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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第65章

小说: 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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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杭之不禁哭笑不得,看来,自己的个人问题,确实让外公很操心,乍一听到居然还不相信。
    “外公,我没骗您,是真的有女朋友了,我爸也知道这件事,昨晚我告诉他的。其实是爸爸以前有个救命恩人,他有个女儿,叫文筝,爸爸说是当年被人救下的时候就许了娃娃亲……最开始我很排斥这件事,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觉得可以跟文筝交往。刚好今天来看您,这个消息,我想,您会高兴的。”
    杭霸天这才笑出声,欣慰地点头:“好啊,太好了,不管是娃娃亲也好或是别人介绍的也好,只要你肯交女朋友,我这心病就算是解开了。听说现在有的男人还会喜欢男人,你不知道我多担心你会成那样,还好你说有女朋友了,不然我真急了可是会带你去看心理医生的。”
    翁杭之和杭靖枫都不禁面面相觑……老人家这想象力也够丰富的,居然担心翁杭之会是“同志”……
    “哈哈,老爸,您现在可乐呵了吧?心情好了精神就好,后天可以安心上手术台了,然后好好休养身子,出院就该杭之带着女朋友来见了,真是咱家的喜事啊!”
    “没错,到时候我得好好看看,能把杭之降服的人会是什么样……哎呀,真是很期待。”杭霸天这脑子里已经在开始幻想文筝的形象了。
    翁杭之心里暗暗感到安慰,外公和小舅舅都没有第一时间问文筝的家庭背景,这代表着他和文筝的事,阻碍不会很大。
    可接下来,翁杭之就别想闲着了,杭霸天和杭靖枫不停地问关于文筝的事,当然翁杭之也都如实相告,没有隐瞒。
    事实证明翁杭之对外公的敬爱是值得的,因为外公不是个势力的人,虽然身份高,有钱有势,可外公从不会看低别人,当听到文筝是个普通人,无钱无背景,外公并没有说反对翁杭之和文筝来往,这跟老人家在年轻时也白手起家的经历有关。
    杭家也不是从祖上就是豪门大户,真正的发家,是从杭霸天三十岁的时候开始的,在那之前,杭霸天也是农村一个种地的小伙子,后来跟村里的同龄人外出打工,辛辛苦苦才赚到一点本钱回家来做生意……
    所以杭霸天不会歧视普通人,只要是靠自己劳动本份地赚钱,他认为这样的女孩子是可以成为外孙的另一半的。
    至于杭靖枫就更不用说了,只要是翁杭之看上的,杭靖枫不会反对,他还积极得很,想着到时候要准备点什么礼物才像样。
    病房里的三个男人聊得很畅快,丝毫没有年龄的鸿沟,愉快的气氛持续到了中午,因杭庭玉的到来而结束。
    杭庭玉得知这个消息,顿时就炸毛了,表现出强烈的反对。
    为了不气着外公,翁杭之将杭庭玉请到外边,楼下,两人私下解决去了。
    这个问题始终要面对,翁杭之索性就跟母亲讲清楚,他已经跟文筝在一起,并且决定带回来见家人了。
    楼下花台边,没人,很安静,母子俩的谈话却很不平静,有股火药味。
    “杭之,你赶走雪瑞,就是为了文筝吗?我真不明白,她哪里比得上雪瑞,你是不是眼瞎了?雪瑞无论是外貌还是学历以及家境,都是万众挑一的,你为什么偏偏要选个普通人?你是天之骄子,你是堂堂莙杭的总裁,你是法政界的金牌大律师,你怎么能跟一个普通人在一起?”杭庭玉很激动,她完全无法理解翁杭之的行为,企图说服儿子。
