穿越了去做个女侠-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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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如此尤物,还舍得下手的,不是人!这个念头还没在我脑中盘旋够,谭瑾已连出三剑。情敌相见分外眼红,这我可以理解,问题那帮捣乱的大叔是什么的干活?没事在那晃来晃去,太破坏构图了!怒不可揭的我狠狠锤了下地,我这一锤不要紧,把凌霄给吓到了,他手上一抖不由加大了力量,疼得我立刻发出一声毁天灭地的惨叫。
我这一叫虽没有金毛狮王谢逊纵声长啸令人昏聩发疯的功力,却也震惊四座,就在谭瑾转首回望之时,莫言飞起一腿将他踹了下去,幸好他四个师侄眼疾手快将人接住才免于受伤。而莫言亦借机绝裾而去。
第三十六章 魔教CEO不是盖的
正文 第三十六章 魔教CEO不是盖的 “为什么你要和他在一起?”
“他不值得让我和在他一起吗?”
“可别人说他是个大魔头,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什么叫大魔头,我只知道和他在一起很快乐。”
“那你知道别人会怎么看你吗?”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只是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
大部分人都出去追莫言了,剩下的貌似是想监视我和小五,凌霄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我抱回了房间。虽然我还是不太喜欢这家伙,可身为过街鼠也轮不到我选了,有人肯赏脸理我我就该感激涕零。然而偏偏有一种名为骄傲的感情丢不掉,本着输人不输阵以及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教育理念,我只好把眼珠子顶到头上去。
于是乎,便有了以上这段装大尾巴狼的对白。我一手托腮一手抚胯,侧卧在床上作邪媚状,与凌霄徒逞口舌之快。小五在旁边听得表情都凝固了,眼神中充满诉不尽的纠结,好像是在说,“你个内心阴暗的死变态、臭疯子,本教主怎么就倒霉和你在一起呢……”
凌霄还在笑,我怀疑他根本只有这一种表情,当然我也好奇到底怎样才能让他的嘴角换个弧度。我和他面面相觑,与深情无关的对视了半天,我以为我能先把他看毛了,但他比我有定力,我甘拜下风。
“你能不能不笑?”
“我为什么不笑?”凌霄得意的笑道,“很多女人都说我笑起来的样子好看,你不喜欢吗?”
他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轻浮,一种危险的魅力,我不否认他对某些女人颇具吸引力,但对我这种实用主义者来说,他远不如一盘红烧肉或一只炸鸡来的可爱。“唉,你要非这么说的话,那还是别把我当女人了。”我严肃的说道。
凌霄上扬的嘴角终于放平了,但眼中的笑意仍未褪去。我对他勾勾手指,“过来,近一点。”我吃力的把身体往里靠,给他腾出了一块地方。
“怎么了……你,你这是干什么?”他惊讶的看着我捏在他下巴上的手,又尴尬的转头瞟了一眼小五,“你弟弟还在呢。”他大概从来都没被女人这么摸过,语气听起来竟活像个被恶少调戏的小姑娘。不过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调戏他的意思,这个动作只是习惯成自然而已。如果非说捏捏下巴就算调戏,那自从穿过来,我已经无良的调戏过十只猫八只狗外加两匹强壮的骟马,所以在功德簿上多加头人也不在乎了。
他眼里含着笑意,眉头却是微蹙的,也分不清到底是想笑还是不想笑。
“你为什么一定要笑呢?”
“只有活人才能笑,我能笑说明我还活着。而活着就是胜利,一个胜利者难道不该笑吗?”说完这话他眉间的那一点不悦也舒展开了。
他笑的越甜我就越不高兴,我总觉得他的笑容就像草蛇吐信一样,即使对人没有危害依然会令人恐惧。难道我真的心理阴暗到见不得别人有一点快乐了吗?我不知道,至少现在而言,他对我很好,我应该希望他快乐,而人快乐的时候就应该笑。
“你跟谭瑾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吗?”我仔细端详着他的眉目,“我是指亲缘上的。”
他怔了一下,推开我的手,笑道,“当然没有,你怎么会突然想到问这个呢?”
