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诛青颜 >

第11章

诛青颜-第11章

小说: 诛青颜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阿宸呲呲牙:“你再说,把你咬死!”
少年冷笑一声:“真是一个疯了的赖皮猫!”
阿宸霍霍站起来,走过去,逮着少年的胳膊又要咬。
云端从身后拉着她的手,目光里有点责怪。
阿宸用力甩开他的手,赌气道:“刚才叫你帮我,你不帮,现在倒好,帮着别人欺负我来了……”说着说着眼泪就出来了。
云端倒慌了,手无足措地帮她抹眼泪,阿宸却越哭越凶:“你们都欺负我,为了一个破钱袋凶我打我,还骂我是赖皮猫……”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样,飒飒掉个不停。
仿佛她是天低下最委屈的人。
少年看她哭的那样委屈,也有点不好意思,犹豫了一会儿,说:“赖皮猫,钱袋我不要了,你不要哭了,好不好?”
阿宸听着这话立马破涕为笑,望着他问:“你说真的?”
晨光中她满是泪痕的脸,少了几分调皮,却似有几分从未见过的天真。
少年看着那挂在睫毛上的泪珠,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不知道为什么,他脸上突然有些发热,随手把钱袋一扔:“那是当然,大丈夫说话一言九鼎,喏,给你吧!”
阿宸推开云端,慌忙去接,还没接到钱袋,就瘫坐在地上,气喘吁吁,累的上气不接下气。
少年也笑了:“赖皮猫,累坏了吧,要不起来,我们再打一场!”
阿宸却没理他,弓着腰,用手指头勾住钱袋,待勾住钱袋后,满足的装到怀里,然后仰天躺在地上,看样是一动也不想动了。
“赖皮猫,你怎么那么爱钱啊?”
阿宸恼怒的瞪着他:“不许再叫我赖皮猫!”
“那叫你什么?”
“我有名字的,我叫阿宸!”
“阿chen,是宸宫的宸还是尘土的尘?”

