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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楼主惜玉-第37章

小说: 楼主惜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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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很多土房立在马路的两边,好像这里的人很穷似的。

惜玉悄悄的问楼无炎,“老公,咱们这是去哪里啊,我怎么觉得这两天所停留的城市都很破啊。”

“阿里城位于西方,那里土地贫瘠,地广人少,因为不舒服种庄稼,所以那里的人一般过着游牧生活,而且以养牛羊为生。”

“这怎么挺耳熟的。”惜玉自言自语,半天,想起来了,这不是和中国西藏那边挺像的么,如果是这样,那她倒是很高兴去那里,因为在现代的时候她就很想去西藏玩,但因为没有同伴,她一个人她妈又不放心,加上那边位处高原,她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高原反应,所以也就一直拖着了。

没想到现代的西藏没去成,现在倒到了古代的西藏,她倒要看看,这阿里城和电视里的西藏有什么区别没有,想到此,惜玉拉着楼无炎的手,

“老公,咱们快些赶路吧。”

“怎么,不冷了?”楼无炎似笑非笑的看着惜玉。

“不冷了不冷了,我很想看看阿里城是什么样的。”惜玉迫不及待的说着,人的自我调节能力都是很强的,越到了艰苦的环境,越能激发自身的潜力,现在大年初十,天气一天一天的回暖,在温暖方面,她已经不怕冷了,到了她能接受的范围,而天天在马背上颠簸,她已经习惯骑马了,当然,这是得别人带她的情况下,让她一个人骑马,还是有点儿问题的。

“听说那里的人以羊奶为食,不论男女都长得十分健壮,而且人人能歌善舞,是一个热爱生活,好客的地方,我也很期待,咱们走吧。”楼无炎笑道。

“好。”

两个人赶路,在元宵的前一天到达了阿里城,比楼无炎预期的要早一天,新年的气氛还未过,元宵的到来,更让气氛浓烈,走进阿里城,到处都显示着浓烈的喜庆,楼无炎牵马而行,惜玉行走在他的身边,与他紧紧握着手,越走越发现这里和西藏的人差不多,甚至于是衣着都差不多,每个人身上是厚厚的藏袍,他们进城的时候是中午,天气有些热,竟然有点儿像夏天,根据电视里的经验惜玉猜到这是早晚冷,中午热,这藏袍就是早晚的时候将袖子穿上。

她身上没有藏袍,将厚的衣服脱掉放进包袱里,惜玉提议,“咱们也去买两件藏袍吧,这里应该是早晚冷中午热,有了藏袍就方便很多了。”

“好。”楼无炎没有异议,这里的人皮肤泛红,看起来有些粗糙,但脸上的笑容却比别的地方的人看起来要真诚许多,哪怕是他们外貌不怎么样,但进入这里,也能被这里的简单所感染,虽然这里很贫穷,但楼无炎对阿里城的第一印象很好。

两个人买了藏袍换上,顿时一个异样的民族就出现了,虽然穿上了藏袍,但白晰的皮肤,俊美的五官还是让人一看就知道他们不是阿里城的人。

两个人找了间客栈包下一个房间,这里平日少有外人前来,客栈生意不是很好,所以这客栈也没有什么档次,更不要说什么上等房下等房了,所有的房间都是一样的。

所谓的客栈其实就是一个农户自己家院子里的几间房间而已,现在是元宵,很少人在外面行走,阿里城本地人又不需要客栈,所以楼无炎和惜玉成了客栈唯一的两个客人。

“两位客官,有需要尽管吩咐,本店服务绝对让您二位宾至如归。”客栈的老板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强壮男子,这客栈就他和自家老伴管理,本来还有一个女儿,不过前两年出嫁了,这些,都是后来惜玉无意和他聊天知道的。

“谢谢你,老板。”