“我总觉得你和他有点神似,特别是你不笑而他笑的时候,但又说不出具体哪里像。”
他骄傲的挑了挑眉毛,“丑人能丑出各种花样,而漂亮的人总有些共同之处。”
我只道自己自恋的功夫强大,不想此人也毫不逊色,而且在夸自己的同时还没忘捎上点别人,凭这一点我就该认输。
我深沉的点点头,重重握了握他的手,“我明白了,这就是所谓的夫妻相吧。”
小五一口浓茶尽数从鼻子喷出,凌霄也终于不笑了,青着一张脸离开了我的房间,临走时还无限怨毒的瞪我一眼。开个玩笑而已犯得着认真吗,难道真是被我猜中心事了?难怪人家都说江湖险恶,奸情太多,不险恶才新鲜。
“兄台,你说那个仇烟梧丢下的女人怎么办?也怪可怜的。”
“哼,古人有云,‘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正所谓红颜祸水。”
小五扶着我还没来得及把门关严,就听到外面远处传来两头男性沙文主义猪的交谈。我们刚刚去找了谭瑾,他脸色不太好,似乎并不想见我,我也不愿自讨没趣,所以没说什么就回来了。
“对不起,连累你了。”小五把我扶到床上,略带伤感的看着我的脚,“害你受伤,还要背上莫须有的罪名。”
“红颜祸水,红颜我收下,祸水还差得远呢。”我发现自己又多了一条优点——选择性谦虚。我的优点已经很多,现在更添一条,真是太不好意思了,也难怪那些人讨厌我,嫉妒,我可以理解。想到这些,我心情开朗了一半。
漂亮女人是祸水,那漂亮男人呢?祸泥?其实今天的事完全还可以有另一种解释。
孤高自傲的高手,最敬重的往往是自己的对手,正像西门吹雪感慨的,“我用那柄剑击败了白云城主,普天之下,还有谁配让我再用那柄剑?”
敬重除了是敬重,说不定还可以转化为其他奇妙的感情……在莫言看到谭瑾拉着我的手时,气得脸都白了,不是因为恨我背叛了他,实际上,他是恨谭瑾直了。他叫我杀谭瑾,并非为了要我证明心里没有谭瑾,而是为了让谭瑾知道我并不值得他爱。如果我接了剑,就算谭瑾不还手,他也会在背后下手,只可惜我没有接,所以他的计划破产便拿我出气。
多么富有想象力的故事啊,爱恨交织,充满人性的光辉与罪恶,还有个亦正亦邪的美型男主,简直是按卖座模板打造出来的。为什么这些庸人都没有考虑过呢?看来无论人品还是智慧,我都远远高于人类平均水平,太寂寞了,高处不胜寒。想到这些,我心情不开朗的那半也不禁开朗起来。
“你好像不管什么时候都能找到让自己高兴的法子。”看我笑了小五的表情也轻松许多。他坐回自己刚刚坐过的椅子,伸手去拎茶壶。不知为什么他刚把手伸过去就收了回来,又换成另一只手,“你刚刚碰过它吗?”
我摇摇头,“有什么不对吗?”
“我现在伸的是哪只手?”
