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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我的魍魉暴君-第2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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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再重来这个地方,很显然,心情亦是大不同。

当年,元魍没有退路,一个人怀着不成功便成仁之心踏上这片土地;而今,他终于能够带上今生至爱,静静欣赏他的山河,他美丽开阔的疆土。

第一站,自然就是明家大本营所在。

时光不仅变迁了帝王的颜色,当年明家的老族长也早逝去。如今明家是明珠当家。

自明家之罪被撤销后,明家就分成了两派:小部分年轻人随着明翊进了朝,称为入仕派;大部分的人却跟着明珠留在了本族,称为保守派。

明珠的思想其实也很好理解,总结成一句话,那就是“宁做鸡头不做凤尾”。

明家毕竟大规模离开了朝廷很多年,再回仕途,总归是没了当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风光。

可是,待在草原就不同。明家本身就是北厥大族,根基极其深厚。在草原,明家称第二,恐怕也没人敢再称第一。

更何况,天高皇帝远,在草原做“土皇帝”逍遥着,难道不比在朝中“作低伏小”着痛快?

元魍对这些人的小心思怎么可能不了解?只是他一直念在明翊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上,只对这些事装作不知罢了。

这些话暂且不提,只说明珠同明月见了面,父女两个顿时是涕泪涟涟,差点就抱头痛哭了。

自当年明珠犯事、明月进宫后,父女二人都十多年没见过面了。也不算明珠狠心,明珠当年是见不着女儿,后来是不能见。草原与皇城相隔千里,他根本没有理由去宫里见这个女儿去。

毕竟嫁进宫去的女儿,就相当于割出去的肉,再也不能冠他“明”家的标志。

可是这块“肉”,可也是他捧在手掌心里疼了十几年的。怎能说割就割?

因此,明珠也是心心念念了女儿很多年,更甚者,他瞒着儿子明翊,秘密派人到皇宫与明月接上了头,知她过得不好,明珠自是心焦如焚,恨不能立刻就接了女儿回来。

只是,他没想到,事情进展居然那么顺利,并且,那么快就见到了自家女儿。

元魍跟金蓝在场,明月又不能同明珠把事情讲明。于是,有苦说不出。

明珠再看傻乎乎的外孙元昼,顿时又是一阵心酸排山倒海得袭来。

明珠作为东道主,除接驾外,自然要安排帝后在此地的一切吃喝住行以及娱乐活动。

关于娱乐活动,血无衣有话要说。

“跑马射箭狩猎神马的,都太普通了,没新意没创意没意思。”

金蓝问:“那你觉得什么比较有意思?”

血无衣遥遥望着远山,道:“那就爬山吧。”

一群人囧着脸:您真是创意无极限,居然能想到在草原攀岩爬山,那您让蜀地山区的人情何以堪?

金蓝摇头道:“我不会爬山。更何况那山道光秃秃的,哪里能爬得上去?那么高,吓死人了。我才不要参加这个运动。”

血无衣很鄙视她:“我记得,你以前好像得到过不下于三个野外攀爬的专业奖杯。喜马拉雅山,你也登过顶的。”

刘全很好奇得问:“喜马拉雅山是什么?”

血无衣答:“简单来说,就是世上最高的山。”

所有人看金蓝的眼神顿时就崇高了起来。

金蓝很谦虚:“我真的不会爬山。”

所有人开始抽筋。

所以说,草原真是个神奇的地方,它能让心情郁结的人豁然开朗,它能让心胸狭窄的人舒展身心,当然,它也能让本来就变态的人撒开蹄子,在变态道路上一去三千里再也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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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 延嗣篇(9)

不管过程如何,总之到最后,攀爬山体的比赛作为压轴节目就此定了下来。残颚疈晓

元魍坐在伞蓬下,锲而不舍得想要劝服金蓝:“你现在可是怀着孕的,你确定还能够攀到山顶吗?”

