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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花开半季 情暖三生-第19章

小说: 花开半季 情暖三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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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无味时,她就该离去。红尘于她,不过是一件遮身的旗袍,褪去了,便什么也不是。

想起她,又会想起那个乱世风云的上海,仿佛所有的华丽与璀璨都需要那座风情城市的衬托。否则,任你多么妖娆都晦涩无华;否则,任你多么夺目都黯淡萧然。张爱玲,在上海做了倾城的才女,拥有一段倾城之恋,当所有的烈焰簇拥在一起的时候,必定会燃烧。而张,做了那耀眼的烟花,在最绚烂的时候灰飞烟灭,化作一地的残雪,消融了自己,又冰冷了别人。想起她,就会想起那曼妙风姿,着一袭桃红旗袍,媚似海棠,买醉在华灯初上的夜。而后又独自摇摆着身姿,散淡地行走在古旧的弄堂,在寂寥的暗夜,只听得到高跟鞋与石板地碰触的声响,如月色般的薄脆、寒凉。也许,这只是我意象中的张爱玲,而本来的张并不是这样极致。但是我很难想象她低眉顺目的样子,因为,在抬眉间,我看得到她嘴角的轻笑,那种傲然于世,冷艳绝俗的神韵,又岂是寻常女子所及的。

她无法做寻常女子,她是张爱玲,张爱玲就注定无法平庸。这样的女子,自有一段不平常的爱情为她安排。正值容颜风华之龄,正是文采惊城之时,她遇见了生命中的男子,那个比她年长十多岁,又有妻室,且政治身份是汉奸的胡兰成。张爱玲是不会用世俗的眼目来看这些的,她爱上一个人,与世俗无关,爱就是爱了,爱不需要缘由,也不在乎结果。在她决意与胡兰成恩爱时就没想过幸与不幸,因为结局对她来说不重要,她只要那个悲喜的过程,纵然粉身碎骨,爱过就好。直到后来,许多人说,胡兰成将她背弃,另结新欢,而张爱玲惆怅满怀,悲伤落寞。我不以为是如此,像张这样的女子,不会为了一个薄幸男子而悲戚。在她爱的时候就不曾想要永远,当过程成了过去,对她来说,胡兰成就只是一张旧照片。在怀旧的时候,偶尔翻起,不然就只是将他遗弃,遗弃在过往的废墟里。她不屑于重拾那段温情,亦不屑于再爱别人,她甘愿独自凋谢,在尘世中枯萎。她的枯萎不为任何人,是她厌倦,很多时候,爱也会成为一种厌倦。倘若胡兰成不背叛她,总有一天张会厌倦胡,那时候她连背叛都懒得,她根本就不屑于。让张爱玲一辈子守着一个人,全心全意去爱,未免太不像她。在我看来,张断然不是这样的女子,她宁可孤独老去,亦不要一生的纠缠。她是个疏离的女子,依附过了,就是疏离,只有疏离,才能彻骨地感觉到欢爱的愉悦。

在旧上海那座古老的公寓,那个叫张爱玲的女子过着闲淡的生活。一杯热咖啡,几张素纸,伏在书案上写写描描,看轩窗外胭脂色的圆月,偶有微雨淅沥地落着。这旧色的屋子发生过爱情,这旧色的屋子有过沉寂,有过辉煌。也许太过熟悉,太过安稳的地方反而会让人心生孤独落寞。张爱玲不愿意躲在一间小屋子里,守着未老的岁月,寂寥又踏实地过日子。换作是我,也许就这样守着一间旧屋,看着满房间各式的旗袍,重复地听留声机那首老歌,哪儿也不去,在此孤独至死。可我是我,我与她相距太远,我只有一种色调,我没有张扬的力度,只想风清云淡,度着平静的流年。张爱玲不同,她是个彻底又决绝的女子,她可以彻底地记起,也可以彻底地忘记。当一切都成为过往的时候,她选择离开,离开熟悉的城市,离开熟悉的街巷,从此放逐天涯,从此背井离乡。她离开,是因为她想忘记,她厌倦上海的风华,所以选择另一种安宁的存在。自此,做另外一个人,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在遥远的异国,无爱无恨地活着,该怎样就怎样。

