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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三国第一强兵-第2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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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公,某愿率本部兵马为先锋,迎战太史慈,锉王羽的锐气!”
    “主公,某亦愿往!不能生擒太史慈,甘领军法!”
    “主公……”
    夏侯惇、夏侯渊、曹仁、曹休都有勇武之名,除了留守颍川的夏侯淳之外,当下都是昂然出列,愤然请命。其余众将也不甘落后,一时间,群情汹汹,因王羽威名而来的压抑气氛一扫而空,曹操的激将法当即建功。
    “诸位勇气可嘉,吾心盛慰。王羽来势汹汹,确得设法锉敌锋芒……”曹操的视线在众将身上缓缓扫过,最后停在了一个铁塔般黑大个身上,大笑道:“他有太史慈,吾有恶来,孰强孰弱,今天正好见个高下!”
    那黑汉大喜,抱拳应诺:“典韦定不负主公所托,必生擒太史慈,献于帐下!”
    “好!”曹操用力一挥手,喝道:“汝率亲卫五百先行,吾当集结大军,迎而战之!看是他青州将勇,还是我兖州兵精!”
    众将轰然应道:“愿随主公死战!”
    (未完待续)


三一四章 龙争虎斗
    面对来势汹汹的青州军,曹操知道不能轻退,以免泄了士气,甚至被围在城中,所以先用激将法激起众将的士气,然后任命麾下第一猛将典韦为先锋,集结全军于后,向东迎击。
    所谓前锋,也就是后世评书里常说的: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先头部队。
    其主要作用,就是警戒。为主力部队探明前方情况,同时起到屏蔽情报的作用,某种意义上而言,前锋就是大股的斥候队,向来要由尖兵猛将担任。
    遇到复杂地形,前锋要侦察有无埋伏;遇上敌人的斥候,前锋须得用武力加以驱散;如果遇见了大股部队,前锋会且战且退,避其锋芒。
    当双方的前锋不期而遇时,一场激战就不可避免了。
    “好一个黑大个!”
    接下来了前锋的任务,太史慈一路狂飙猛进,曹军布置在前线的哨所被他一个不落的拔了个干净,其中至少有一半,连狼烟都没来得及点起来。
    眼见着州界就在前方,终于有人拦在前方,挡住了他的去路。为首一将,生得魁梧健壮,肤色浑黑,手中两柄大戟,黑沉沉的发亮,仔细看似竟是纯铁打造!
    持这样的兵器,具备这样的气势,无疑是员猛将!
    太史慈不敢轻忽,凝神观敌,眼神中却尽是跃跃欲试之意。很久没遇见像样的对手了,主公说曹营猛将如云,这个黑大个看起来就很符合标准,不知能不能让自己过足瘾。
    他扬声大喝:“来将通名!”
    “己吾典韦在此!兀那俊脸汉子,你就是太史慈么?”典韦瓮声瓮气的也是一声大吼。
    两人中气都足,一声声吼出来,震耳欲聋,周围草木都被震得瑟瑟发抖,扑扑索索的落下了不少残枝败叶。
    “典韦?没听说过。”太史慈皱皱眉头。
    典韦没报字号,说明他的出身很低,连寒门都算不上,就是个平头百姓。太史慈本来就不是很重视这个,在王羽身边这么久,受了影响,就更加不会有什么门第之见了。
    问题是,平民出身的人,武艺通常都不会太高,因为没有好的传承。就算是自家主公,没得徐荣赠书前,他的武艺也只能算是二流顶尖。
    眼前这个黑大个虽然生得威猛,却也未必有多大本事,自己又要空欢喜一场了。
    “没听过不要紧,只怕你不敢放胆来战!”典韦也不着恼,晃晃大头,斜睨太史慈,扬声挑战。
    前哨战,双方各自才几百人,在万人规模的大战中,起不到左右输赢的作用,顶多就是对士气产生影响。所以,几百人一拥而上和主将单挑,并没有多大区别。
    曹操对青州众将的推崇,让典韦等曹营武将很不服气,典韦此来,也是存心跟太史慈分个高下,因此,一开口就是邀战,还现学现卖的用上了激将法。
    “哈哈,你倒是敢说。”太史慈当然不会中这么简陋的计策,不过典韦的话,也是正中了他的下怀。他哈哈一笑,从马鞍下抽出了长枪,催动黄骠马,离阵而出。
    “有何不可?兀那黑汉,且来战过!”
