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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冥王祭-第88章

小说: 冥王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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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土大陆丛林里降生的是一个女孩儿,赫拉特别疼爱她。因此,赫拉遣帕珀米修斯前去照顾那个女孩儿。

那个女孩子长大以后,出落得特别美丽、性感。她有着一头翠绿色的,直直的长发,头上戴着彩色的花环,她经常穿着一袭白色的长裙。女孩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脸上常常挂着迷人的微笑,她的歌声特别动听,比夜莺、比百灵不知道要好听上多少倍。女孩走过的地方只要有花,不管什么季节都会为她开放;只要她一出现,再凶残的野兽也会变得温柔可爱起来。每天,女孩都早早地起来,坐在溪水边梳理她那一头翠绿色的长发,丛林里的生灵都喜欢她,并且亲切地叫她“茜尔芙”。

有一天,那个金发碧眼,背上背着金箭筒的阿波罗出现了,他驾驭着由四匹飞马拉着的太阳车驰过天空,他那头飞扬的卷发散发着的万丈光芒令茜尔芙无限痴迷,她就像着了魔一样暗恋着那个少年。

从此以后,茜尔芙天天坐在溪水边,眼巴巴地望着大海的方向,那是厄俄斯为阿波罗开启宫殿大门的地方,这样,她就可以看着健步如飞的阿波罗走出来,看着他潇洒地跨上座驾。那团横过天空的火热,在茜尔芙的心里留下了无限的暖意,她就这样看着看着,直到那个挺拔的身影消失在玫瑰色的晚霞之后。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茜尔芙就这样不吃不喝,不休不眠,谁也劝不了她。谁知,这一望就是两万年。终于,西尔芙变得憔悴不堪,皮肤也失去了光泽,看着溪水中自己丑陋的容貌,她伤心地痛哭起来,哭得眼泪流干了,最后流出血泪来,绝望的茜尔芙封印了自己的神识,倒在了血泊里。从茜尔芙的血泪里生长出来一棵树,人们叫它“苦恋树”。

在苦恋树的树枝上栖息着一只鸟,它长得特别美丽,它的头上有一撮碧绿色的羽毛,身后拖着一条白色的类似于孔雀一样的尾巴。它的歌声特别好听,也特别的凄惨,不管是人类,还是神祗,只要听到了它的歌声,就都会澘然泪下。人们都说它是茜尔芙的化身。

每天早晨,那只鸟都凝视着太阳升起来的方向,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它就张开翅膀朝太阳飞去。但是,它的翅膀禁受不了灼灼的热浪,不久,它就燃烧了起来。那只鸟在白天死后,又会在夜里复活。每天夜里,它都栖在苦恋树上呜呜咽咽地哭泣,然后,在白天,它又飞向太阳,再一次地死在燃烧的烈焰里。如果是阴天,或者下雨,见不到太阳的时候,它就栖在苦恋树上哭泣,那种哭声听起来常常会令人肝肠寸断。

后来,阿波罗知道了茜尔芙的故事,他大为感动,就请求赫拉把那只鸟送给他。于是,赫拉答应了阿波罗的请求,她把茜尔芙化成了一只神鸟,让它栖在阿波罗的肩头。茜尔芙终于见到了自己苦苦思念的人,但是,由于她封印过自己的神识,她再也说不出话,唱不出歌来了,她只能用关爱的目光默默地注视着阿波罗。

由于帕珀米休斯没有照顾好西尔芙,赫拉知道后大为震怒,她降罪给帕珀米休斯,罚帕珀米休斯终生守护着那片丛林,并且诅咒她的后人永世不得离开那片丛林,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从那以后,帕珀米休斯成了精灵族的女皇,她和自己的子女,以及族人,守护着这片丛林。而苦恋树的果实则被贡奉在了神殿里,它在守护着丛林里的生灵们。

“爱情,究竟什么是爱情?”洛克自言自语着,他突然迷惘了起来,他觉得无论是冥王、帕珀米休斯,亦或者是茜尔芙,他们所做的都是近乎疯狂的举动,是愚蠢的行为。

其实,洛克冒出这种想法来,可能是跟他的职业有关,因为一万年来,他都在扮演着冷酷无情的只跟亡魂打交道的角色。在这一万年里,从来没有人爱上他,因为他是死神,无论走到哪里,他的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气息,那是一种让人绝望的死亡气息,因此,众位神祗唯恐避之而不及,谁又会爱上他呢?

