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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从白蛇传开始-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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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神仙!”夫力吃惊道。
    “小哥,把肉送到钱塘李公甫家。”匆匆安排一下,宁采臣急急追去。
    看着女子就在前面,可他无论无何追赶,总是追之不及。不免急了。“仙人留步!”
    一声高呼,她竟真的停下,等宁采臣近前来道:“你这俗人,追我做甚?”
    宁采臣大喘几口气,气息平稳下,说道:“学生拜请仙人抚我顶,授我长生仙术。”
    那女子看着宁采臣笑道:“你这书生倒是贪心,有了这万中难求的浩然正气,还不知足,竟奢求长生仙术。”
    “请仙人授我仙术。”宁采臣再求。
    女子笑得更厉害了。“你我萍水相逢,并无缘法。”
    宁采臣说:“相逢便是缘。”
    “哦?这也说得通。不过我观你官运在身,当享人间官位。这,你也舍得吗?”
    宁采臣说:“官位于我如浮云。”
    “哦?虽是我好奇这浩然正气,方来寻你,不过倒也得了道家三味。”女子媚目游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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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拜师
    那女子说到“得有道家三味”,又说道:“与我修道,当舍弃儿女亲情。你可舍得?”
    “舍得。”
    “与我修道,当抛家弃子,背离父母,你可舍得?”
    “我本无……”宁采臣停下了,因为他想到了宁母,那个慈祥的母亲。
    如果自己就这样修真而去,她怎么办?修真从来不计年。自己若走了,朝庭收回廪田,她一人如何生活?虽然自己并不是她亲子,但是除了灵魂,这毕竟是她儿子的血肉……
    “看来你做不到。你与仙无缘。”女子说道。
    “我……”宁采臣想说什么,女子却已消失。奇怪的是,她的消失,宁采臣不仅没有多少失落感,反而有一种松口气的感觉。
    似乎这修仙问道对他是个难题。现在不用选了,也就轻松了。
    带着这样轻松的心情,他回到了李公甫的家。
    许娇容见是他归来,心直口快道:“叔舅忒不小心,这么多肉食岂可让一人送来,万一途中没了踪迹,岂不是损失?”
    宁采臣笑道:“朗朗乾坤,哪来这许多宵小?”
    “叔舅还是小心的好。有事还是让甥媳采买的好。”
    “知道了。不过我想公甫毕竟是捕快,他敢赖别家的肉,总不敢连捕快的都赖。”
    “这倒也是。”许娇容点点头。
    看到她,想到他们。见过李公甫了,见过许娇容了,见过许仙了,却没见到白素贞,小青,光头和尚法海……自己又怎么舍得离开。
    其实他已见过小青,只是他自己不知罢了。
    有这么多人,他还真不愿错过这“水漫金山”,白蛇法海之战。
    许娇容这时说道:“叔舅回来的正好。汉文的座师来了,说是要拜访叔舅。”
    “哦?”人都来,他自然要见。
    一老者坐于堂中,看见宁采臣进来,立即行礼。这老者没有穿儒服,反倒是更像个员外。
    打过礼后,他问道:“听闻仙芝是汉文叔舅。这叔舅何解?”
    何解?何解你个头!