    可翁杭之却最最反感母亲这种论调,他嘴角只有冷笑:“妈,知道我最讨厌的是什么吗?我讨厌在感情和婚姻之上附加太多的枷锁,我要的是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神,梁雪瑞再好,那也只你的认为,她或许当律师还不错,但并不适合做我的女朋友甚至是妻子。所以,妈,别再折腾了,我和文筝的事,我是在通知你,不是要你来改变什么,我心意已决,等外公出院,我就会带文筝回杭家。”

☆、101:凶手另有其人

这里是医院,杭庭玉虽然现在很想发火,但她也知道不能惊动了父亲。可她对于儿子的这番话,是不会认同的,她就像许许多多的家长那样对孩子有着极为强烈的控制欲,认为儿子是她生的,就该听从她的安排,尤其是婚姻大事,她只认为只有她看好的女人才配当儿子的老婆。
    毫无疑问的,母子俩这一次又是不欢而散。
    翁杭之没有错,杭庭玉更不会觉得自己错了。
    子女与家长的意见背道而驰,南辕北撤,这已经是越来越多发的家庭矛盾,涉及到的东西也很复杂,不能单纯以对错而论,只能说双方所处的角度不同,思想意识也就不一样。
    翁杭之是个成年人,具有独立的自主权,他的人生应该由自己做主而不是当母亲的傀儡。但杭庭玉又偏偏要极力改变儿子的想法,搞得好像结婚就是全家的事而不是儿子一个人的事。
    如果要给这种现象一个解释,那只能是——代沟。
    说不通讲不明,谁都无法说服谁,最终的结果只有矛盾激化。
    翁杭之就不明白了,过去这么多年,母亲都没有关心过他,现在却又要来干涉他的感情生活,这种被人控制的感觉只会激起他对这个女人更多的反感。
    ===========
    夜晚的乡下十分宁静,葛家坝村里几十户人家,亮着灯的只有一半。
    朦胧的月色笼罩着这一片原生态无污染的小村子,没有城市里的繁华和热闹,只有远离喧嚣的恬静闲适,空气里弥漫着自由的味道,清新的因子在鼻子间游离,有种洗肺的感觉。
    一户人家的院子里亮着橘黄色的灯,灯下,一个年轻的女人身边正坐着一个精致可爱的小娃娃,乖巧地听她讲故事,好奇的大眼睛像宝石般透明,胖嘟嘟的小脸配上一头黑发,粉红色睡裙,粉红色小拖鞋……最萌的是,小娃娃怀里还抱着一只漂亮的小猫咪。
    这只小猫是文筝以前捡回来的一只布偶猫所生的猫仔,当时文筝是一时好心,见到受伤的流浪猫就捡回来,想着给孩子做个伴,可没想到运气那么好,竟是一只布偶猫。
    “妈妈……美猴王真的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为什么他没有爸爸妈妈,他好可怜哦……”晴晴嘟着小嘴巴,柔嫩的童声比鹅毛还软。
    文筝爱怜地抚摸着晴晴的头发,可是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最近给孩子讲故事的时候总是会被问到关于“爸爸”的问题,虽然孩子问的是故事里的人,但听在文筝耳朵里却是别有一番滋味。
    晴晴才四岁,小孩子是善良而脆弱的,很敏感,故事里的人物也会牵动她的心,那么她会联想到自己吗?
    “晴晴,宝贝儿,如果妈妈将来给你找一个叔叔当你的爸爸,你会喜欢吗?”文筝试探着,小心翼翼的,生怕引起晴晴的反感。
    晴晴一听,圆滚滚的眸子瞪得老大,歪着脑袋想想,咬着手指头,一副很认真思考的样子。
    “妈妈,如果我有了爸爸,那是不是爸爸就要跟我们一起睡?会跟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玩,还会抱着妈妈?”晴晴脸蛋上露出紧张的表情。
    “呃……”文筝有点哭笑不得,孩子这都是哪儿听来的呢?
    殊不知现在的小孩儿可聪明着呢,看电视的时候就知道什么是一家三口了。
    “晴晴,如果有了爸爸,那他是会跟我们一起生活的,你愿意吗?”