金蓝告诉他:“我不确定。但是我确定的是,我不响应血老大的号召去参加的话,血老大能从山顶把我给扔下来,到时候就是一尸三命了。”

元魍道:“血无衣那是发疯,你不必为了平息他无缘无故的怒气而跟着他的脚步走。”

金蓝突然笑了起来:“事情向来具有双面性。与其说我跟着他的步伐行进着,倒不如说他为我们铺下了一条康庄大道,省得我们再费力气。”

元魍想了想,确实是这个道理。

一旁的雪莱跟刘全听不懂俩主子玄乎其玄的对话,于是专心致志得替金蓝捏肩、松弛肌肉。

元魍朝两旁看看,忽然间发现少了好些人,问:“蒙仲跟符昊呢?”

刘全四处张望,然后,他像是看到了那美克星人入侵地球一样,不可置信得张大了嘴,喃喃道:“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到了这个比赛里啊……”

几人顺着刘全痴呆的目光望去。

只见几丈开外的某座小山山顶,失踪的符昊、蒙仲以及一干皇帝护卫均赤膊上阵,肩上扛着粗麻绳,麻绳的下端,牢牢系着一顶轿子。

随着“一二三”拉号子的声音响起,壮士们脚下猛的一个发力,轿子就被众人合力给拉上了山顶去。

——这里到底是一望无垠的草原,即使有山体,那也不可能跟蜀川高地比,因此最后选定比赛的场地也只有几百米高的一座小山而已。

元魍问身边几人:“他们在干什么?”

回答他的是符昊朝山脚下的呼喊:“血楼主,我们试过很多遍了,这轿子够结实了。您待会比赛的时候就可以坐在里面了。”

元魍的嘴角不自然得抽了好几下。

刘全震惊得下巴都掉到地上去了:“这难道不是犯规吗?这真的是在考验血老大的爬山技术吗?这难道考验的不是符昊跟蒙仲的肌肉吗?”

金蓝十分痛苦得扭过脸来:“我终于能够理解为什么以前血老大总是会被攀山协会开除出会了。我也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血老大对攀爬这项运动总是充满无限的执念了。”

——尼玛您真敢想,坐着轿子让别人拉着你上山去?血老大,您果然不是来比赛攀爬的,您其实是真的来比赛创意的吧?

明珠虽然不知血无衣的身份,但政治上的敏感让他也能晓得这位红衣青年地位斐然,瞧他能够使唤得了陛下身边的人便能知晓了。

——当然,如果明珠用这同样的问题去询问符昊等人。符昊他们会告诉他,血无衣地位斐不斐然,他们不确定,但是他们可以肯定,自己是被血老大武力威胁着来“无薪加班”的。

明珠满脸黑线得跑到血无衣跟前,尝试着跟他讲道理:“血先生,您这种做法似乎对我们的勇士不公平啊。”

为了增强比赛的可看性,明珠族里自然是挑选了一些武艺精良的汉子一起来参加这个攀爬比赛的。

明珠虽然不想再出仕,但这次接待帝王北巡,他其实也是颇下了一番工夫的。

一方面是想要在帝王跟前表现自己老当益壮,虽然明家淡出朝野,但是明家的实力还是没有被削弱的;另一方面,也算是一种隐秘的示威吧。

经过几晚同明月的谈话后,他也算是晓得了明月如今的处境,进不得、退不了,想来终生都要被困在那个牢笼中了。明珠认为这一切都是元魍忘恩负义、过河拆桥造成的。

因为自家女儿受了委屈,明珠自然是心中有气,他觉得当年若不是他们明家明里暗里支持元魍,崇武帝又怎么可能在当年的夺嫡之战中胜出,成为最后赢家?