之后的张爱玲,又那样没来由地跟个老头结婚,又那样没来由地做了寡妇。其实,纵然他们不说,我也知道,她这样的女子,注定孤独,我不会相信她能拥有一段自始自终的婚姻,然后携手看花落花开,在一起白发苍苍地老去。这种平凡人的幸福,不是她所能拥有的,上苍是公平的,给了她足以傲世的才情就无法给她平凡安稳的幸福。所有的人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没有谁可以为她停留,纵然有,她亦是不允许的。她不想成为传奇,可是她本身就已是传奇,这是命定,无法挣脱的宿命。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宿命,或平庸,或绚丽,或辉煌,或落魄,而张爱玲却将这一切纠结于一身。显赫的家世,没落的贵族,风起云涌的年代,旷世绝代的才华,孤标高傲的性情,这么多的极致将她焚烧,她无从选择,只能将自己摔碎,研磨,熬煮,再一口喝下,这样她还是属于自己。没有谁可以改变这个过程,胡兰成将一池清水泛起了涟漪,最后还是要还她于平静。更别说其他的人,其他的事,与她又还能有什么瓜葛呢?一直以来,我以为张爱玲不是一个容易动情的人,所以在她活着的时候,那么多的人为她欢喜,死去的时候,又有这么多的人将她追忆。这些,她都不会在乎,哪怕你们将她的名字刻在骨子里,她也不会在意的。说这些,未免让人觉得张过于寡淡,其实她内心的那团烈火,又岂是我们所能触及的,既然无法触及,无法与她一同焚烧,莫如远远地遥望,且当她无情,这样就少有几分牵扯。至少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与她有什么牵扯,别人想要,与我无关。

许多的小说家,千百次地安排主人公的死,各有各的结局。张爱玲生的时候也许知道的人太多,所以死的时候她选择悄然离去。在一个月圆之夜,孤独地死去,无声无息。我可以想象,白发苍颜的她,穿一件破旧的旗袍,躺在异国的病榻上,看着窗外的圆月,再也没有任何可以回忆的事,没有任何可以牵挂的人。当一个人无所谓生,无所谓死的时候,来路便是归途,她可以随时安排自己。其实,我很佩服张,她让自己活到鸡皮鹤发,且一直优雅高贵地活着,孤独淡定地活着,像她这样的女子,要活到老去是多么的不易。她走进红尘,又不被粉尘呛伤,依旧孑然独我。她离开红尘,又不被时间淹没,依旧灿烂光耀。这样的人生,也许只有张爱玲可以书写,活着与死去对她来说没有区别,灵魂在每一个属于她与不属于她的空间漂荡。许多人说张爱玲死了转世成了某个人,或者转世成了某株植物,抑或是其他。这些我都不信,没有任何人,任何物可以代替她的今生,何况我不希望她会有来世,因为这样的女子不需要有来世,一生就够了。

今夜,我亦不希望她知道,有一个叫白落梅的女子,用一支素笔将她淡淡地描摹。因为,将她追寻的人太多,我是断然不愿做那许多人中的一个。她做她的张爱玲,我做我的白落梅,多年前不曾相遇,多年后也无须记起。只是一页泛黄的文字,你翻过去,就罢了。

2。陆小曼·罂粟花开

仿佛从生下来就开始喜欢怀旧,懵懂不知人世的时候,潜意识里怀想着那些遥远不可知的从前。当一切都清醒明了的时候,又怀想着人生过往的点滴痕迹。一路风尘地行走,落下一地的记忆,而这些记忆又让我无数次地反复想要去拾捡。今天拾捡昨天的记忆,明天又拾捡今天的记忆,年华就在这样的拾捡中匆匆流去,倘若说是蹉跎岁月,倘若说是消磨光阴,倘若说是耗费青春,都不重要。纵然我不去怀旧,而是用一种积极的方式来向往明天,又如何,因为明天还是会成为昨天。说这么多只是因为近日来,偶然想起那些凝固在过去的女子,那些被世人赞誉为风华绝代的女子。比如张爱玲、或是陆小曼、或是陈三毛、又或是林徽因,这些女子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无论她们的过去是怎样,但是记得她们的人真的很多。我的怀旧与她们无关,只是她们也属于过往,而我再度提起,也算得上是一种忆旧了。总觉得为人要有始有终,既然我用一瓣素心为张爱玲描摹,又怎能不为陆小曼轻轻地添上这一笔淡墨呢?