“不客气,我姓黑,这里的人和我平辈的都叫我黑壮,小一辈的都叫我黑壮大叔,姑娘你看起来和我女儿差不多大,要是不介意,就叫我黑壮大叔就好。”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黑壮大叔你好,我姓薛,叫惜玉,你也别姑娘姑娘的叫了,叫我惜玉或者小薛就好,这是我的丈夫,楼无炎,你叫他小楼好了。”在潜意识里,阿里城的人和西藏的人溶合在一起,所以惜玉也认为阿里城的人骨子里也有豪爽的味道,果然,她猜对了,听到她这般说,客栈老板明显高兴起来,

“这样就好,咱们阿里城的人虽然少有出去,但这里的人个个都是直爽性子,更喜欢性子直的人,那些爱甩心眼的人我们不欢迎,小薛,我就这般叫你吧,在黑壮大叔这里,别客气,就当是自己的家一般,等会我叫老伴儿也就是你娜拉大婶做几个拿手菜给你们吃,现在是过年期间,这客栈也没别的客人,出门在外也冷清,你就和我们两口子一起热闹热闹吧,你看怎么样?”

“那我和我丈夫可不客气了,黑壮大叔。”

“哈哈,欢迎欢迎,对了,你们来得很巧,明天是元宵,咱们阿里城可热闹了,到时候要闹元宵,要是你们愿意,一直来参加我们的活动吧。”

“好啊,要是有时间,我们一定参加。”

“行,那你们休息一下,我下去准备饭菜。”

“谢谢你,黑壮大叔。”

“别客气。”

“果然这里的人如传说中的好客。”待黑壮大叔离开房间,一直没有说话的楼无炎这才开口。

“是啊,不管谁来到这里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在这一点上,阿里城人做得很好,我想,在这里受到欢迎,下次,我还会想来的。”惜玉感叹,这也算是了了自己的一个愿望吧。

“要是你愿意,以后我们甚至可以常来,或者住在这里也行。”

阿里城虽然看起来穷了一点,生活条件差了些,但是这里的环境真的很漂亮,让人舍不得离开眼睛。

“美好的事物,总需要遗憾来衬托才会觉得永远美好,若是没有遗憾,太过于美好,反而容易叫人忘记。”

“我从来没发现你说话这么有道理?”

“那是因为你没发现本小姐的内在美。”

“呵呵~”

这里的夜晚来得非常的早,当午时过后,也就是下午三点多钟,太阳就下山了,然后惜玉就觉得有些冷了,重新将厚衣服穿在身上,不知道是不是每个阿里城人都这般热情,黑壮大叔嘴中的拿手菜竟然是烤全羊,虽然没有来过阿里城,但凭着和西藏的无限相似,惜玉也猜到这是阿里城人执行贵客的东西,因此越发感激。

虽然惜玉和楼无炎都是外来人,但两个人态度平和,而且言论自然不做作,很得黑壮大叔和娜拉大婶的喜欢,惜玉甚至了解到娜拉大婶的女儿曾是阿里城最漂亮的女子,

“朵拉(娜拉和黑壮的女儿名字)从小就漂亮,一双大眼睛黑亮黑亮的,就像夜晚的星星,头发也是乌黑柔顺,这么漂亮的女儿,我们两口子自然是疼爱异常,不但如此,就是整个阿里城的人,几乎有一半都知道她的名字,不管走到哪儿,大家都十分的喜欢她,加上朵拉从小嘴巴就甜,在这阿里城,可以说没有人没听过她的名字。”说到女儿,娜拉大婶显得十分的激动,

“慢慢的,小朵拉长大了,阿里城的小伙子们都喜欢朵拉,每个人都希望能取到朵拉,上门求亲自朵拉十二岁后就数不甚数,也许说来有些夸张,但我们家的门坎确实被跨坏过,可见来求亲的人有多少。”

“那朵拉嫁给谁了呢?”