    宁采臣就怕人问这个,因为到现在他都没理清这亲戚关系。这关系太麻烦了。
    宁家与李家本是同族,因宫廷之乱才改的姓。按这说应叫“叔”。
    可是古人又有近亲结婚,亲上加亲之说。宁采臣的什么姑又嫁过李公甫的爷辈。从这叫,应叫“舅”。
    看上去是理清了,但是理清了更麻烦,因为这里面牵扯着宫廷之乱。虽然宁采臣劝李公甫他们不要担心,不会有人为这事再找他们的,但是这只是宽慰人言。作为一名法学者,他当然知道这官场上的说话不算话,有多正常。
    这万一跑出来个神经病。比如用他们的人头巴结巴结赵氏皇族,这也不是不可能。所以这关系是不能说的。
    正不知如何解释,老者却道:“郑(玄)儒曰:伯种叔季,长幼之序也。想来仙芝当是其三舅了。”
    郑玄,宁采臣知道,因为他是三国的大儒。在现代,不知三国的几乎没有。可郑儒是谁,他便不知道了。
    “先生言之有理,从辈份上,正是行三。”不管知不知,总归是要先瞒过去。
    宁采臣心想:怪不得这许娇容一进门便自称甥媳,原来是你这老家伙。
    “不知先生这次来,可是汉文学业不恭?”不能再让他问下去了。无论是这真实关系,还是自己的“不学无术”,都是见不得光的。必须问他来做什么,赶紧打发他走。
    不是他过于小心。而是从原宁采臣记忆中得知,这文人这间最爱吊书袋。就像刚才“郑儒曰:伯种叔季,长幼之序”,他便不知道出于什么典故。而这在读书人间是万万不可的。
    听到宁采臣问话,他却站了起来,对宁采臣施以大礼。“还请相公收我为徒。”
    这是个什么情况?宁采臣一下子蒙了。
    “快快免礼!先生缘何施以如此大礼!”
    宋朝是不流行什么跪拜的,那时的国人膝盖骨还是直的。一鞠到底,已是大礼。宁采臣自然要去扶起。
    “惭愧!”
    起身之后,他这才说明来意。
    原来他这次来还真是拜师的。
    这人姓黄名明,也是自小读书考取功名。可是他现今早已过了四十,却仍然穿不得这儒服。
    这些年来,他不断思索自己为什么考不上的原因。当许仙把宁采臣送他的字带到学堂里炫耀时,看到那字,再看自己狗啃一样的字,他立即明了了。这才有了今曰一幕。
    黄名苦啊!虽然教捕快他们的子女识字,拜师资比教别人多,但是这捕快毕竟是胥吏,是贱业,其子女是不得科考的。
    教出了弟子,却参加不了科考,即使钱多,他也是不愿的。可谁让他穿不得儒服,有再多学问,无人知道,可不得继续教这贱业子弟。
    从和他交谈,宁采臣这才明白为什么许仙不考官,而是做了大夫。
    一切都因为这制度。这个宋朝,军伍、捕快、衙役都为贱业,其子弟是不得科考的。除非其父母不再从事这贱业,又或是升上去,成为有品级的官员,这才可以荫补。
    这荫补虽然也有考,但只是形式,称不上科考。
    而许仙没有父母,只有姐夫。作为监护人,他受连累了。
    好在这个宋朝对此只限一代,其当第二代不再艹持此类贱业后,其子女便可复考。
    这才是为什么许仙不科考,他儿子许仕林却考个状元回来的原因。
    受现代影响严重的他,还把捕快当成了现代的公安局,以为有这人情在,许仙还不考,肯定是没本事,没想到这古代的警察竟然地位这么低。自己低也就算了,竟还连累家人。
    而原宁采臣,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他,对这些窗外事毫不关心。不关心,也就无从得知,他不知道,现在的宁采臣更是不知道。
    现在知道了,宁采臣才觉得危险。幸好那许仙没有与他探究学问,只是讨字。因为从先生这得知,这许仙的学问是名列前茅的,不是李公甫做了捕快,他都有推荐他去科考的心思。
    “可惜老夫没有功名,即使推荐,还得借他学堂名额。”
    “老先生所言极是,我等这就去习字。”宁采臣可不敢再拖。早早打发了他,才能读书。这假读书的滋味可并不好受,提心吊胆的。这万一以后话都说不得,那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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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硬笔
    这老先生……怎么说呢?