我想了一下,“右手。”
“没事的时候,人们都会用最习惯的动作,而我的习惯就是左手。”小五明亮的眼睛渐渐蒙上了一层愁雾,“刚刚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所以我用的是自己最舒服的姿势,但现在我用左手去拿茶壶有些别捏,可用右手却方便得很。”
“有人进来过。”
他点点头。
我突然觉得这孩子有时候比我想的聪明……
第三十七章 脑残人士的非脑残思考
正文 第三十七章 脑残人士的非脑残思考 夜色迷蒙,又一个犯罪的好时机,窗外传来阵阵诡异的沙沙声。我闭着眼睛,努力使气息平静。我现在终于体会到了演死人的艰辛,太考验演技了,虽然我是装睡比装死难度低,可紧张的心情却丝毫不带打折。
我悄悄把手摸进小五的被子里,他轻轻勾了勾我的手指。这孩子太有演戏的天赋,装的比真的还真,害我以为他真的睡着了呢。
窗子被轻轻地打开,某不明生物灵巧的一个小跳跃蹿了进来。这家伙的脚步很轻,也就比屋顶的夜行猫稍微重点。他蹑手蹑脚向我们靠近,人未至杀气先行,光他的气场已把我吓得浑身冷汗,我的指尖开始僵硬,整个人似乎除了下腹都要麻木了。老看书上说某某被吓得尿了裤子,以前总觉得特别不可思议,想不明白膀胱跟恐惧有什么不正当关系,虽然现在我还是不明白,但实践出真知,它们确实存在某种神奇的奸情。
我恨啊,一恨这王八羔子对我图谋不轨,二恨他害我几乎要尿床。想我一妙龄少女,若真淋漓个满世界,岂不丢死人?
骤然面上划过一道阴风,便听一声粗重的呻吟响起,待我睁开眼时那人已从窗逃走。小五把灯点好,光明又重返人间,他手中的短剑残留着那人的血迹。我想这个人肯定就在飘香院内,但以我们的身份是不可能让那些大人物乖乖把袖子捋起来的。
我最讨厌伪君子,尤其是害我差点失禁的那种。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女子报仇一夜都嫌晚。
谭瑾在对面大概是听到动静,赶紧过来敲门,他一起好多人也跟着起了,估计看热闹的心情远远高于对我的关心。我和小五深呼吸一口,调整好表情,开始准备演戏。
小五虽然年纪小,但绷起脸来的严肃一点不输谭瑾。他打开房门,沉着声音问道,“这么晚了,诸位有何贵干?”
“刚刚我听到有声音,出了什么事吗?”谭瑾的语气充满关切。
“没什么,只不过有个不知死活的蟊贼潜了进来。”
谭瑾一听赶紧冲到床边,“你没事吧?”
他刚要拉我的手就被小五冷冷挡开,“不劳您费心,家姐一切安好。”
谭瑾见小五这副态度,表情有些难堪,“今晚不如让我留下吧,免得再生不测。”
“这个您请放心,那人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小五幽幽的说道,“他被我刺伤手臂,伤势看似没有大碍,但实际已经中毒。如果他现在砍下一条手臂兴许还有救,只可惜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中毒,等发现时就算有解药也没用了,更何况解药在那个人身上。”小五得意的拿出短剑,“他虽然抛弃了我姐姐,但总算也为她做了件好事。”
我承认这馊主意是我出的,但那什么卸条胳膊可不是我说的!人群中的某只已白了脸,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滚落,我在心中默数,看他能扛到什么时候才跪下来喊“女侠饶命!”我又猜着了这开头,但我又没猜中这结局。
那人踌躇了半天,终于咬了咬牙。他突然出手封住自己几个穴道,左手刀光一转,右臂便落到地上,随即飞奔而出。
这家伙给人下药加半夜偷袭固然不对,可就这么诳去人家一条手臂,我还真有点于心不忍,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残了,唉……
我从别人的眼中看到了什么?愤怒,恐惧,抑或兼而有之?自卫是动物的本能,但在有些人看来,坏人是不该自卫的,因为伤害了好人。可我不明白,好人与坏人是如何区分的呢?如果伤过人的人就是坏人,那又有几位英雄手上没沾过一点血腥?他们的眼神分明是在谴责我良心大大的坏了,但事实上我绝对比他们每一个人都清白。
也许剥去侠义的金漆,某些英雄其实与恶贼并无本质区别。就像所谓劫富济贫的侠盗与平日我们所说的强盗,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