“你又没有爱过,你当然不会懂。”若茜撅起了小巧的嘴巴,碧绿的眸子里满含着忧怨。

“有什么人值得我爱?根本没有!”洛克存心要气一气小丫头。

“你,就凭你?牛一样的头,猪一样的脑,傻瓜才会爱上你!”

小丫头白了洛克一眼,不满地嘟囔着。

“我真的有这么丑吗?”洛克晃了晃头上的角,“是哦,我看起来的确不像是帅哥,不如我换个样子吧,你看我现在的样子好看吗?”说这话的时候,洛克的眼前又浮现出了那张美焕绝伦的脸孔。

“哇!你是谁?”

两兄妹惊恐地弹跳了起来。若茜更是张大了嘴巴,那张嘴巴呈o字型,足足能塞进去一个鸡蛋。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洛克不见了,一个脸上戴着银色面具,身着一袭黑袍的家伙出现在了两兄妹的面前。

“当然是我,魔王子——洛克!”说着,洛克除下了面具,他的声音没有变,变的只是一张脸,而且,还是一张美焕绝伦的脸。

“哇塞,帅呆了,酷毙了!”科隆看得眼睛都直了。

“什么嘛?一张死人样的脸。”

本以为若茜会流鼻血的,不曾想,小丫头的眉毛皱得跟臭水沟似的,终于失去了淑女形象,她暴吼一声:“死洛克,你给我变回来!”

第一百一十五章 走马不夜城

“本王今后就要以这副相貌行走三界。”洛克得意洋洋地说道,心里却在想:这个小丫头,生起气来的样子蛮可爱的嘛!洛克感觉开心极了。

若茜生气了,一屁股坐在冰面上,扭过头去,不理洛克了。

“你花痴啊?别总盯着我看,快说说你们是怎么来到这儿的,你们离开了丛林不怕赫拉惩罚吗?”洛克瞪了一眼还在发呆的科隆。

“咕噜”科隆把已经到了嘴边儿的口水又吞回了肚子里:“啊,啊,这个……嘿嘿,我要是生了你这副相貌,就不怕没有女孩子喜欢了。嗨,洛克,你把我也变个样子吧?!”

“去你的,没个正经!”洛克踹了科隆一脚,“继续讲啊,我们还要去找枭呢。”

“啊,是啊,是啊,我怎么把大哥给忘记了。”科隆定了定心神,又坐了下来,开始接着往下讲。

由于担心枭和洛克的安危,于是,两兄妹就效法枭,去触摸“西尔芙”,结果,他们被一阵黑色的飓风卷进了一座城市。

那座城市的名字叫“不夜城”。

“不夜城”,顾名思义,就是只有白昼没有夜晚。那里的居民被迫参加劳动,永远都不许停下手中的工作,谁要是想停下来休息一下,就得交纳休息费。如果要想休息一盏茶的时间,需要交纳五个金币的休息费;如果要想休息一柱香的时间,那就得交纳十个金币的休息费。要想休息一天,没门儿,因为只有白天,谁也不知道一天的时间是多久。

很不幸,若茜和科隆被抓了壮丁。他们先是被带去修建城墙,和所有的壮丁一样,两兄妹的腰间和脚踝上都被缚上了锁链,他们在卫兵皮鞭的抽打下,不停地劳作着。

因为两兄妹本来就不是凡身,干这点儿搬砖运瓦的活儿也就只当作是锻炼身体了。但是,两个人担心枭和洛克,便想方设法要逃出去。可是,他们找了很久都找不到出口。于是,他们又利用自己的灵力,召来了城市中的花草树木和鸟兽,但是,它们帮不了两兄妹,因为这是一座被封闭了的城市,它被神祗布下了结界。

