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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古代人保护区-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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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上玉簪,戴上耳环,配上香囊。
  最后对着巴掌大的镜子,描眉理红妆。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余初已经收拾妥当,她走到休息室的门前,拉开大门。
  门外的封肃看着眼前人,脑中记忆被不断的向后拉扯。
  当时他去宋府接人,余初在庭院之中,手里拿着张秀到一半的帕子,一手拿针一手拿布,坐在石凳子上,昏昏欲睡。
  那时,她也穿着一身桃红,眉眼还透着稚气。
  一眨眼都那么多年过去了。
  封肃眼角沁着笑,将手中的奶糖递给余初:“给。”
  余初抓了一把奶糖收进袖子中:“走吧。”
  ***
  翟翎羽已经醒了,却没有睁开眼。
  他还记得,乱党作乱,明王次子涉及其中。
  事关重大,为了快刀斩乱麻,他亲自出马,去霖州缉拿乱党。
  只是未料被叛徒走漏了风声,他们一行人在半路上就遇到了袭击。
  他只记得当夜无月无星,风很大,打更的老者声音越走越远,他身边的人也一个个倒下。
  再后来,他听见了雨落青石板的声音。
  冬季的地面很凉,他手捂着腹部,感觉到身上的热气一点点的消散。
  之后的记忆越发模糊了,他终日昏沉,清醒不到片刻,又沉沉睡去,耳边来来回回都是人。
  无数次睁开眼睛,不是床顶白色的帐子,就是车顶上粗糙的纹路,却也隐隐知道,他身边的人似乎也换了一批又一批。
  按照常理,他其实死去,对乱党也好对明王也好,都是百利无一害的事情。
  他若是他们,就应该让翟翎羽这个人,死在那个雨夜的巷子里。
  这么费尽周折,将他运出京都,还将他从阎王殿救了回来,也不知道盘算着什么。
  令他惊讶的,还有他身处的这个地方。
  无火自亮的夜明珠,随手摆着的琉璃杯琉璃盏,还有那能发出金戈铁马和人声的古怪机关,穿着白色奇装异服的侍女……
  还有那注入体内令人昏厥的毒液。
  他第一反应还以为自己倒了外邦,但是接下来,又被他自己否决了。
  翟翎羽在边关几年,和外邦人打过不少交道,但那外邦大多是蛮荒之地,器物工匠无一不弱于本朝,不可能会有如此精美和精巧的东西。
  正当他陷入沉思的时候,房门似是被人推开,传来了一男一女的交谈声。
  男人声音儒雅,听起来像是郎中:“病人现在情况怎么样?”
  “之前我进去过一次,撕裂后的伤口有渗血的迹象,已经按照您的嘱咐,重新包扎过一遍了,其他数据目前还算正常。”女人应该是侍女,声音里带着些畏惧。
  “现在病人随时都可能苏醒,你不要进去了,等封总带人过来。”
  “谢谢苏医生——啊,他们来了。”
  随后房门被关上,所有交谈的声音都消失了。
  过了一会儿,房门再次被推开,有人走了进来,还把门关上了。
  他里抓着一块碎琉璃,那是他之前打碎琉璃盏的时候,落到柜子底下没有被清理干净的。
  来人应该个子不高,身形也不健壮,所以脚步很轻,呼吸也很内敛。
  他慢慢的走到自己的床边,却没有靠近,而是静静的站在原地,像是在打量着他。
  打量了很久。
  久到他握着的琉璃碎片又紧了紧,隐隐拉扯着伤口,随时准备伺机而动。
  就在这时,他听见一声女人的轻笑:
  “现在我爹又不在,你装睡也没有人留你吃饭了。”
  余初话音刚落,意料中的对上了一张错愕的脸,睁大了眼睛,眼底都是不可置信。
