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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游戏三国之英雄传说-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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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了吧,香香?”方志文一边给伤口抹着金创药,一边带着骑兵缓缓的移动位置,想要骗白起放箭,方志文相信,白起的弩箭数量绝对不会是无穷无尽的,只要秦军耗光了弩箭,剩下的就是方志文的天下了,即使白起有极品的武将属性,方志文在同阶的情况下,还有四名帮手,却是不会怵他的。

“不累,哥哥。”香香言不由衷的说道,眼睛却有些睁不开了。

“要不你先离开吧,我自己也可以呆在副本里的。”

“不要,我要跟哥哥一起。”香香立刻睁大了眼睛反对。

方志文轻轻的叹了口气:“我怕你身体受不了。”

“嘻,哥哥,我的身体根本就没有运动,即使是累,累的也只是心神,跟身体一点关系都没有,香香只是觉得很沉闷,所以有些提不起精神而已。”

方志文不想让香香感觉自己是个累赘,于是笑着道:“原来这样,看来哥哥得打得精彩一些才行了,不然被香香鄙视了,呵。”

“嗯,哥哥加油!”

“好嘞!”方志文大声的答应着,回头看了看身后的武将:“你们一会跟着我攻击,我攻击哪里,你们就攻击哪里,全部用单体战技。”

“诺!”

方志文也不再多想了,现在对付这种铁桶阵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个一个的杀,战技的使用除了冷却时间,就是需要支付内力或者精力,方志文带着武将小队,一次一个,两次就三个,不到一个时辰,终于将前排的一百个刀盾兵全部解决。

这简直就是在剥柚子,一层层的剥开来,逐渐看见里面的果肉,白起见状,只好亲自带着轻骑兵和战车出来骚扰攻击,既然有人出击,方志文自然不能放过,白起冲了两次,见不能将对手一击毙命,很聪明的躲在后面,那方志文就先干掉前面的骑兵和战车,方志文分出速度最快的肖正峰去带领那一百骑兵,趁着白起追击自己,那些骑兵悄悄的去攻击那些长戈兵。

又是一个时辰之后,终于将秦军的机动兵种全部干掉,场里只剩下强弩兵和长戈兵,到了这里,白起已经是败了,虽然他刚才利用自己的速度和血长的优势逃回了战阵后方,但是现在等待他的只有失败了,唯一的差别就是花费多少时间的问题了。

白起的能力和战技都非常的出色,发出单挑的要求方志文不敢接,方志文又不敢近战,只是远程打击,靠着武将技和战技,以及人多来欺负人,当最后白起终于憋屈的倒下时,除了方志文之外,其他人的血条居然是满满的,这确实有些欺负人了,不过弓骑将本来就是靠着放风筝欺负人的,这也没什么好说的,天生的兵种特性而已。

接下来,方志文和精神百倍的香香,都有些紧张的等着战场结算,看智脑大大到底会奖励些什么好东西了,四阶首推啊,这太让人期待了。

第68章  收获颇丰

作为队长,副本的奖励是直接塞进香香的包裹里的,等到战场结算完成,系统给出了一个优良的评价,然后奖励经验,接着就将两人从副本里送了出来,从血腥的战场上,忽然被传送到人声鼎沸的闹市中,方志文还是有些不习惯,低头看了看身上的甲胄,那些自己身上流出的鲜血都已经消失不见,除了胸中还有暗暗涌动的杀机,那尸横遍野的战场只一转眼间,就已经远离了他。

周围都是从副本里出来,或者正要进副本的玩家,被方志文嗜血的眼神一扫,仿佛整个人都掉进了冰窟窿一样,激灵灵的汗毛都立了起来,香香侧头一眼,哥哥身上还散发着如同上古凶兽一般的血腥杀气,赶紧一把抱住哥哥的手臂,拉着他向人群里挤出去。

方志文在别人眼里可怕的杀气,在香香的眼里,却是一种令她安心的威势,香香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往方志文的手臂上一挂,方志文身上的杀气顿时消失不见,脸上洋溢着宠溺的笑容,让刚才那些心尖直打颤的玩家们,都以为自己产生了什么不好的幻觉。

“嘻,哥哥,猜猜我们的奖品是什么?”

