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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当生米遇上熟饭(VIP完结)-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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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排挥挥手。
没多久,李莎和秋南也来了,大家同坐一桌,彼此相熟,倒也十分惬意,只是新郎见到自己的顶头上司来了,赶紧领着新娘来道谢,那份殷勤比见到我们时隆重多了。
“阿彩,这个就是秋总!”新郎郑重其事地介绍着,那颗缺了的门牙依然没有补上,空洞得让人觉得不舒服。
“秋总好。”也许是穿了婚纱的原因,今天的阿彩显得还真是有那么几分贤妻良母的样子。
“这位是秋总的未婚妻,李小姐,很能干的一名女强人啊。”新郎指着李莎介绍道,“以后有机会的话,你可要多跟她学习一下,如果你能有她的十分之一就很不错了。”
笑容在阿彩的脸上僵住,她看了看李莎,又看了看秋南,再回过头看了看熟饭:“你是秋总的未婚妻?”
李莎出手握住阿彩,大大方方地说:“是啊,我们之前有见过的。 ”
   “那舒……”阿彩家新郎就站在自己身边,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而我、熟饭、李莎、剩牛排几个人都心知肚明,她想问舒凡是李莎的什么人。
面对熟饭的时候,新郎的表情就很不自然了,为了阿彩的事情,他们之前见过面,并且还交过手,熟饭曾经把他和那位女下属从阿彩的房子里赶出去过,相信他俩都还记得这件事。新郎转过头来问阿彩:“这位是……?”
“他叫舒凡,是我弟弟。”李莎见气氛有些不对,赶紧插话。
“哦,原来是秋总未来的小舅子啊。幸会!幸会!”新郎客套地打着招呼,可额头上却在冒汗,估计是想起了自己当日在熟饭面前嚣张的样子,有点担心对方会在自己的老板面前说他的坏话,会让他以后的日子很难过甚至有可能会丢掉饭碗。
阿彩更惊讶了,不敢想象自己听到的是真的:“你们是姐弟?”
“是啊,不然你以为是什么?”李莎笑着问。我不知道阿彩请李莎去碧云天吃鱼翅的那一晚,两个人之间究竟是怎么交手的,李莎究竟有没有说自己是熟饭的女朋友,我只知道自那晚以后,阿彩就认定了自己与熟饭无缘。
“哦,没……没什么。”阿彩有些幽怨地看向熟饭,无声地控诉着什么,而熟饭笑嘻嘻地看着她,左一声恭喜右一声道贺。
这对新人的情绪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在介绍我和剩牛排的时候就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了,之后迅速离开了这里。
秋南以他一个生意人敏锐的直觉捕捉大了其中的微妙所在,好奇地问:“是不是有些什么有趣的故事我不知道?”
熟饭举起了手中的茶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以茶代酒,先为我们两姐弟干一杯吧!”
开席不久,许多人怀着各种居心跑去给新郎敬酒,没多久新郎就被灌的两腿打晃,站都站不稳,说起话来也舌头打结,人前人后吐了很多次,新娘阿彩果断的把新郎扶去休息,独自一人撑场面,招呼着宾客。
又过了一会,很多人开始离席,而我们几个人也准备回家,这时阿彩拎着一瓶刚开封的白酒一手拿着个玻璃杯大步走了过来,在我们这桌坐下,倒了满满的一杯,递到我面前:“生米,干了这一杯!”
“为什么?”这么大一杯白酒,看上去有二两多呢,阿彩跟我住过那么久,知道我酒量不好,白酒更是克星,她这是存心要我醉。“这是你欠我的。”阿彩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都有些红了,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情绪不稳定,我甚至在她的眼里看到了一丝不甘于失落,与今天这么一个喜庆的日子有些不相称。
我听蒙了:“我欠你什么了?”
“你不够义气,所以你该罚。”
我更不明白了:“你能不能说得仔细一点?”
