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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太平广记 500卷-第238章

小说: 太平广记 500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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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大安惊叹不已,确信佛教绝不欺人,从而更加推崇与信奉。


韦知十
唐右金吾卫曹京兆韦知十于永徽中煮一羊脚,半日犹生。知十怒。家人曰:“用柴十倍于常,不知何意如此?”知十更命重煮,还复如故。乃命割之,其中遂得一铜像,长径寸焉,光明照灼,相好成就。其家自此放生,不敢食酒肉。(出《冥报记》)
【译文】
唐高宗永徽年间,右金吾卫曹京兆韦知十煮一只羊腿。煮了半天还是生的。韦知十很恼火。家里的仆人说:“烧的柴禾有平时的十倍,不知这是怎么事?”知十又让他重新煮,结果还是如此。知十便让割开,里边割出来一尊铜佛像,有一寸长,闪闪发光,佛像制作得极好。从此之后,韦知十家里再也不杀生了,也不敢喝酒吃肉了。


刘公信妻
唐龙朔三年。长安城内通轨坊三卫刘公信妻陈氏,母先亡,陈因患暴死。见人将入地狱,备见诸苦,不可具述。末后见一地狱,石门牢固,有两大鬼,形容伟壮,守门左右,怒目瞋陈曰:“汝是何人到此。”见石门忽开,亡母在中受苦,不可具述。受苦稍歇,母子近门相见。母语女言:“汝还努力为吾写经。”女云:“娘欲写何经?”母曰:“为吾写法华经。”言讫,石门便闭。陈还得苏,具向夫说。即凭妹夫赵师子欲写法华经。其师子旧解写经,有一经生,将一部新写法华经未装潢者转向赵师子处质钱,且云经主姓范,师子许。乃与妇(妇原作父。据下文义改。)兄云:“今既待(待原作得。据法范珠林五七改。)经,在家幸有此一部法华,兄赎取此经可否?”陈夫从之,装潢既讫,授与其妻,在家为母供养。后梦见母从女索经,云:“吾先遣汝为吾写一部法华,何因迄今不得?”女报母言:“已为(为原作得。据明抄本、陈校本改。)娘赎得一部法华,见装潢了,在家供养。”母语女言:“止为此经,吾转受苦,冥道中狱卒打吾脊破,汝看吾身疮,狱官语云:‘汝何因取他范家经将为己经?汝有何福?大是罪过。’”女见母说如此,更为母引写法华。其经未了,女梦中复见母来催经,即见一僧,手捉一卷法华,语母云:“汝女已为汝写经第一卷了,功德已成,何须急急。”后写经成,母来报女:“因汝为吾写经,今已得出冥途,好处受生。得汝恩力,故来报汝。汝当好住,善为妇礼,信心为本。”言讫,悲泪共别。后问前赎法华经主,果是姓苑。(出《法苑珠林》)
【译文】
唐高宗龙朔之年。长安城内通轨坊三卫刘公信的妻子陈氏,母亲早死了,陈氏因患暴病也死了。陈氏死了之后,被人带到地狱,亲眼看到了那里的种种苦难,那些苦难的具体情况是没法说清楚的。最后见到的一个地狱,石门非常牢固,有两个大鬼守在左右两侧,鬼的身体高大健壮,瞪着两眼怒视陈氏道:“你是什么人?到这里干什么?”陈氏看见石门大开,亡母正在里面受苦,苦难的惨状实在没法说。亡母在受苦稍稍间断时,急忙来到门前与陈氏相见。母亲对女儿说:“你回去之后要努力为我写经书。”女儿说:“娘要写什么经书?”母亲说:“为我写《法华经》。”说完之后,地狱的石门便关闭了。陈氏回到家后又活过来了。她把在地狱见到的情况告诉了丈夫,丈夫便去托妹夫赵师子给写《法华经》。那个赵师子从前懂得写经,有个写经的人带着一部新写的《法华经》,还没有装潢,就转手给赵师子顶钱用,经书的主人姓范;赵师子同意了。然后,赵师子便对大舅哥说:“现在既然等经书用,家里正好有这么一部《法华经》,大哥把这部经书赎出来行不行?”陈氏丈夫听从了他的意见,把经书赎出来装潢完毕后交给妻子,妻子陈氏便在家里替他母亲供奉起来。后来陈氏又梦见母亲向她要经书,母亲说:“先前我叫你为我抄写一部《法华经》,为什么至今还没办到?”女儿告诉母亲说:“女儿已为娘赎得一部《法华经》,现装潢了在家供着呢。”母亲告诉女儿说:“就为了这部经,我反倒受了苦,阴间的狱卒把我的后背都打破了,你看看我身上的伤,地狱里的官儿对我说:‘你为什么拿人家范家的经当作自己的经?你有什么功德,这是大罪过!’”女儿梦见母亲这么说,便为母亲另外抄写《法华经》。经还没有抄写完,女儿又梦见母亲向她催要,这时便见一个和尚手拿着一卷《法华经》,对母亲说:“你女儿已为你写完第一卷《法华经》了,功德已经完成,为什么要这么着急。”后来经书写成了,母亲前来报告女儿道:“因为你为我写了经书,现在我已经脱离了阴间,托生到一个好地方。因为得到了你的恩德和帮助,所以特来告诉你。你要好好过日子,尽好妇道之礼,要以心诚为本。”说完,母女两人悲痛哭泣,挥泪告别。后来一打听,以前赎买的那本《法华经》,主人果然是姓范。