方志文伸手拨开一名想上来占妹妹便宜的狼性玩家,笑着回答道:“肯定是好东西,不然香香也不会这样问我。”

香香笑逐颜开的点头,踮着脚将嘴凑到严笑的耳边,嘴里的气息弄得严笑的耳朵痒痒的:“是英灵殿图纸!”

方志文惊讶的张大了嘴,瞪着眼睛愣是半天没有出声。

虽然英灵殿的图纸最终肯定会越来越多,但是现在连黄巾都没有开始呢,自己手里就建起了英灵殿,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方志文和李雪音手下的将领能不断的成长,不必害怕战损,这意味着方志文和李雪音手里的将领将会越打越强,这意味着方志文与李雪音比别人领先一步,比别人有更好基础,同时也意味着,林西镇对会对NPC和历史名将名人有着更强的吸引力,这张图纸在这个时期称为无价宝也不过分。

“赶紧寄走!”方志文回过神来,想到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赶紧将这个东西给送走,留在身上恐怕连觉都睡不好,虽然他实际上并不睡觉。

“嘻,我也这么想,带着这个真是提心吊胆,连吃东西逛街都不敢了,我们这就去那边的邮驿将它寄走。还有一个呢,就是白起手里的武器,不过看过英灵殿图纸之后,都不觉得这个东西好了。”

香香一边走一边打开了交易窗口,将一根通体乌黑,唯独尺长的锋刃上有着蓝白色纹理的长矛放了上来。

“噬魂铁矛:传说为白起使用过的兵刃,长一丈六,锋刃一尺,由于杀人盈野,长矛被赋予了‘噬魂’特性;攻击+等级X20,兵器附加属性:噬魂,碎甲,不可损毁,绑定后不可掉落。”

表面上看,这根长矛除了攻击属性很有特点之外,几乎没有别的特性,也没有附带的攻击技能,但是仔细分析那些附加属性就会发现,这个噬魂铁矛绝对是极品武器,所谓的噬魂就是“虚弱”技能的升级版,会降低受术者的敏捷、速度、命中、反应等等,时间是10息,降低的比例是20%,这个技能就已经很极品了,特别是近战的时候。

再看碎甲,碎甲不同于破甲,碎甲技能生效时,对手的铠甲会永久性失效,而破甲只是在命中的时候不计算铠甲防御值,换而言之,碎甲就是能扒掉对手的装具防御值。

然后是不可损毁,不可损毁可不是仅仅省掉了维修费那么简单!没错,就是格挡,在英雄传说这个游戏里,有许多不能躲避的技能,这个时候就需要主动格挡了,一个好的格挡道具是不能被轻易损毁,否则被一劈两半还有什么格挡效果,这种事情方志文是深有体会的。而不能损毁的特性就代表着,只要格挡的手法和速度正确,绝对能产生格挡效果,这简直就是救命的宝贝。

最后是不可掉落,不可掉落不是说不能离手,而是在离手后五秒左右,也就是一息的时间后,这把长矛就会自动回到包裹里,也就是说,方志文拥有了一个永远用不完的投掷武器,而且在骑兵冲锋中,丢失长枪是常有的事情,有了这个长矛,就不怕自己没有武器用了。

所以这看似不起眼的长矛,确实是一个对方志文非常趁手的极品武器。

方志文一边乐呵的看着到手的长矛,一边对妹妹吩咐道:

“香香,一会寄走了东西你赶紧下去睡觉,听到没?”

“哦,知道了,我还以为哥哥要再去推一次四阶呢!”

“呵,明天好了,反正又不差这会儿,身体重要!”

“嗯!”