    晴晴顿时垮着脸,撅着小嘴可怜巴巴地钻进文筝怀里,软糯的声音说:“爸爸会抢走妈妈,我不要……妈妈是我一个人的……”
    “……”
    大多数孩子对于母亲的占有欲都是很强烈的,晴晴更是这样,虽然对于“爸爸”,她有着好奇和渴望,但是她最在意的是妈妈。
    孩子这么爱她依赖她,这让文筝感到很幸福和满足。或许现在不是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孩子太小,不能受刺激。
    “晴晴乖,妈妈只是说着玩的……来,我们抱小猫进去睡觉了。”
    “妈妈,小猫可以跟我们睡一起吗?”
    “这……不可以的,万一我们睡觉的时候压到小猫怎么办?它会很难受的,还是让它回窝里吧。”
    “嗯……”
    晴晴有点不舍地将小猫放回窝里,那只布偶猫猫咪叫了几声就钻进去了,就像是文筝带着孩子睡觉那样。
    小孩子的心思很奇怪,能容下一只小猫咪跟她和妈妈一起睡,却不想有“爸爸”来抢走妈妈。
    第二天,照样是难舍难分的,文筝离开了村子,晴晴一直到了村口看着妈妈离开,直到看不见妈妈的摩托车了,她才跟着姨奶奶回去了。
    每次一到这种时候,就是文筝最揪心的,她也越发下定决心,只要父亲回来,立刻将晴晴接到城里跟她生活在一起。
    回到侦探社,刚收拾好,就接到崔卓的电话,文筝又匆匆出门去了。
    跟崔卓约好了在公园的湖边见面,文筝到的时候,崔卓已经等着了。
    现在是中午,不是周末,公园里的人很少,乐得清静。尤其是在湖边,凉风送爽,是个悠闲的好地方。
    崔卓一见着文筝,他那双比星光还灿烂的蓝眸子就附上了异样的神采,顺手将买的东西递给文筝。
    “你喜欢吃的果冻布丁,我刚买的。”崔卓温柔如水的眼神中含着几分溺爱。
    “谢谢师兄!”文筝开心地接过布丁,打开盒子就开始吃起来。
    自然不做作,这是文筝最大的特点之一,想吃就吃一点不需掩饰,在崔卓面前,文筝就像是面对一个体贴的大哥哥。
    “文筝,我是趁午休的时间出来的,一会儿还要赶回医院去……我就是有点不放心你,唐骏那件事,对你的影响很不好,也怪我当初把生意介绍给你,否则的话,你也不会……”
    “师兄,你干嘛这么说呢,这件事跟你没关系的,你不用自责。那只是我自己运气不好,谁也预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话是这么说,可我这心里还是很不舒服……唐骏是我的朋友,你也是我的师妹,现在他在看守所,而你也因这个案子受到了影响,你说我怎能安心?”崔卓紧蹙的眉宇间露出歉疚和忧心。很少见他这样的表情,略带一点隐约的忧郁,简直是帅得有点过份。
    “师兄,该说抱歉的是我……我主动跟警察说是我目睹了唐骏用花瓶砸人……”
    “不,文筝,这件事你没错,虽然唐骏是我的朋友,可我也不会希望你罔顾事实。如果他真的杀人了,谁都帮不了他,现在这案子只有等法院判了,在那之前,说什么都太早。”崔卓不愧是个妙手仁心的医生,看待问题也是很客观公正的。
    文筝脸上浮现出她招牌的笑容,粉拳在崔卓肩膀上打了一下,打趣说:“不愧是我的男闺蜜,真是明事理啊。”
    “男闺蜜?”崔卓不由得眸光一变……虽然他是混血儿,但他是在中国长大的,他的中文水平甚至比很多中国人都更强,当然知道男闺蜜是什么意思了。
    可他内心难道真的只想做男闺蜜吗?
    “文筝,十月底的时候我可以有几天休假,一起去看红叶,有兴趣吗?”
    “红叶?去哪里看?”
    文筝现在还没意识到崔卓真正的想法,他是想借着旅行来让他和文筝之间的关系能有所突破,他可不想只做朋友,他希望的是在“朋友”二字前边加个“男”。
    “可以看红叶的地方很多,京城可以去,还有光雾山,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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