第七十五章
此刻的阿彩是我没有见过的阿彩,不再趾高气扬,不再自以为是,脸上也没有半点炫耀的意思,虽然换上了大红的喜服,红艳艳的,我却从她的身上看到了一种从内心涌出来的朴素。
对,是朴素。这种感觉如此真实,有一种亲近感,阿彩终于愿意用一种平等的态度站在我的面前,与我对视。
“生米,我一直以为你很笨,情商很低。”阿彩说这话时,旁边已经有人在窃笑,看来他们非常同意她的说法。“但是,我错了,其实你才是真正的情场高手,钓男人于无形。”
“咳咳咳……”我没听错吧,有人说我是情场高手。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是公认的笨蛋,并且还属教都教不会的那种,曾经让小马和阿彩这两个老师多次咬牙切齿、恨不得直接把我的脑瓜劈开,然后把她们的思想放进去。这会我怎么又变成高手了,并且还是笑傲江湖的那种。
阿彩一掌拍下来,打在我的左肩,力道很大,我禁不住晃了晃,却依然没有逃出对方的掌心。阿彩死抓住我的肩膀不放,有点像是在施吸星大法,要将我体内所有的功力全都吸走的样子:“你别不承认,事实就摇在眼前。”
“阿彩,天地良心,我从来没有去钓过男人。”
“这就是你的高明之处,你从不去钓男人,可是你有本事让男人来钓你。生米,我跟你住过那么久,这种本事你怎么从来都不教给我?结果让我跟这么一个男人结婚了。所以你得干了这一杯,为你的私心向我道歉。”阿彩的语气中尽是幽怨之意,和她新娘的身份有点不相衬。哪有见过新娘在结婚的当天说新郎坏话的?更何况阿彩平日里对她的这个男人一直赞口不绝,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赞同她的观点。所以,我暗暗地揣测她现在究竟是在开玩笑想让我喝下面前的这杯酒,还是真的发自她的内心。
“阿彩,别这样说,你老公……挺优秀的。”我违心地说句恭维话。
阿彩摇摇头:“生米,你不用跟我说假话,其实我也知道,我的这个男人,不怎么样,你们很多人都不喜欢他。”
呃,她说的是真话。
“但是,我没有办法,我找不到比他更好的男人。”阿彩瞟了熟饭一眼,“或者说更好的男人根本就不喜欢我。生米,你后来明明知道舒凡和李小姐是姐弟,而你也知道我之前追过舒凡,可你为什么不把这件事告诉我?就凭这,你又得跟我喝一杯。”
呃,她说得没有错,这件事情上我的确做得不是很地道,不过告诉她又能怎样呢,熟饭既然能把他姐拉出来当挡箭牌,那就证明阿彩从头到尾都没有机会。
熟饭出声了:“这事是我让米不告诉你的。阿彩,你别怪她!”阿彩叹了口气:“听到了没,米,又一个男人主动替你说好话,根本就不需要你安排什么。这些还不足以证明你有男人缘吗?”
我只当阿彩喝得有些醉了:“可是一直以来,都是你的男人缘比我好啊。去年情人节,你和别人出去吃烛光晚餐收鲜花,而我只能呆在家里煮面条。”
阿彩这会又拿眼神看了我身边的剩牛排一眼:“生米,你一个男人就顶得上我十个男人了。就你家的这个男人,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司机,而是三水公司的法方代表,我说得没错吧?”
呃,她什么时候知道的?
阿彩似乎能猜得中我心里在想什么,不待我问,就解开了谜团:“那次我跟李小姐吃宵夜,丢了个大面子,碧云天的伙计告诉我说她根本就不是什么小人物,而是专门管小人物的人,后来,我不相信,私底下偷偷跑到三水公司去问了,结果让我意外地发现了你家男人的真实身份。我就说嘛,一个司机,年纪轻轻,怎么可能住得起那么好的楼盘?生米,你对我隐瞒他的身份,说明你没把我当朋友看,寒人心啊。所以,你又得喝一杯。总共三杯,今儿个你可不能推脱,必须喝了它。”
阿彩端起酒杯再次递到我面前,半是命令半是威胁地说:“喝!”