若说为陆小曼,莫若说是为自己,心之所想,便留下这段记忆,虽非刻意,却真的想过了。关于陆小曼,如同张爱玲那般,所知道的亦不多,我只知,她擅长绘画,且喜歌舞,亦写得一手好文章。在她风华之龄与诗人徐志摩相爱,之后过着一段奢靡腐朽的生活,并且做了个鸦片鬼。亦知道她生在上海,死在上海。还知道她是个任性、浮华、招摇,却又寂寞、寥落、孤清的女子,她身上带着蛊惑人的妖气,是个不折不扣的妖精。这样的女子,仿佛会巫术,令他的前夫王赓为她倾倒,又让徐志摩为她痴狂,还让翁端午为她迷醉。也许还有更多的男子为她疯癫,无论是否有过真心,至少染过她的毒,想要戒掉,也不是件易事。是的,她是一剂毒药,如同罂粟,在人生的枝头开出罪恶的花朵,那芬芳饮下便要断肠。可是,中毒的人,从此沦陷,再也不能自拔。

当我看到她年轻时的照片,在黑白的剪影里并瞧不出她有多妖媚、多叛逆,只是淡淡地微笑,秀丽而端庄。也算是书香门第,生来聪慧玲珑,长大后出落得娉婷婀娜,且才情不凡,能诗善画,也曾令无数青年才俊痴迷。甚至可以说在她遇上徐志摩之前她还算得上是个端庄的良家女子。说这些,并不是说陆与徐的相识是种错误,更不是说徐的诗意纵容了陆的妖媚,而是陆骨子里本来就流淌着风情的血液,她不是一个甘愿平凡,能守寂寞的女子。她当初奉父母之命嫁与王赓,王赓虽不是那等不堪的俗物,可是与陆小曼的风华相比,就显得太过平庸了。他的平庸无法填满陆小曼骨子里透出的风情,当新婚的激情过后,就再也不能在陆的心中溅起半点浪花了。何况他被任命为哈尔滨警察局局长,而自小在上海这座充满诱惑的大城市生活的陆小曼,又如何会愿意静守在北方那个没有情调的寒冷小城,过着不咸不淡的简单日子。于是,两地分居,陆小曼从此等待着属于自己的另一种命运。

其实,命运早已为陆小曼做了一番巧妙的安排,只为不辜负她一世的风华。有人说,陆小曼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她的眼光里时常漾【文、】起心泉的秘密。而她那带【人、】着蛊惑的秘密,被浪漫的江【书、】南才子徐志摩发觉,并且【屋、】拆穿,从此为她倾心。那时的徐志摩曾与林徽因发生过一段刻骨的爱情,而林徽因却无奈嫁与了梁思成,在徐失意之时遇见了同样失意的陆小曼,这样失意的相识再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将他们分开了。结束一段故事就要开启另一段故事,徐志摩结束了他与林徽因还有张幼仪的故事,便决意要与陆小曼在一起。陆小曼的心灵为徐志摩浪漫深情的诗歌颤抖,那种波澜壮阔的爱情点燃了她郁积在心中的那团火种,她要拥抱着徐志摩,同他一起燃烧,一起化为灰烬,再将水调和,捏成一个泥人,不再有彼此之分。她不顾一切要与王赓离婚,甚至不惜牺牲肚子里的孩子,还因手术的失败落得终身不得生育的遗憾。这样的付出对她来说都是值得的,她是纯粹的女子,可以为爱生,亦可以为爱死。自古爱情皆让人疯痴,一旦陷入,便再也由不得自己,平凡人况且如此,更莫说风情万种的陆小曼了。任徐志摩的家人如何将她阻拦,她心比金坚,纵是送命也要嫁给徐。这样强烈的爱情谁也无法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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