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炫酷附身技能-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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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与马啸重新在口供室找许哲问话时,他一脸疲倦,哈欠连天,对于自己一直滞留在公安局无法离开的状态十分不满。
“请问我还要在这里呆多久啊?今天明辉结婚,我还要去吃喜酒呢。现在能不能走了?”
二十三位嫌犯在案发后都被要求留下配合调查,直到池清清专程赶来分辨完所有的声音后,不符合者才被允许离开。新郎高明辉因为当天要举行婚礼,是第一个得到通知可以离开的人。
雷霆神色严肃地看着他问:“许先生,有人告诉我们,你和廖晨之间存在矛盾,能不能具体说明一下呢?”
许哲一怔:“谁说的?是谁这样胡说八道?简直放他妈的狗屁。”
气得爆了粗口后,许哲忽然有所了悟地问:“是不是陈云海说的?你们千万别相信那家伙的话。因为他喜欢的一个女生不喜欢他喜欢我,所以他最近看我各种不顺眼,现在居然还含血喷人起来了。我和廖晨没什么矛盾,他和廖晨才有矛盾呢。知道吗?我们以前念大学的时候,他曾经怀疑过廖晨偷了他的手提电脑。”
马啸很有兴趣地问:“哦,陈云海为什么怀疑是廖晨偷的?”
“因为当天宿舍最后一个出门的人就是廖晨,所以手提电脑不见了他头一个就怀疑他。”
“那么当时他们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吗?”
许哲哑然了一下:“那倒没有,因为陈云海只是怀疑,并没有真凭实据。所以事情并没有摊到明面上说,只是在背地里跟人嘀咕可能是廖晨偷走了手提电脑。”
也就是说陈云海和廖晨并没有正式闹翻,不存在明面上的过节。而就算两个人为此闹翻过,事隔几年后才来为此杀人,似乎也说不通啊!
不过,好不容易才查出一个与廖晨有过节的人,两名刑警还是都很上心地继续追查这条线索,又把陈云海叫到另一间口供室问话。
面对两位刑警的盘问,陈云海爽快地承认自己怀疑过廖晨偷了自己的手提电脑,但是绝不承认是自己下毒毒死了他。
“警察同志,你们说,为了一台手提电脑我至于杀人吗?更何况还是好几年的事了。我怎么也犯不着这会儿来翻旧账是吧?我脑残啊我?”
这个杀人理由的确太牵强,无论是马啸还是雷霆其实都不认同。只不过有了线索就要追踪,不可能不闻不问。
“警察同志,是谁告诉你们我怀疑廖晨偷过我的电脑?”
陈云海想知道哪位同学“出卖”了自己,但是警方当然不可能向他透露这一点。不过,他自己倒是不难猜出来,冷冷一笑说:“你们不说我也知道,一定是许哲吧?他自己的屁股都不干净,居然还咬起我来了。”
马啸最喜欢在审问过程中出现这种类似狗咬狗的局面,因为那对于审讯极有帮助。他再次兴致勃勃地问:“哦,许哲的屁股怎么不干净了?”
“据我所知,他曾经和廖晨打过架。”
雷霆听得精神一振,马上追问:“什么时候的事?”
“大四快毕业的时候。”
陈云海说,毕业前夕的一天晚上,他很晚才回到宿舍,一进门就感觉气氛怪异。当时宿舍里乱七八糟的,廖晨和许哲两个人脸上都带着青紫淤伤,似乎是刚刚打过一架。不过当他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时,他们却一起否认了他那个打架的猜测。
“警察同志,我敢拍着胸脯打保票,那天他们绝对是打过架,只是不承认罢了。至于为什么会打架我就不清楚了,也猜不出来。不过,你们可以去问他要答案了。”
陈云海的一番话,让两名刑警又再次走进了许哲所在的口供室。当他们对他抛出那个为什么会在大四那年和廖晨打架的问题时,他的神色明显变得很不自然。
“那个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跟廖晨的死绝对没有任何关系。真的,我可以发誓。”
马啸神色严肃地告诉他:“我们不想听你发誓,我们只想知道你们打架的原因是什么?”
许哲含糊其辞:“其实也没什么大事,我们……是为了一个女生打架。”
雷霆紧追不舍地问:“为女生打架?你的意思是你们当时在争风吃醋。”
许哲苦笑了一下说:“谈不上争风吃醋,因为那个女生并不属于我们任何一个。”
“那个女生是谁?”
“她……是我们系的系花秦薇,当时是学校很多男生的梦中情人。”
“你们为什么会为了她打起来?”
许哲支支吾吾地说:“因为……我那天晚上很无聊,所以……对着电脑屏幕上她的一张泳装照……那个……你们懂得哦?”
马啸明了地点头:“你对着她的照片手…淫是吧?”
许哲神色尴尬地点点头:“结果……不巧被廖晨看到了,十分愤怒地跑过来朝我脸上砸了一拳。我这才知道原来他也暗恋秦薇,可能觉得我亵渎了他的女神吧,所以打了我。我当然不会白白挨打,就这样跟他干了一架。”
“你怎么会有秦薇的泳装照?”
“在她微博上找到的,是她和朋友的合影。我只要转存一下图片就行了。”
马啸叹口气说:“所以我一直不准我女儿在网上上传任何照片,就是不想让她沦为别人的意淫对象。对了,这个秦薇现在在哪儿?”
“她一毕业就出国了,去了加拿大。”
“那你还有她的照片吗?”
许哲迟疑了一下,被雷霆敏锐地捕捉到了,蓦地明了地问:“我想,她那张泳装照一定还被你好好地保存着吧?”