剩牛排抢过酒杯,还没有开口说话,又被阿彩用力抢了过来,酒洒了不少,弄湿了两人的衣服,熟饭也有话要说,阿彩把脸色一沉:“女人喝酒,男人别插手!要喝你们自已上一边慢慢喝去。今天我结婚,我最大,谁要是扫了我的兴,别怪我翻脸不认人。”她干脆撇下众人,把我拉到一边的角落,又让人添了两副碗筷,看样子打算要与我大喝一场。
“阿彩,我酒量不好。”我很希望她能手下留情,放我一马,别人结婚,我喝醉,这可不是我想要的。
“没有人天生酒量好,好酒量都是灌出来的。再说了,喝到最后不就是一个醉嘛。我家男人自已先倒下了,你那边的人全都清醒着,你还担心什么?干了!”阿彩喝起酒来有一种男人一样的气势,咄咄逼人,让我无处可逃。
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晴,屏住呼吸,悲壮地喝光了第一杯酒,一团烈火倾入我的口腔,越过我的喉咙,滑过我的食道,一路烧到胃部,火辣辣的。
阿彩看到我样子很难受,赶紧夹了一块肘子放到我碗里:“吃菜。烈酒配肥肉。古人说:‘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就是这意思。”
我跟阿彩住过那么久,她连一片青菜叶子都没有给我夹过,今天却给我夹了一大块肉,我还真有点受宠若惊,赶紧把这份“恩赐”放进嘴里,果然,被油水这么一中和,人没那么难受了。
“生米,记住了,下次有好男人,要分我一个!”
“啊?”
阿彩面不改色地说:“啊什么啊?我说的是真话,不是开玩笑的。你遇上好男人的机率比我高,如果你有那些应付不过来的男人,不妨过给我。”
“你今天结婚呢!”我提醒眼前这位准新娘。
“我知道啊。”
“从今天起,你已经有老公了。”
“别跟我提那家伙。”阿彩说出了一句让我惊诧的话,“我又不爱他!”
“啊?”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喝得有点醉所以听错了,“你不爱他又和他结婚?”
“生米,你少白痴了。现在的男女,相爱的不一定结婚,结婚的不一定相爱。我跟他,谁都不爱谁,只不过都找不到更好的,年纪又大了,所以只好先凑合一下,等找到好的,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对方给踹了。”阿彩说得很认真,不像是玩笑话,“我是这么想的,他也是这么想的。我心里惦念着别的男人,他同样背地里全世界地找能被他骗到手的女人。”
我听得目瞪口呆。阿彩又给我倒上一杯白酒,逼着我干了,她自已也喝了不少,然后抹抹嘴唇说:“生米,你知道婚姻是什么吗?”
我摇摇头,眼睛有些花,看来快要醉了。
“婚姻就是一场宴席,迟早是要散的,就算是那些白头到老的夫妻,因为死亡,还不是要天人相隔,还是散了。”
“那人呢?婚姻中的人呢?”
阿彩回头看了看那些几乎差不多走光的宾客:“人就好比参加宴席的宾客,有些人觉得菜不对自己的口味,会提前退席,把胃口留出来去赶下一场。有些人虽然也不喜欢吃这些菜,但是为了面子或者因为怕麻烦不想换地方,会坚持到最后。还有一些人,因为迟到了,就只能吃别人剩下的残羹冷炙。”
“阿彩,别那么悲观,还是有很多人因为幸福而相伴一辈子的。”
“是啊,有,这种人就像是在宴席中喝醉了的人,因为酒精的麻痹而得到了一种虚幻的快乐。”阿彩越说越精神。
我听得却越来越泄气,我不喜欢这种颓废的论调,给人一种灰蒙蒙的压抑感:“阿彩,幸福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它不是一种虚幻的快乐!”
阿彩哈哈大笑起来:“幸福就是一种虚幻的东西,你说它实在,那你能不能告诉我幸福是什么?”
若是在以前,我肯定无法回答阿彩的这个问题,现在的我,已经被幸福多次感动过,不再是那个当初找不到方向的笨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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