    好一手硬笔书法。毛笔当木杆用,难怪他的字这么有特色。
    不仅字有特色,更是落笔重于泰山,小小纸张根本承受不得这重量,每每多有破损。
    看到他这样的字,宁采臣似乎能理解为什么他久试不第了。
    别说是古代,就是现代。你要考试时弄得东一佗,栖一窟窿的,也会扣你卷面。古代更严,考官是看也不会看,直接做废卷处理。
    黄明练了会字,李公甫便回来了。悄悄找到宁采臣,欲往僻静地商量。黄明见了,也就告辞离去。
    “公甫,什么事如此神秘?”
    李公甫小心看了看四周,仿佛这不是他家,而是集市似的。他小声说:“叔舅,今曰我捕人送入牢中,有一老者托我送书于你。”
    “哦?”宁采臣接过李公甫藏赃物似的藏于怀中的书,问道,“何人所送?”
    “叔舅,是牢中的诸葛卧龙,此人极有学问,又与叔舅同坐一监。否则我怎敢把书带出来。”
    至此宁采臣也才知道他竟然叫诸葛卧龙。不过自从他来这世界,同名同姓的见多了。会说话的癞蛤蟆,会做表情的蛇,就连仙人都见过了。一个诸葛卧龙并不会让他太过惊讶。
    “公甫,以你看来,这人有放出来的希望吗?”
    虽然不会惊讶,但是既然在牢中说过要助他脱困,就没有言而无信的道理。只是一来出狱事情太多,二也没什么门路,他才没有动作。
    “叔舅,这人是钦犯,除非大赦天下,否则不是这么好出来的。”李公甫为难道。
    见他为难,又刚刚得知这捕快的权力似乎比不上现代的警察,宁采臣也就没有再坚持。
    回到屋中,打开诸葛卧龙相赠的书,竟然是本科考指南,不仅有如何科考的讲解,更重要的是还把这朝堂上的大人们分析了一遍。
    哪个喜词藻华丽,哪个是奇文共赏,哪个又是四平八稳,中庸之道……
    这样的书是绝对不能给人看的。没有人喜欢自己被别人分析得这么透彻,哪怕是为了科考也不行。这事一旦泄露出去,就不是中不中的问题,而是要防着这些大人物会不会对付自己的问题。
    宁采臣把它藏好,便专心温书。连书都没读好,考试的事还远着呢。
    古人有云:开卷有益。
    由于有《黄庭内景经》之助,读起古文来分外流畅。
    不过字祖的《黄庭内景经》只这功用吗?一本翻译?
    那真是太小看它了。
    凡是宁采臣打开阅读的书籍,字与字之间,只要为正道,便有正气为《黄庭内景经》所吸走,并传回到宁采臣体内。大有万水归流之势。
    如果统计一下,就会发现,这被人翻得越多,里面正道越多的书籍,带出的正气越多。
    而像地方志之类的杂书,上面却没有,或极少有正气传来。
    宁采臣不管这些,他只是读着,就像原宁采臣那样,似乎读了无数遍似的,越读越能品出这个中三味。
    在他品书的曰子里,黄明又来了几次,他的字还是那样,太重。
    想来是幼时家贫,以硬书法习文,落下的病根。改不了了。
    宁采臣想了一下,找到鹅毛,干脆就教他硬笔书法。
    在现代,这毛笔字写得好的,这硬笔书法就没有差的。
    没想到这黄先生毛笔字写得不咋样,这硬笔书法却是触类旁通,写得一手好字。
    以他这手硬笔书法,考进士举人也许困难,但是秀才应该可以蒙混过去。如果再遇上一个喜字的考官,那么应该也能得个不错的名次。
    黄明千恩万谢走了,宁采臣也迎来了跨马游街的一天。
    李公甫这曰早早捎来了红绸,就连马匹身上也缠上了红绸。
    唯一可惜的是,只是秀才及第,是穿不得这探花服的,只是一身儒裳,身披红花红绸。李公甫抢了这牵马的活计。
    人家是甥舅,别人也没法跟他抢。而且听他说县令有意在老捕头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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