许哲尴尬地一笑:“好吧,真是瞒不过你们的火眼金睛。是的,那张泳装照我的确还有保存,手机里相册里就有一张。”
两名刑警很快从许哲的手机相册里调出了那张照片,看到了秦薇的真容。照片上的秦薇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儿,无论容貌还是身材都十分出色。她穿着一套性感的红色比基尼泳装,和另一个穿沙滩裙的漂亮女孩一起坐碧波粼粼的泳池边。美好身段在比基尼的衬托下一览无遗,的确很能满足男人的yy幻想。
第十六章 池清清是对的
虽然警方从廖晨的七位大学同学中找出了两个与之有过矛盾的人,但是无论是许哲还是陈云海的杀人动机都十分牵强。
为了一台几年前丢失的手提电脑,陈云海就要处心积虑地毒死廖晨吗?这实在说不通。同样,许哲也不可能因为几年前和廖晨打过架的事,现在才来向他展开报复。这种可能性在概率学上极其微乎其微。
“马叔,我个人觉得,廖晨的同学们都不可能杀他。那些小过节小摩擦还不至于发展成杀人的恶性结果。”
“如果廖晨的这些同学们都不可能杀他,那些其他人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们根本都不认识,更加没有杀人动机。”
雷霆不解地摸着头说:“那么这个结果证明池清清是对的,现场二十三个人当中,没有一个人的声音与凶手完全吻合。如果在场所有人都不是凶手的话,那么当晚还有谁进过那间包厢呢?就只有服务员了。可经理说为这间包厢提供的服务员都是女性,并没有男性啊?”
当晚为单身派对提供服务的两名服务员都是女生,事后也都录了一份口供,详细讲述了她们在包厢里的所见所闻。无非就是一帮男人们玩得如何嗨,唱歌喝酒加划拳,整个包厢弥漫着一阵红酒、啤酒、洋酒各种酒香混合的味道。
马啸想了想说:“可是凯旋门ktv有男服务员,我在现场看到过好几个。也许他们并不负责服务这间包厢,但他们绝对有机会进包厢。因为他们穿着服务生的衣服,如果进去了也没人会怀疑他们不是提供来服务的。”
“马叔,那咱们还得去ktv走一趟。弄清楚他们昨晚到底有多少男服务员当班,全部叫过来录份口供。”
凯旋门ktv经理在警方的要求下,很快提供了昨晚案发时所有当班的男服务员名单,并逐一打电话通知他们过来配合调查。然而,其中一名男服务员孙强的手机却关了机打不通。
经理有些奇怪地自言自语:“咦,这小子怎么了,平时从来不关机的呀!”
雷霆十分警惕地一扬剑眉:“这个孙强的资料请找出来给我看一下。”
经理很快找出了孙强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信息与个人简历,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没问题。但是雷霆根据他身份证上的籍贯地址,向邻省兄弟单位要求协助调查此人时,兄弟单位的回复是孙强其人一直在老家当电工,并没有外出来到s市务工。
很显然,在ktv工作的孙强并不是真正的孙强,而是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的假冒货。警察都很清楚这种假冒货基本上都是在逃犯,所以不敢用自己的身份信息生活。果然,雷霆把假孙强的照片上传到电脑,通过人脸识别系统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一对比,很快就查明了他的真实身份。
孙强的真名是向东方,二十五岁,五年前在一家网吧与他人发生争执,冲动之下用一张折叠凳把对方砸死了,之后一直负案在逃。
向东方已经在ktv工作了差不多一年,在经理和同事们眼中,这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不爱说话,也不擅交际,基本上不和别人来往,大家都对他不太了解。
案发当时,向东方负责同一楼层另一间包厢的服务工作。如果他想溜进开单身派对的大包厢,是完全有可能的。虽然经过询问,当时在场的男士们都不记得见过他,但他们也都表示自己喝了很多酒,可能完全没有留意到有男服务生进来过。
还有十分重要的一点,向东方与廖晨都来自邻省同一个地级市。他们俩极有可能以前就认识。也许案发当晚,廖晨意外发现了向东方隐名埋姓躲在ktv当服务员。而后者担心前者会告发自己,所以先下手为强杀了他。
不过,向东方杀害廖晨的动机虽然说得通,但是雷霆仍然心存不少疑惑之处。
首先,如果廖晨是意外在ktv撞见了向东方的话,那么向东方杀人应该属于临时起意。短短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内,正在上班的他是从哪儿搞来的毒…鼠…强,还装进了一个空胶囊?
其次,如果廖晨已经认出了向东方,那么他溜进包厢想要伺机毒杀他绝非一件容易的事。廖晨应该会对自己这位有杀人前科的同乡高度警惕,想要在他的酒里下毒也就成为一件很难完全的任务。
再次,如果向东方成功把毒…药洒进了廖晨的啤酒罐里,那么他离开包厢时为什么不带走那枚空胶囊,而是就那样直接扔在地上?于情于理,凶手都会尽可能地隐藏作案凶器,而不是随意弃之不管。因为那样很可能被警方从中获取追查的线索,从而暴露自己。
最后,如果向东方毒杀廖晨是担心他会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可是他杀人的举动也让案发地点的ktv成为警方关注的焦点。像他这种在逃犯绝不可能继续冒险在ktv隐瞒身份呆下去,只能选择逃走,还是不可避免地要暴露身份。那么人等于白杀了,还要多背上一重蓄意谋杀罪。而他之前犯下的只是过失杀人罪。
思来想去,雷霆都觉得向东方杀廖晨是一桩十分愚蠢的事。对于为什么他要干这么愚蠢的事,他和马啸讨论了好久,最后两名刑警只能姑且倾向于相信池清清做出的判断。
“如果向东方就是凶手,那么他们俩之间没准有私人恩怨。因为我听到的那个声音满是仇恨,是一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