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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新工具-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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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我们却又不可由此就被引导到原子论,那个暗含着虚空和物质不可变两条假设的原子论(这两条假设都是虚妄的)

    ;①我们只应被引导到那实在的分子,照它们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见研究之精微而惊慌失措,仿佛那是无法解开的样子。恰恰相反,研究愈是接近于单纯性质,一切事物就愈变得容易和浅显;工作是由复杂的事物转到单纯的事物了,是由不可比量的事物转到可以比量的事物了,是由不尽根数转到并无不尽根数了,是由无限的、模糊的事物转到有限的、明确的事物了,其情节正好象字母系列中的字母和音乐中的音符似的。应当指出,对自然的探究如果始于物理学而终于数学,那就会有最好的结果②。还要指

    ①关于培根否认有虚空存在的说法,克钦指出,参看一卷六六条。——译者②克钦注释说,这句话的确切意义还有费解之处。

    一种意译可作:“当一种物理学的发现被转成数学的定理的时候,对自然的探究就会有最好的结果”。例如,开勃勒的几条法则被人们以数学的方式表述出来,就是这样。

    又如在光学上,在对若干事例作了适当查究之后,得出某些数学公式来替换若干物理事实,就大大获得了确实性。再如数学在物理实验的基础上对中心诸力进行探究,既得出了自然中前所不知的结果,又给物理现象所依循的一切法则作出了最简单的表述。

    这个理解是对的。培根在一卷九六条中曾论到数学与自然哲学的关系,肯定数学能给予自然哲学以确切性,但说它不图生发或产生自然哲学,因而若单靠数学就会败坏自然哲学。这里说,对自然的探究要始于物理学而终于数学,也就是说,由物理学从物理事实出发、根据物理实验而获得的自然知识也即所产生的自然哲学,又经数学最后加以公式化,赋以数学的确切性和确实性,那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了。——译者

…… 139

    第二卷731

    出,人们都不必害怕极大的数目或极小的分数。因为在处理数目时,千和一是同样容易存想和处置的,一个整数的千分之一和那个整数本身也是同样容易存想和处置的。

    九

    根据上述原理的两个种类就得出哲学和科学的正当分划;这可以采用一般所公认而在一个意义上也合于我自己的观点的名词(最切近于这事物的)来加以表述。要查究那种永恒的、不变的法式(至少在理性眼中看来和就其本质的法则说来是这样的)

    ,这就构成形而上学;①。。。。要查究那能生因、质料因、隐秘过程和隐秘结构(所有这些都是关涉到自然的一般的和通常的进程,而不关涉到自然的永恒的和基本的法则)

    ,这就构成物理学。

    在这两种之下还附有实践方面的两个。。。

    分支:在物理学之下有机械学;在形而上学之下有我所谓之。。。

    幻术(在这个字的较纯粹的意义上来说的)

    ,②。。这是因其活动途径之广阔,因其控制自然之较强而言的。

    ①这里所提出的哲学和科学的分划包含着一系列的带根本性的问题。首先,这是否把法式或法则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的永恒的、不变的、基本的法式或法则(这是形而上学探究的对象)

    ,另一种是只关涉到自然的一般进程的法式或法则(这是物理学探究的对象)呢?如果是这样,那么,所谓前一种的法式法则又是什么样的概念呢?

    这是否象斯宾诺莎所讲的潜在因,亦象柏拉图所讲的理念或理型(尽管培根在口头上反对它)呢?如果是这样,那么,是否可以说,培根尽管在方法论上是经验论的,是科学的,在宇宙论上却是客观唯心论的,还脱不开形而上学的窠臼呢?参看一卷五一条及二卷一条有关的注。——译者②参看二卷五一条。——译者

…… 140

    831新工具

    一○我们既经这样树立了知识的目标,我们就要前进到各项条规,而这又要以最直捷最明显的次序来进行。

    先要说明,我对于解释自然的指导含有两个类别的分部:一部是指导人们怎样从经验来抽出和形成原理;另一部是指导人们怎样从原理又来演出和推出新的实验。

    ①前者又要分为三种服役:一是服役于感官,二是服役于记忆,三是服役于心或理性。

    首先,我们必须备妥一部自然和实验的历史,要充分还。。。。。。。。

    要好。这是一切的基础;因为我们不是要去想像或假定,而是要去发现,自然在做什么或我们可以叫它去做什么。

    但自然和实验的历史是如此纷纭繁杂,除非我们按适当的秩序加以整列再提到人们面前,它会反而淆乱和分散理解力。因此我们第二步又必须按某种方法和秩序把事例制成表。。。。。。

    式和排成行列,以使理解力会能够对付它们。。。。。。。

    即使这个做到了,若把理解力置之不睬,任其自发地运动,而不加以指导和防护,那它仍不足也不宜去形成原理。

    于是第三步我们还必须使用归纳法,真正的和合格的归纳法,这。。。

    才是解释自然的真正钥匙。这一步虽居最后,我却必须把它提到前头来谈,然后再回过头去讲其他两种服役。

    ①由这里可见培根并非只注重归纳法而忽略演绎法;也可测知培根所想的演绎法不是抽象的,而是根据从经验抽出和形成的原理来演出和推出新的实验,——只是他从未把后者加以阐论罢了。——译者