  当年为了留在宋家蹭晚饭,下午听课结束,翟大少爷时不时就会用上装睡这一招,假寐半个时辰,刚好到宋家饭点。
  然后顺理成章被宋家二哥叫醒,一同吃饭。
  只是他这装睡的水平一直没有提高,这呼吸声特意卡的跟对过秒表一样均匀,熟悉他的人,几次就看出破绽来了。
  余初从袖子掏啊掏啊,掏出一把大白兔奶糖来,放在了翟翎羽的床头柜上。
  翟翎羽视线落在奶糖之上,动了动嘴唇,声音嘶哑干涩:“阿初……”
  “嗯。”
  余初掀开被子一边,从刚刚徒然升起的杀气就知道,他手里有东西。
  果然看见他手中握着的玻璃碎片,她轻轻的掰开翟翎羽的手,碎片嵌入手中,都握出血来了。
  “这里是域外,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独立于朝廷独立于外邦,与世隔绝。” 她将玻璃碎片取了出来,然后细细挑着伤口里的玻璃渣子,“域外机关精妙,大夫医术绝伦,当时你受了重伤,药石无医,恰好被我们的人救下,一路辗转,送到了这里。”
  翟翎羽看见余初其实就释然了大半,剩下的戒备在这番解释中悄然瓦解,剩下的还有些不解:“那些边关军情……”
  “我随口胡诌的。”余初解释,“大夫说需要激起你的斗志。”
  翟翎羽松了口气:“域外之人,为何救我?”
  余初一本正经想了想:“可能你曾经跟我定过亲吧。”
  “噗——咳咳咳——”翟翎羽被逗笑了后,剧烈的咳嗽了起来,等咳嗽平缓,他眼底都是酸涩,“你真是一点没变,说个谎都懒得编由头,张口就来。”
  而且,她还是当初那副模样,不曾变老,不带世故,眼底干干净净。
  ***
  这一次,余初呆够了二十分钟才出来。
  出来的时候,还叮嘱护士去做清创护理,安抚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要提。
  封肃仔仔细细打量着余初的神色,她的神色自然的不像是跟前任见面,而只是跟个同学随意聊了聊天的样子。
  他递了杯热咖啡给余初:“情况怎么样?”
  “面上看起来还好。”余初端着纸杯,低头喝了一口,感觉从喉咙口暖到了胃,“不过,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思虑很深,现在估计心里怀疑堆成山了,只是不表现出来而已。”
  “怀不怀疑这个问题不大。”封肃老神在在,“救神难,送神还不容易?只要他配合治疗,不折腾,等过个把月把他送到长平,随处一扔就行了。”
  还担心一个司城防指挥史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
  余初点头:“也是。”
  这些到处扔人的事儿,简直就是界市的拿手绝活,技能专业,业务熟练。
  保证人安安全全送到古代区,不会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封肃低头看了眼手表,习惯性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去吃饭?”
  “晚饭就不一起吃了。”余初看了一眼外面的小下来的雨,“我答应了叶楚回去吃。”
  封肃这才想起,人已经不是单身狗了,他心底有些五味杂陈:“我说小余初,你们这进展速度是不是有些快了。”
  “肃美人,当初可是你让我半年恋爱、一年结婚、第二年生娃的。”余初皮笑肉不笑,“现在才到哪?”
  封肃:“真是……”
  他心中徒然升起一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老父沧桑感。
  ——真是女大不由爹。


第九十一章 
  余初回来的不算太晚。
  她出了电梯后; 没有马上开门; 而是借助走廊的灯; 先拍掉身上的雨水,理了理湿漉漉的刘海。
  门在这时突然开了。
  叶长谦站在门后,穿着一件简单的浅色线衣,踩着藏蓝色的日式拖鞋; 眉眼都是暖意。
  “事情忙完了?”