    “某来也!”典韦骑的是一匹大黑马,闻言更不迟疑,将双铁戟一抡,就迎着太史慈冲上去了。
    他舞动双戟,只是无意为之,但在几十步开外,呜呜的风声都清晰可闻,太史慈微微一怔,继而也知道对手应该有些不寻常,当下收起了轻视之心,从马鞍另一边,把月牙戟也抽出来了。
    “咚咚咚咚……”激昂的鼓声随之响起,随着两骑的互相接近,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急促。
    两边的士卒都知道自家锋帅的脾气和武艺,都有必胜的信心,所以也没人试图劝阻,更没人试图插手。所有人都憋住了劲,握紧了兵器,等着看一场摧枯拉朽的战斗,然后顺势掩杀上去。
    几百人的战斗中,一个万夫莫敌的猛将能起到的作用,跟万人大战全然不可同日而语。前锋战只有一个规律,那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喝啊!”
    二马渐近,马速渐渐飚到了最高,几乎在同一时间,二将不约而同的发出了一声怒吼,挥动起了手中的兵器。
    太史慈枪戟合璧,招式快得让人难以看清,仿佛风雷并起,化成龙形,遮天蔽日的席卷过来,雷厉风行,摧枯拉朽!
    典韦也不甘示弱,高举精钢打造的双铁戟,像是一座黑色的礁石,任凭风吹雨打,也难动分毫,稳如山岳,巍然不动!
    “当!当!当……”
    吼声余音尚在,一连串震耳欲聋的金铁碰撞声轰然响起,仿佛有两个巨人,正举着两口大钟互砸似的。连激昂的战鼓声,和两边近千人冲天的喝彩助威声,都被压得听不见了,天地之间,只剩下了一种声响。
    这声响,摇天撼地!
    连绵不绝!
    千人,为之失声!
    日月,为之失色!
    ……“报……启禀主公,前方太史将军遇敌,正在激战!”
    “战况如何?”
    “旗鼓相当,相持不下!”
    “伤亡如何?”
    “太史将军与敌将对战,已经战了上百回合,只是分不出高下,两军士卒并未发生冲突。”
    “……敌将何人?”
    “己吾典韦!”
    王羽不无遗憾的叹道:“果然是他……”
    典韦,这个既忠且勇的古之恶来,本也在他的挖角名单上。反正挖曹操的墙角也不是第一次了,王羽对此驾轻就熟。只可惜,典韦的出身太差,压根就谈不上名声,也就无从寻找了。
    最终,此人还是按照历史的惯性,出现在曹军阵营。
    说起来,目前的曹军虽然名将如云,但能挡住太史慈的人,却也不多,典韦出战,完全在情理之中。
    只可惜赵云还没赶回来,否则……不过现在也挺有趣的,历史上的赵云和典韦固然没正面交战过,但太史慈和典韦又何尝不是从来没打过交道?
    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这二位的龙争虎斗,一定精彩绝伦!