第二十一章 听话鸟
阿宸疑惑:“有什么不一样吗?”
“宸宫的宸指北极星所在,是权威的所在,君王的象征,而尘土的尘,小而微末,就是一粒烟灰……”
阿宸急忙接口:“那我就是第一个宸!”
少年皱着眉头问她:“谁给你起这样大不讳的名字?不怕惹恼了天朝的皇帝吗?”
“我又不知道,可能给我起名字的人不识字吧!”
头顶正有不知名的鸟儿,鸣叫着扑棱棱飞过,听到阿宸的话当即一头栽了下来。
别以为这只破鸟栽下来是地球的重力增加,万有引力改变,多么自然的宇宙现象,其实不然。
这只破鸟不但有来头,而且来头还挺大。
倘若真要仔细打点一番这个缘故,却还得倒退回去,从城门闹事说起。
殊不知,凌启在城门口被阿宸摆了一道,心里大为恼火,又听茶楼里的说书先生们瞎掰,气的都要疯了,发誓不逮到阿宸将她掐死,誓死不休。
可是天下之大,乞丐何其多,要找一个性别不详、面目不清、姓名更是不确定的瞎乞丐,着实不容易。
可凌启这人有始有终,对掐死阿宸这件事非常执着,从不轻言放弃。考虑到自身的人气相当低迷,他果断的决定动用亲生爹妈的关系,并求他爹将心爱的听话鸟借给他使使。
世人都知道,凌王爷有一只鸟,非常神奇,不但会千里追踪术,还能听懂人语,为了区别和变异鹦鹉的不同,故称为听话鸟。
听话鸟的听觉和嗅觉堪称一流,只要让它闻一闻被追踪者的气味,听一听声音,无论你跑到天涯海角,都能把你找到。
不过这些优点,会的异类也不少,比如狼、虎、狮、豹、蛇、猫等等,同类也不是没有,比如乌鸦兀鹫云云。
听话鸟的这项功能,着实算不上独一无二的神奇。
至于听话鸟为什么会得凌王爷钟爱,归根到底是它还有一个神奇之处——就是能将别人说的坏话,都毫无保留的反馈回来。
大概凌王爷一直光明磊落,英武神明,都快成庙里的土地爷或寺里的长门僧了,大家着实没什么可说的。
大家不说凌王爷的坏话不要紧,可是这种现状直接导致了听话鸟这项神奇功能严重浪费,听话鸟很不甘哪,好不容易跟人家生的不一样,还有特异功能,不用多可惜。
后来它寻寻觅觅数月,终于找到了一个可行性目标,那就是专听别人讲凌启的坏话,人家一说,它就反馈,时不时地还添点油加两醋什么的,每每将凌启气的半死。
在城门口的时候,凌启身上没少沾阿宸的泥巴味,按理来说,听话鸟追踪阿宸简直易如反掌。
事实上确实易如反掌,听话鸟昨晚一眨眼的时间就寻到了阿宸,迫于阿宸距离洛邑城着实很近,阿宸行走速度又慢的可以,听话鸟人性化思索半晌,最后决定原路返回凌王府通风报信,然后带着大队人马来一举捉拿阿宸。
其实它真不应该如此人性化,要知道天下乞丐的体味如出一辙,以多年不洗澡的丐帮帮主路人乙为代表,嗅觉上讲,就很容易混淆。
而且前面已经说过,洛邑城的天气变化无常。
阿宸向来后知后觉,且没有伞,一场春雨下来,这就很容易冲刷掉那满身的臭泥味,事后再在云端香喷喷的脸蛋上吧唧两口,听话鸟就完全没有方向了。
听话鸟如此的考虑不周,就注定了它要失败。
话说听话鸟正要启程返回凌王府的时候,扑棱棱的翅膀还没展开,就被一场大风扇的晕头转向,好久都没有方向感。
后来等它扑腾半天找到方向了,又被一个大闪电劈晕了。
期间发生这样多的变故,目标就很容易走失。
这不,听话鸟强迫自己从鬼压床状态苏醒以后,立马又来寻阿宸的气味,寻了大半夜,奔了万把千里才寻到,登时又被阿宸的这句话雷倒了。
当然了,知道实情的人肯定要被雷倒,更何必陪伴凌王爷多年的听话鸟。
话说,洛邑城的居民们都非常崇拜凌王爷,虽然这种崇拜很盲目,但也不是完全睁眼说瞎话,狗屎当鲜花,总归还是有点可以寄托的理由的。
传说凌王爷从小是个神童。
在这个传说中,他三岁的时候就能吟诗作画,五岁的时候还发表了一篇治国方策,虽然词句之中还残留着诸多幼稚言辞,但内容的大体走向,已足以轰动整个天朝的朝廷。
待得长大一点后,凌王爷更是不负众望,才华横溢,学富五车,无论应试笔试面试,中考高考还是科考,都是一举夺冠。
在人们的心中,年轻时的凌王爷就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天赋异禀、聪明绝世……的神马王子化身。
虽然即将步入老年队伍的凌王爷,经常会脑残的装作和尚去化斋。
但,能称得上传说中的事,多半都不是真事。
在那个时代,大家的智慧普遍低下。
一般来说,一个浪子只要能认字,不把自己的名字写错,就可以称作才子,一个才子只要长得不歪瓜裂枣到惊世骇俗,就可以称作才貌双全。
而传说中的凌王爷就处在这个时代。
什么叫做传说,传说就是一堆没文化的人呆在一起,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大家吃饱了没事干,再去亲戚家传传。
传来传去,凌王爷就从浪子变成了才子,从才子变成了才貌双全的神童,从神童直接变成了神马一般的人物。
那个时候,凌王爷还只是世子,他的父亲老凌王智慧也比较低下,作为老凌王的嫡亲儿子,两人流着同样的血,处在同样的教育环境,思想深度肯定高不到哪去。
结果大家众口相传,传来传去,凌王爷就变成了神一般的人物。老凌王很苦闷啊,自己生的儿子自己最清楚,瞎摸打诨,连三字经都背的磕磕碰碰。
这样的一阵传说过后,凌王爷的基因说突变就突变了,说成神就成神了,直接导致平凡忠厚的老凌王,果断怀疑凌王爷还是不是他儿子。