于是,明珠总想着要给崇武帝一个下马威瞧瞧才是,最起码得让帝王心里清楚,他们明家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因此,明珠的想法就是在有皇后娘娘亲自参与的攀爬比赛中,以最大的优势胜了这位娘娘。若胜了金娘娘,也算是在皇家脸上打上一个巴掌了吧。

虽然明珠觉得男人胜过女人,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但是明月明确告诉了他,不要小看当今这位皇后娘娘,这位娘娘身手完全不比男人差;今上陛下就是这位娘娘一手调教出来的,这位娘娘的厉害之处便也可见一斑。

明珠便也再没有什么心理障碍了。

只是,血无衣这神来一笔可从来没在他计算之内啊。若血无衣这顶奇异的轿子真的参加了比赛,那岂不是破坏了他的计划?

血无衣盯了明珠一会儿,把个明珠盯得浑身发毛了,才理所当然道:“在我这里,从来就没有‘公平’之说,只有‘胜者为王败者寇’。”

明珠一生也算是经历过大起大落了,他觉得自己被个二十来岁的小毛头盯了一眼居然就浑身不对劲,这是很不正常的事情,紧接着还被这人如此说教了一番,更是让明珠恼了。

他情不自禁就冷哼了一声:“血先生也忒猖狂了吧?”

金蓝同元魍走了过来,正巧就听到了这一句,于是,接口道:“明族长,你不了解血老大,他这个人是真有猖狂的资本,所以,他可以肆无忌惮、无所畏惧。但是这个世界上,却有那么一种人,分明不够强硬,却偏偏喜欢做一些以卵击石的事情,让人虽然有心想放他们一马也总找不到机会啊。”

明珠总觉得金蓝这话中藏着话,但一时也没琢磨得明白,因此只得打着哈哈附和道:“娘娘说得极是。”

血无衣突然就笑了起来:“我这个人向来热爱接受别人的建议,所以,我决定,把这顶轿子,让给明族长了。”

元魍的眼角又可疑得抽了好几下。

金蓝也有点不忍心往下听了。

——血老大热不热爱接受别人的意见可以另议,但他一定最不热爱别人来染指他的东西。如果有一天,血老大违背了此条定律,那一定是他喜好戏耍别人的癖好又发作了。换句话说,也就是这里即将掀起一番“腥风血雨”了。

明珠显然不适应如此跳跃的思维模式,他还有点讷讷:“可是,我并不准备参加攀山比赛呀。”

血无衣慢条斯理道:“听说你以前也是个天下闻名的大将军,难道是当年贻误战机之重罪把你胆子也给吓小了,连这点小比赛也不敢再参加了?”

虽然知道血无衣说这话只是个很蹩脚的激将法,但是明珠还是被击中了痛脚。

当年贻误战机之事连累全家,是他这辈子最大的污点,此事更是被计入了史册,怎么擦也擦不掉了。

后人凡提明珠,能想到的第一个词一定是“贻误战机”,明珠自然是最恨这四个字了。

因此,明珠按捺不住怒意,挥手道:“有什么可怕的?当年我战场杀敌的时候,你们这群黄口小儿大约还没出生呢。”

话虽然是说出口了,但是当明珠坐到轿子里、被山顶上的人拉着缓缓往上提的时候,他还在思考分明在他掌控之内的事情为什么会往不可预期的方向越走越远?

当然,他的思考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因为,他让更加惊悚的事情给吸引去了注意力。

——那个负手背后、悠悠闲往山顶上走、仿佛脚底下长出了钩子自动粘在了山壁上、如履平地的红衣青年是肿么回事?

明珠觉得这不叫“攀爬”,这分明就是“走路”。

血无衣显然游刃有余,甚至配合着轿子往上升的速度,放缓了自己“步行”的速率,另外还有空同明珠聊天:“你觉得是你太胖了,还是符昊他们的力气太小了,就这样往上拉,居然还比不过金蓝的速度?”

明珠木然得转过脸来。

另一边,他们大舆皇朝的皇后娘娘仿佛猴神附体,身手极其敏捷,速度极其迅速,身轻如燕一般,“蹭蹭蹭”,没几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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