  “嗯。”余初紧绷着的神经下意识的松懈了下来,她将外套脱下; 挂在衣架上; 边换鞋边说; “他看着恢复的不错; 最起码有力气折腾了。”
  “那就好。”
  叶长谦没有多做评价; 他关上门后; 走到卫生间拿了条干毛巾,反身回到客厅。
  就看见余初坐在椅子上; 一幅虚脱了的样子; 眼睛放空不知道想什么。
  他将毛巾扔到余初头上,两只手覆在她的脑袋上; 左右开弓揉着她的脑袋。
  动作幅度及其随心所欲。
  余初开始有些懵; 回过神来嘟囔了一句:“叶同志,请注意下分寸哈——”
  “嗯?”
  她脑袋幅度摆动的有些大; 声音被掩盖在毛巾之下,听着有些飘:“你搓的是脑袋,又不是汤圆。”
  “噗。”
  叶长谦轻笑一声; 趁机又多揉了几把,才恋恋不舍的收起手来,掀开毛巾,看到了一头炸了毛的长发。
  她长发如墨,往日三千青丝或披肩或盘起,看着十分温婉。
  今日这乱糟糟的样子,别样有趣味。
  余初不用看也知道自己头发成了什么模样了,她将毛巾挂在脖子上,伸手抓了一把头发,倒是已经干的差不多了。
  她用手做梳,慢慢的梳理着长发,神情格外的安静。
  这时,她听见沙发某人低沉的声音:“余初。”
  “嗯?”
  余初以为要开饭了,将长发理到耳后,边扎着头发边站了起来。
  但是对面的人没有招呼她开饭的动作,也没有让开的意思,就那么直直的堵在她面前。
  半天没有说话。
  余初眨了眨眼:“叶同志?”
  叶长谦神情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右手虚握成拳:“你冷吗?”
  “有空调……”
  余初话一顿,明白过来,笑了起来,“这数九寒冬,我又淋了个落汤鸡,自是觉得再冷不过了。”
  她话音刚落,就落入了一个温暖干净的怀抱。
  余初深深吐了口气,感觉到空了的血槽被一点点被填满。
  就好像她今日没有从这道门走出去。
  ***
  正月初八,宜嫁娶。
  小区从清晨开始,鞭炮声不断,余初迷迷糊糊从梦中醒来,就看见楚小哥站在阳台上吹冷风。
  余初从沙发上捡起毯子裹在自己身上,推开阳台的玻璃门,刚踏出一步就被冷风冻了个哆嗦。
  她走到楚小哥的身侧,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看去——
  对面楼的新郎接亲,伴郎团热热闹闹的起着哄,新郎打横抱着新娘,在各种彩色礼花和笑声中,消失在视野中。
  叶长谦轻声问:“这是现代区的成亲?”
  “唔——”余初歪头想了想,“跟古代区一样,现代区不同地方成亲,婚俗有所不同。但是婚俗也不是金科律令,年轻人思想自由,尊崇自己想法的越来越多了。有去教堂进行西式婚礼的,有旅行结婚的,还有领个证隐婚的……夫妻双方开心就好。”
  叶长谦点头:“原来如此。”
  作为一个古代人,看见什么都好奇,在正常不过过了,余初也没有在意。
  吃早饭的时候,余初将考研提上日程这件事情,跟叶长谦说了。
  “肃美人给我推荐了个导师,我们聊了几句目前感觉还不错,就想着报考试试。补习班我已经找好了,今天去看一下,如果不错的话,元宵前后就要开始上课了。”
  叶长谦将余初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将一些词汇消化理解后,大约明白了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什么时候走?”
  余初看了一眼时间:“吃完早饭就走。”
  “我想去书铺买几本书。”叶长谦将剥好的鸡蛋放进余初的碗里:“那用完早饭,我同你一起出门。”
  余初点头,不忘嘱咐:“记得带手机。”
  两人打了一辆车,中途将楚小哥放到了小区附近书店门口,余初到了上海某一所高校。
  补习班租的高校的教室,办公室在学校附近。
  余初实地看了看,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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