卷第一百 释证二
长乐村圣僧 屈突仲任 婺州金刚  菩提寺猪 李思元 僧齐之 张无是 张应 道严


长乐村圣僧
开元二十二年,京城东长乐村有人家,素敬佛教,常给僧食。忽于途中得一僧座具,既无所归,至家则宝之。后因设斋以为圣僧座。斋毕众散,忽有一僧扣门请餐。主人曰:“师何由知弟子造斋而来此也?”僧曰:“适到浐水,见一老师坐水滨,洗一座具,口仍怒曰:“‘请我过斋,施钱半于众僧,污我座具,苦老身自浣之。’吾前礼谒,老僧不止。因问之曰:‘老阇梨何处斋来?何为自浣?’僧具言其由,兼示其家所在,故吾此来。”主人大惊,延僧进户。先是圣僧座,座上有羹汁翻污处。主人乃告僧曰:“吾家贫,卒办此斋,施钱少,故众僧皆三十,佛与圣僧各半之。不意圣僧亲临,而又污其座具。愚戆盲冥,心既差别,又不谨慎于进退,皆是吾之过也。”(出《纪闻》)
【译文】
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京城东面长乐村有一户人家,一向敬奉佛教,常常给僧人饭吃。他偶然间在道上捡到一件僧人的座具,既然找不到失主,他便拿回家里保存了起来。后来因为请僧人吃饭,他便拿出来让一位圣僧坐着。吃完饭后,大家都散了,突然有个僧人敲门要饭吃,主人说:“师父怎么知道弟子今天准备了斋饭就来了呢?”僧人说:“刚才走到浐水,见一位老师父坐在水边洗一件座具,嘴里还气哼哼地说:‘请我去吃饭,施舍给众僧才半串钱,又玷污了我的座具,害得我自己来洗刷。’我走上前去施礼拜见,老僧仍然洗他的座具说他的气话,根本不理我。我便问他道:‘老禅师到什么地方去吃饭了?为什么自己洗呢?’老僧跟我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同时告诉了你家的地址,所以我就来了。”主人听了大为惊讶,把这位僧人领进了屋里。原先圣僧坐的座位上,有菜汤洒在上边弄脏的地方。主人便告诉僧人说:“我家贫穷,仓促之间操办这次斋饭,施舍的钱少,所以众僧都是每人三十文,佛与圣僧各半串。想不到圣僧亲临我家,而又弄污了他的座具。我既头脑呆笨,又没有谨慎地应酬。这些都是我的过错啊!”