…… 141

    第二卷931

    一一①对于法式的查究是这样来进行的:有了一个所与性质,第一点,要把所有已知的在一些极不相像的质体中而一致具有这同一性质的各种事例聚集并列示在理解力之前。这种事例的搜集还必须照着历史的样子去做,不要作不成熟的揣想,也不要有什么大量的精微性。拿热这一性质为例,对于它的法式的查究首先应有下列表式。

    在热性上一致的各种事例②(一)太阳的光线,特别是夏天的并当中午的。

    (二)太阳的光线,反射的和经过缩聚的,例如在两山之间,在墙壁之上,最主要的是在取火镜和镜子之下。

    (三)带火的流星。

    (四)燎烧性的雷电。

    (五)山口里喷射出的火焰。

    (六)一切火焰。

    (七)燃着的固体。

    ①从本条至二○条,是用热这一性质为例来具体地表明怎样发现法式的方法。这在本书中是很突出的一个部分。——译者②关于以下各项事例,克钦指出几点;其中有些是错误的(分见第二二、二五、二七各项的注)

    ,多数则是苦心经营,也是审慎聪明的;这二七项事例不分先后次序,并非照着历史的样子去搜集的;其中还有些项只是另项的分支,如第五项对第六项,第八、九两项对第一四项就是;赫薛尔(Herschel)所指出的热的两个最强烈的来源,即(一)氧气和氢气在其比例正合于产生水时燃烧起来,(二)

    电流通过小的导电体多量地继续地发放出来(见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四八节)

    ,培根在当时是还无所知的。——译者

…… 142

    041新工具

    (八)天然的温泉。

    (九)滚沸的或加了热的液体。

    (一○)热的蒸气和烟气,以及空气自身;空气在受闭时便孕着最有力的和发光的热,象在反射炉①中便是这样。

    (一一)

    某些美好无云的天时,由于空气本身的构造的缘故而出现的,与一年之中的季节无关的。

    (一二)受闭的和在地下洞穴中的空气,特别是在冬天。

    (一三)

    一切带绒毛的质体,象羊毛、兽的皮和鸟的绵毛,都有热。

    (一四)一切物体,不论固体液体,不论是浓是稀(象空气本身的浓稀)

    ,靠在火边一些时候,就都带热。

    (一五)由燧石与钢相互猛烈撞击而打出的火花。

    (一六)一切物体,象石头、木头、布等等,经强烈磨擦就会生热,轮的轴杆和轴端有时甚至着火;在西印度,人们就是用磨擦的办法来取火的。

    (一七)

    嫩而潮湿的植物捣碎并闷闭起来,象玫瑰花压装在筐中,就会生热;草垛带湿堆起时,甚至往往着火。

    (一八)生石灰浇上水。

    (一九)

    铁初被强水熔解于玻璃杯中,这并不必置近火边。

    锡和其他类似的东西也是一样,不过热的强度不等。

    (二○)动物都有热,特别是而且永远是在内部;昆虫体

    ①克钦注明,反射炉的结构是内外两室,外室无烟囱,但有一通路与装有烟囱的内室相连。将欲烤热的质体置于内室地上,而燃火于外室,火焰在外室既无出路,遂进入内室,加于质体,并带着大量热力集中在它上面。——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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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141

    中的热是触觉所知觉不到的,由于它们的身量太小之故。

    (二一)马粪和类似的动物排泄物,当新鲜的时候。

    (二二)强烈的硫黄和硫酸能发热烧坏麻织物。

    ①

    (二三)薄荷油以及类似的油能发热烧坏牙齿的骨质。

    (二四)

    精馏的强烈酒精有热的效果,甚至蛋白一经投入就变硬变白,几乎象煮过似的;生面包投入,也会变干,起硬皮,象烘过似的。

    (二五)

    芳香草类和辛辣草类,象龙蛇草和蔊菜以及其他等等(不论是整的或者是粉末)

    ,在手触来虽然不热,可是略加咀嚼,舌和腭就觉到热和灼烫。

    ②

    (二六)

    强烈的醋和一切酸类,一碰到身体上任何没有表皮的部分,象眼睛和舌头;或者一碰到身体上任何受伤脱皮的部分,就产生一种疼痛,与热所造成的疼痛几乎无别。

    (二七)

    甚至尖锐的、极度的冷也产生一种灼烫的感觉③。

    诗句有曰,“北风尖冷兮如灼”。

    (二八)其他事例。

    ①在第二二至二六几项事例中,培根似乎是把化学作用和热混为一谈了。

    如英译本原注在第二四项下指出,面包之例,恐是由于酒精对水有强烈的亲和力,对生面包起了收燥作用,才使它变成象烘过似的。——译者②克钦注明,赫薛尔在《自然哲学论》第三四五节中指出:培根在这里是把真热的东西和那些在我们器官上,主要是在味觉器官上,刺激起一种热的感觉的东西混为一谈了,那些东西之引起热的感觉,乃是由于它们是化学的刺激物,而绝不是由于它们实际有什么热。——译者③克钦指出,这项事例亦是错的,错在人们由自己的感觉论到引起这些感觉的事物。——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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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这个表我称作要质临现表。。。。。。

    一二

    第二点,我们还必须把缺乏所与性质的事例也列示在理解力之前。

    因为如上所论,法式应随所与性质之不在而不在,正不亚于克钦注明,这句诗引自Vi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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