“很多认识朵拉的人都说朵拉不像咱们阿里城的人,因为她长得十分细腻,不像我和她爹也不像阿里城的人这般粗况,连我们都好奇以我们的样子竟然会有这么漂亮的女儿,这是上天赐给我们的宝贝,小朵拉还小,虽然提亲的人很多,但我们都没有答应,我们希望小朵拉长大后由她自己来决定,我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自然希望她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只要她能幸福,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娜拉大婶感叹着,似乎又看到了那个躺在自己身边央求着自己给她讲故事的小女孩,

“在三年前,从外地来了一个年轻人,长得不是很好看,和小楼比起来,那叫一个天差地别,当时,他也是住在我们这客栈里,那年轻人已经快三十了,虽然外表不怎么样,但是,他很高,肩很宽,气质沉稳,给人一种天踏下来我也能为你扛着的感觉,在感觉上,很符合咱们阿里城人认为的真汉子形象,我的小朵拉,就是被这个年轻人给吸引了,然后,这个年轻人成了我们的女婿。”

说到女婿,娜拉大婶流露出满意,很明显很喜欢这个传说中的女婿。

“能让娜拉大婶喜欢的人,我相信他一定是一个很棒的人,那么,娜拉大婶,您女儿和女婿呢,他们现在在哪里?”

“呵呵,我刚刚已经说了,我女婿不是阿里城人,两年前他和我女儿成亲后,便带着我女儿回家去了,他说要带朵拉回去见他的父母,临行前他向我们保证会一生一世的对待朵拉,知道朵拉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我的女婿还说,等他将家里所有的事情处理完后,就会带着朵拉回到这里来生活,永远不再离开阿里城,因为,他也十分的喜欢阿里城简单的生活,当时我女婿说的是最多五年就会回来,现在已经二年,只要再等三年,他们就能回来,永远陪在我们身边了,到时候,我们就将客栈交给他们小两口打理,我们老两口,就等着抱抱外孙,享受天伦之乐了。”

“行了,娜拉,每次见到客人你都要说朵拉和昊天的事,真是的,也不管人家爱不爱听,别再多话了,来,小楼,咱们喝酒,不要客气,今天我高兴,咱们要不醉不归,还有小薛,你不喝酒就多喝些羊奶吃些羊肉,这可是好玩意儿,你看咱们阿里城的天气早晚如此冷,可咱们的身体为什么这么好,为什么不怕冷,那就是吃羊肉吃的,羊肉大补啊。”

“好的,黑壮大叔,我会吃的,谢谢你。”惜玉在心里苦笑,虽然烤全羊很出名,但这羊奶羊肉她还真吃不惯,唉,果然口味不同,不是别人说好吃就能好吃的啊。

话虽如此,但惜玉还是抓起肉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干了就喝一口羊奶,吃热的总比吃冷的好,这羊肉到冷了更难吃,在阿里城,大家的口味已经养成,在这里不是呆一天两天,所以她必须学会习惯,不然,到时候还没找到楼无炎的父母的消息,她就先饿死了,那可不划算。

再说了,羊肉味道虽然很骚,但能抵寒,至少在这一点上她也该意无反顾的吃,不管味道,直接咬住一大口,随意咬两下便使劲的吞下肚去,她这一粗鲁的吃相不但没吓到黑壮大叔和娜拉大婶,反而觉得十分的对味口,他们阿里城的人本来就喜欢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好,爽快,小薛,多吃些。”

“好。”

惜玉和娜拉吃得开心,另一边黑壮大叔也和楼无炎吃得开心,哪怕觉得自己酒量不错,可和黑壮大叔比起来,楼无炎还是觉得自己差了些,这阿里城的人习惯喝味道很重的酒,一入喉就感觉一股酸辣得味道,让他差点儿吐了出来,不过对黑壮大叔的热情招待他又不忍心拒绝别人的敬酒。

羊肉和羊奶他同样吃不惯,只是在来之前他也了解听说过一些阿里城的风俗,今天才发现原来有些地方的风俗或者是饮食并不如传说中的那么好,这大概是每个人习惯所养成,哪怕是让阿里城吃自己玉满楼煮出来的东西,可能他们还觉得不好吃呢。

和惜玉一样,不管是酒还是羊肉,楼无炎一律囫囵吞枣,不知道是不是味觉的适应,到了后面,这羊肉味道,他竟然隐隐吃出了香味来,那腻味,似乎不见了,那酒,好像味道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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