屈突仲任
同官令虞咸颇知名。开元二十三年春往温县,道左有小草堂,有人居其中,刺臂血朱和用写一切经。其人年且六十,色黄而羸瘠,而书经已数百卷。人有访者,必丐焉。或问其所从,亦有助焉。其人曰:“吾姓屈突氏,名仲任。即仲将、季将兄弟也。父亦典邵,庄在温,唯有仲任一子,怜念其少,恣其所为。性不好书,唯以樗蒲弋猎为事。父卒时,家僮数十人,资数百万,庄第甚众。而仲任纵赏好色,荒饮博戏,卖易且尽。数年后,唯温县庄存焉。即货易田畴,拆卖屋宇,又已尽矣,唯庄内一堂岿然。仆妾皆尽,家贫无计。乃于堂内掘地埋数瓮,贮牛马等肉。仲任多力,有僮名莫贺咄,亦力敌十夫。每昏后。与僮行盗牛马,盗处必五十里外。遇牛即执其两角,翻负于背,遇马驴皆绳蓄其颈,亦翻负之。至家投于地,皆死。乃皮剥之,皮骨纳之堂后大坑,或焚之,肉则贮于地瓮。昼日,令僮于城市货之,易米而食。如此者又十余年。以其盗处远,故无人疑者。仲任性好杀,所居弓箭罗网叉弹满屋焉,杀害飞走,不可胜数,目之所见,无得全者。乃至得刺猬,赤以泥裹而烧之,且熟,除去其泥,而猬皮与刺,皆随泥而脱矣,则取肉而食之。其所残酷,皆此类也。后莫贺咄病死,月余,仲任暴卒,而心下暖。其乳母老矣,犹在,守之未瘗。而仲任复苏,言曰:“初见捕去,与奴对事,至一大院,厅事十余间,有判官六人,每人据二间。仲任所对最西头,判官不在,立仲任于堂下。有顷判官至,乃其姑夫郓州司马张安也。见仲任惊,而引之登阶。谓曰:“郎在世为恶无比,其所杀害千万头,今忽此来,何方相拔?”仲任大惧,叩头哀祈。判官曰:“待与诸判官议之。”乃谓诸判官曰:“仆之妻侄屈突仲任造罪无数,今召入对事。其人年命亦未尽,欲放之去,恐被杀者不肯。欲开一路放生,可乎?”诸官曰:“召明法者问之?”则有明法者来,碧衣跼蹐。判官问曰:“欲出一罪人,有路乎?”因以具告。明法者曰:“唯有一路可出,然得杀者肯。若不肯,亦无益?”官曰:“若何?”明法者曰:“此诸物类,为仲任所杀,皆偿其身命,然后托生。合召出来,当诱之曰:‘屈突仲任今到,汝食啗毕,即托生。羊更为羊,马亦为马,汝余业未尽,还受畜生身。使仲任为人,还依旧食汝。汝之业报,无穷已也。今令仲任略还,令为汝追福,使汝各舍畜生业,俱得人身,更不为人杀害,岂不佳哉?’诸畜闻得人身必喜,如此乃可放。若不肯,更无余路。”乃锁仲任于厅事前房中,召仲任所杀生类到。判官庭中,地可百亩。仲任所杀生命,填塞皆满。牛马驴骡猪羊獐鹿雉兔,乃至刺猬飞鸟,凡数万头。皆曰;“召我何为?”判官曰:“仲任已到。”物类皆咆哮大怒,腾振蹴踏之而言曰:“巨盗盍还吾债。”方忿怒时,诸猪羊身长大,与马牛比,牛马亦大倍于常。判官乃使明法入晓谕。畜闻得人身,皆喜,形复如故。于是尽驱入诸畜,乃出仲任。有狱卒二人,手执皮袋兼秘木至,则纳仲任于袋中,以木秘之,仲任身血,皆于袋诸孔中流出洒地。卒秘木以仲任血,遂遍流厅前。须臾,血深至阶,可有三尺。然后兼袋投仲任房中,又扃锁之。乃召诸畜等,皆怒曰:“逆贼杀我身,今饮汝血。”于是兼飞鸟等,尽食其血。血既尽,皆共舐之,庭中土见乃止。当饮血时,畜生盛怒,身皆长大数倍,仍骂不止。既食已,明法又告:“汝已得债,今放屈突仲任归,令为汝追福,令汝为人身也。”诸畜皆喜,各复本形而去。判官然后令袋内出仲任,身则如故。判官谓曰:“既见报应,努力修福。若刺血写一切经,此罪当尽。不然更来,永无相出望。”仲任苏,乃坚行其志焉。(出《经闻》)
【译文】
同官县令虞咸颇有名气。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春天他去温县时,看到道旁有一座小草房,里面住有一个人,此人刺破胳臂取出血来与朱砂和在一起,用来抄写“一切经”(即佛教经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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