后来,两兄妹又被带去修建护城河,两个人终日泡在脏兮兮的泥水里。为了让妹妹获得更多的休息时间,科隆把自己头上的银箍、宝石,手上的精灵魔戒,还有腰间的宝石腰带都交给了卫兵。最后,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交出去了,科隆只得把自己的那件袍子交了出去,那是用森林里最好的麻编织而成的,上面还镶有千年金蚕吐出的金丝。于是,科隆只得终日着上身。

渐渐的,两兄妹了解了这座城市,也知道了有关城主的一些信息,人们都称不夜城的城主为修谱诺斯大人。

据说,修谱诺斯大人本来是一个善良和气的人,自从他来到这座城市以后,在他的治理下人们都过着快乐富足的生活。可是,就在修谱诺斯大人准备和新娘子成婚的那一天,有人进献礼物给大人,那是一枚罕见的黄金戒指。修谱诺斯大人见新娘子很是喜欢那枚戒指,就亲自为她戴在手指上,谁知道,新娘子一戴上那枚戒指就昏了过去,再也没有醒过来。修谱诺斯大人迁怒于那个送戒指的人,可是,那个人却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从此以后,修谱诺斯大人性情大变,他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了人们的身上,他剥夺了人们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并且让他们永远地工作下去。于是,天空中没有了星星和月亮,只有永久的白昼,“不夜城”的名字便是由此而来。

看来,要想离开这座城市,就要想办法解开城主的心结,若茜和科隆一商量,决定去面见城主。在花草树木和鸟兽们的帮助下,两兄妹进入了城堡。没想到,城主的身边有一个法力高强的女人,叫墨该拉,她看穿了两兄妹的心思,因为她爱上了城主,巴不得新娘子早一点儿死掉,又怎么能让人救醒新娘子呢?于是,墨该拉就把科隆两兄妹给关押了起来,她不但不给两兄妹食物和水,还时不时地把他们给毒打一顿。如果不是因为两个人有着一千多年的灵力,再加上有寻找哥哥和洛克的信念在支撑,估计早就挂掉了。

城市里的鸟兽们很同情两兄妹的遭遇,它们就从主人那里偷取食物给两兄妹吃。就这样,整整熬了一百年,纵使两兄妹有着一千多年的灵力也已经元气大伤了。直到有一天,他们看到头顶上出现了星空,那些星星迅速移动后排列成了一个奇怪的图形,向他们的头顶压下来,跟着一片光晕笼罩了他们,然后就是“轰”的一声,他们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当两个人睁开眼睛时,便发现来到了这样一处周围都是冰的陌生所在。

“什么?你们被关押了一百年?”洛克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是啊,要不是奇迹突然出现了,我们现在可能已经……”若茜的眼圈红了。

洛克的心里犹如翻江倒海一般,没想到,这么快就过去了一百年,自己还有两百年的时间了,那个人……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可是,那个星云图形又有什么寓意呢?是不是因为自己启动了那个月牙儿机关,才导致若茜和科隆两兄妹脱困的呢?不管怎么说,丢了一个枭,又找回了两兄妹,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一想到这儿,洛克心中不免暗自欢喜。

“嗨,科隆……”洛克好像想到了什么,于是问道:“你刚才说的那个什么城主,叫什么名字来着?我怎么听起来有点儿耳熟?”

“你说那个不夜城的城主啊?听人说他叫修谱诺斯大人。”

“对,没错,是叫修谱诺斯。”若茜肯定地附和道。

“怎么会这样?”洛克陷入了沉思。

你道那个修谱诺斯是谁呀?他是死神塔那托斯的孪生兄弟——睡神。当洛克还是死神的时候,他的职务是帮冥王处理冥界的大小事务,那可是个麻烦的职务,忙起来可真是脚打后脑勺。比较起哥哥来,修谱诺斯可要悠闲自在得多,他常常大白天也去人间闲逛,心情好时,瞅着谁顺眼,他就扇动几下翅膀,再用罂粟花朝人家的脸上扫一下,那么,那个人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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