香香下线去睡觉了,方志文一个人也不愿意出去乱逛,就在旅店的小院子练武,正好把玩一下刚到手的新武器,老实说,现在他的中平枪确实有些模样了,上次与吕布会面,方志文还抽空请教了一下枪的用法,像他这种野路子实在属于烂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吕布都懒得跟他说,至于用长戈的张辽,那自然也是长兵器方家,用戈的都是家传的绝技,方志文也不好意思去请教张辽,最后上他请教的是同样使枪的曹性。

曹性倒是没有看不上方志文的那手独孤一招,从个人数据上看,方志文与曹性都是四阶武将,如果仅仅比弓箭,曹性与方志文相比可能还稍差了一点,不要以为这货能射中夏侯惇就以为他弓术有多强,箭能中眼睛要害,却不能射杀对手,只能说明他的弓术比较烂,至少力量太差,如果换着方志文来射这一箭,估计夏侯惇不死也残废。

说回枪法,曹性的枪法勉强能算三流,但是好歹是科班出身,正儿八经的跟师傅练过,还受过张辽吕布的指点,即使枪法不行理论知识还是很丰富的。

抛开武将技能和战技,马上的攻击其实就是两匹马交错的那那么一两下,所以被称作回合,两马交错时叫“合”,互相背道而驰然后兜马回转叫“回”,合起来就是回合。

而所谓的马上战技,就是要把握这么交错而过的一下子,讲究的就是快准狠,当然技巧也非常重要,比如吕布的戟就有许多应用技巧,在兵器交击的瞬间,能错开、格挡甚至控制住对手的武器,只不过使用戟的人想要发挥技巧,不但要会用戟,还需要有巨大的力量,特别是臂力腕力,所以用戟的人无不是天生神力者,虽然方志文也有神力属性,不过他那个等级,还是再说吧。

至于戈,也是非常有技巧的,因为戈的杆子是木质的,弹性韧性非常好,所以没有技巧用不成,至于枪,确实是最容易上手的长兵器,事实上大部分的近战骑兵都喜欢用枪,马战长兵绝对占优,实力相当的两人,肯定是持长兵者胜算大,因为有先攻优势。

虽然枪很容易上手,但是想用好枪,也不简单,快准狠就不必说了,用枪还是有很多的技巧的,崩、挡、抖、滚、缠等等,一为控制敌人的兵器,二为打开敌人防守,而方志文自己的那种野路子,实际上只符合快准狠的原则,其他的技巧就谈不上了,方志文也跟曹性试过手,以伤换伤的话,曹性拿他也没有办法,但是正儿八经的格斗的话,方志文就差远了,换而言之,方志文的枪法就是用来杀人拼命的,伤敌也伤己,不到最后关头最好别用。

所以,方志文又让香香购买了些基础枪法刀术的技能书,学了之后这些技能变成知识,储存在辅助终端里面,方志文有空就拿出来琢磨,现在也颇有些气象了,特别是练得最多的那个中平抢,现在一枪刺去抖开来也能有朵枪花了。

注意,这个枪花绝对不是耍来好看的,而是实打实用来夺命的,你想啊,相对飞驰过来的两匹马,两个骑手各持长兵,对方一刺一晃,看在你眼里的枪花,意味着你根本不知道他的枪尖是冲着哪里来的,只要稍微这么一犹豫,那么快的速度之下,恐怕你的小命就丢了。

所以,现在方志文练枪不但在马下练习基础枪法,还在马上练习两招,一招就是那中平抢,另一招则是回马枪,也就是交错而过的瞬间,一招向后的扫刺。

上一辈子,方志文耳熟能详的程咬金的三板斧,一直都以为程咬金也就那两下子,那老应该没啥真本事,到了这个世界,经历过无数场战阵之后,方志文才明白,程咬金的那三下子,绝对是马战的精粹,更多的根本就没有必要,那三下子如果能在两马交错的一瞬间你能用好了,那就是马战的绝世高手。

演义中,关二哥一刀放翻华雄颜良,那绝对是正确的,因为马战不就是一刀的时间么,能回手再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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