第二十二章 天香山
这种怀疑让老凌王吃不好睡不好,一直郁郁寡欢很不开心,可是大家还是传来传去,丝毫不能体谅老凌王的苦心,没过多久老凌王就得了抑郁症,驾鹤西去。
后来,凌王爷年纪轻轻就世袭了爵位,从此以后更是雷厉风行,雷霆万钧,腐化皇帝,教化官僚,同化平民,闲的没事的时候哼两句小曲“不要迷恋哥,哥不是传说……”
不过,不管凌王爷今天多风光,多叱咤风云,归根到底,他就是一个不识字的浪子。
可是智慧更加低下的阿宸,竟然剥开了凌王爷一层一层华丽的外衣,一针见血的说出大家几十年都没有觉悟的事实,难怪听话鸟会扛不住。
少年不知其中缘由,只瞠目结舌地瞧着在地上苦苦挣扎的听话鸟,半晌无语。
阿宸淡定的将听话鸟一脚踢晕,又抛物线一扔,扔到几丈远,转过头问少年:“你叫什么名字啊?”
少年再次目瞪口呆的看完这一流水型动作,半晌搓搓手,有点不好意思的表示,他的名字没有阿宸的那么霸气,很平凡。
“说嘛,说嘛!”
“我……我叫廖凡!”
“廖凡,廖凡!”阿宸喊了两遍,又摸摸怀里的钱袋,抬头望他:“你叫这么平凡的名字,家境应该不平凡吧?”
廖凡:“……真是一个奇怪又爱钱的赖皮猫!”
阿宸不可置否,只是很真诚的表示,她这个人就是视钱如命,以她的作风,朋友不是两肋插刀,应该是背后捅一刀,再换点钱花花。
后来廖凡一脸鄙夷的问她云端怎么没有被捅死再卖掉。
阿宸很淡定地摸了摸怀里鼓囊囊的银票钱袋,半晌,说出她的看法,她现在挺有钱的,不缺钱,再富也要有预备粮,先养养,等养肥了再说。
廖凡听完这一番话,更加鄙夷:“真没见过你这样的,这么小,就学会见利忘义!”说着想起一件事,往阿宸身边凑了凑:“我昨晚在路边捡到一张告示!”
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摊开,讲中原的一个王爷要逮捕自己的亲闺女,说她是妖孽,还说谁要抓到妖孽,赏金千两云云,又问阿宸那么爱钱,怎么没去抓。
阿宸却很有先见之明的反驳他,小女孩长得那么好看,那么可爱,粉嫩嫩,胖嘟嘟的,怎么可能是妖孽呢,而且她是个善良的好姑娘,才不舍得抓小女孩去换金子呢。
还表示人要有同情心,大人犯错,总是要小孩子来承担,太不公平了,那小女孩可怜巴巴的,肯定是那王爷不想要她了,又不好意思扔掉,所以胡说八道说她是妖孽。
顿了顿,又反问廖凡:“你说那么漂亮的小女孩怎么可能是妖孽呢!”
廖凡捏着下巴思索半晌,道:“你说的也挺有道理的,嗳,对了,你怎么了解的那么清楚啊?”
阿宸脸上一派天真:“因为我就是他们要抓的妖孽啊!”
廖凡惊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你?不可能吧!你跟个叫花子似的,脏兮兮,丑巴巴的,怎么可能会是一个王爷的孩子?”
阿宸脸上不好看了:“凭什么看不起人?没听说过白天鹅都是丑小鸭的变身吗?”
廖凡小声嘟囔:“丑小鸭也不是你这样的丑法吧?”
阿宸耳朵却尖的很,握起小拳头:“你说什么?”
廖凡肩膀抖了一下,讪讪堆笑:“呵呵,我说着玩呢!”看阿宸眼神不对,急忙转移话题:“嗳,对了,你们两个去哪啊?不会一直呆在这荒山野岭吧?”
“哪儿有吃的,就去哪蹭,哪儿有钱花,就去哪儿坑!”
廖凡拍手叫道:“你说的这个地方不就是我们天香山嘛,我就是在天香山混吃混喝的!”
“什么天香山?”
廖凡开始侃侃而谈,天香山就是一个隐秘的世外桃源,以山上盛产天香树而得名。那里森林密布,飞瀑奇岩,珍禽异兽,非常之多,景色幽险奇峻,也是天下闻名。
阿宸打断他:“天下闻名?那我怎么不知道啊?”
廖凡咳嗽一声,解释是,天香山虽然很美,但山脉巍峨高耸,峰峦起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