    “公明,某先行一步,去为子义压阵,你统率大军,随后跟来。”向徐晃交代一声,不等答复,王羽便带着数十亲卫跑掉了,等徐晃要答复时,只看见一缕烟尘迅速远去。
    “看热闹就说看热闹,说这么好听干嘛?但愿子义别输了,否则主公又要亲自上阵了。”正摇头苦笑间,耳边却响起了贾诩的声音,徐晃悚然而惊,转头道:“子义会输?不可能吧?那典韦到底是什么人?这样的话,不如某也……”
    青州五将中,太史慈的武艺算是数一数二了。
    黄忠的武艺也很强,但他更精于箭术,而且耐力稍逊。于禁的武艺不用提,徐晃也逊色太史慈一筹。至于赵云,这少年的武艺不适合切磋,只适合生死相搏,他为人低调,不怎么显山露水,所以性格张扬太史慈,隐隐成了众将之中武艺最强之人。
    贾诩说太史慈会输,也就难怪徐晃吃惊了。
    贾诩也不知道典韦是谁,他只是通过对王羽察言观色,发觉后者有些担忧,方出此言,将徐晃也有意去助战,连忙劝阻:“用不着,你再去也是添乱,还是督军速进吧,这一仗长着呢,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想想此战的总体战略,徐晃心有戚戚的点点头,可不是么,相比与这场浩大的战争,现在的先哨战连开胃菜都算不上。
    战事的重要性和激烈程度,往往是成正比的,太史慈和典韦的这场对决,却彻底的颠覆了这个规律。
    离战场还有数里之遥,王羽就听见了冲天的嘈杂声。
    最引人注目的,当属那一声声急如暴雨,响若惊雷的金铁碰撞声,夹杂在上千人声嘶力竭发出的呼喊声,和几十个鼓手擂动战鼓发出的巨响声中,清晰可闻。
    不需要亲眼目睹,王羽就能想象出战场的情景。
    太史慈出招极快,势头也猛,如果有人针锋相对的招架住他的全部攻势,力量上也不输于他,结果就是现在这样了。
    再走一阵,王羽将场中形势看得分明。
    典韦的双铁戟看外形是很重,但在他手里却有如玩具一般,被他舞成了一团黑光,招式虽不甚快,却极有章法。
    太史慈的枪戟合璧,一般都是右手戟使大开大合的招式,以力取胜;左手枪更重视速度和角度,仿佛一条盘起来的毒蛇,在画戟狂暴攻势的掩护下,等待时机,发出致命一击。
    不过,那是他对付普通对手的情况。
    眼下他的枪戟之势已经倒转了,左手枪一反常态的吞吐如电,不断进击,右手戟反而偃旗息鼓,采取了伺机偷袭的战法。
    很显然,在力量时,他无法压倒对手,甚至可能还吃了点小亏,所以,他改用速度和技巧来牵制敌人,不求速胜了。
    看到这样,王羽反倒松了口气,按照小说里的排名,典韦仅在赵云和吕布之下,太史慈排第几,他根本就不知道,说不担心是不可能的。
    可现在看看,两人的武艺倒是差不多,想要分出胜负,不打上个几天几夜,还真就未必分得出来。
    其实想想也是,典韦出身寒微,应该更擅长步战。太史慈家境比典韦强,又在辽东混了几年,骑术远在典韦之上,纵有些许差距,骑战之中也弥补过来了。
    所以,就是现在这样,太史慈攻不破典韦的防御,典韦的反击却也打不着太史慈,成了这么个平分秋色的局面。
    王羽松了口气,太史慈却不肯满足于现在的局面,他可不知道排名什么的,此刻他已经打出真火了。
    “兀那黑汉,且看仔细,某要用暗器了!”二马错蹬而过,打马回旋时,太史慈忽然扬声大喝。
    “偏你有暗器,某没有不成?”太史慈的暗器就在背上挂着,典韦早就看见了,闻言在腰间一拍,将丝绦一撩,左右各五支短戟,明晃晃的挂在那里。
    典韦大笑道:“尽管放马过来!”
    “有意思!”看见典韦的暗器,太史慈也笑了。
    手戟其实算不上是暗器,最早,这东西是大人物们随身带着,用以割肉吃的,是餐具。后来变成了武器,专门拿来丢。相比与弓箭,手戟扔起来更有手感,也方便,用这玩意当暗器的人,都是豪爽之人。
    当然,王羽那种拿什么都能乱丢的打法,也不算是心理阴暗,而是另一种特色。总之,太史慈见对手武艺精强,特别是那身怪力,连自己的暗劲都压之不住,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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