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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北京,无法告别的城.-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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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北京,无法告别的城。
作者:安非anfei


☆、第1章 序章

    2013年5月20日18点32分。
    这个城市以每小时180迈的速度从我的眼底倒退、消失,天边的彩霞把窗外的一切都染成了绯红的颜色。
    邻座一直没有人。一个人听着音乐看风景,将身后那城市里所有的一切都抛之脑后,心情渐渐变得惬意悠然。
    列车疾驰着,驶离灰旧的郊区,穿过拱形的桥洞,把棋盘般的田畦和大片葱郁的森林甩在身后,一下子跃入了生机勃勃的初夏里。
    有列车员推着餐车经过,我摘下耳机,点了酥皮面包和红茶。再戴上耳机时,曲子已经变成了查克。贝利的《世事无常》'1'。一瞬间想起了五年前的那个万圣节。
    三分之二杯红茶之后,耳中的音乐渐渐变得飘渺,睡意一点点涌了上来。最近总是这样一幅眩晕和疲惫的状态,我大概真的需要一个假期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迷迷糊糊地听到了广播的声音,冷不丁从睡梦中惊醒,惶然地看了眼窗外的站牌始才放下心来。站台外的天空已经变成了青灰色,几点灯火在薄薄的暮色里闪烁着。
    一个穿海魂衫的小男孩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了我身边,旁边是一个面容和善的中年女人,应该是他的母亲。我同他们客气地寒暄了一会儿,问了几句目的地之类的问题,终究没有再聊下去的打算。
    我从手提包里拿出手机,这才注意到已经有三通未接来电,打开来,果然是杨康打来的。正凝神间,一条短信便跃在了屏幕上:你在哪里?!
    我几乎可以想象出此刻他脸上恼怒的神情。说不定他现在正拧着眉头坐在沙发上不耐烦地按着遥控器,时不时抓起手机看一眼,然后又烦躁地扔到一边。他生气的时候总会那样。我下意识地在手机屏幕上写了几个字,而后又一一删掉,最后索性关了手机望着窗外渐浓的夜色发呆。
    列车猛地加速行进起来,我放在桌上的纸袋倏然倒下,书籍杂物纷纷滑落。我慌忙伸手去接,仍有一两件滑进了座椅下面。穿海魂衫的小男孩热心地屈身下去帮我把一本杂志和一本相册捡了起来,我微笑着同他说了句谢谢。
    这是什么?小男孩把手放在相册的扉页上问说。
    我低头看了一下,那行字是夏安在送我这本相册时写下的,那时她正在写一个关于城市的专栏。
    “醒来后,所有的人都去寻找那座城市。
    没有找到城市,那些人却汇聚到了一起,
    于是,大家决定建造一座梦境中的城市。”'2'
    这大概是一首诗。我这样回答。
    一首诗?他重复了一句,说:关于什么的诗?
    关于一个城市和一些人。我想了想说。
    查克。贝利的曲子再次在耳中响起。说起来,那天晚上在舞池中流过的究竟是哪支曲子?我只知那并非是这首《世事无常》,却已经记不起究竟是哪首了。
    我也记不起那天是他突然吻了我,还是我主动吻的他。我同样记不起自己是不是在那天晚上爱上了这个男人,或者是更早的时候。
    我们用镜头记录时光,是否也能记录一段爱情的降临?
    我们像这样打开相册的一瞬间,那些过往的年华是不是也会顺理成章地溯流而上?




☆、第一章 疏离

    2007年9月
    终于来到了北京,却发现自己从前关于这座城市的所有想象都是一厢情愿的错觉。
    短暂的新奇感之后,我像大多数来到这个巨大城市里的人一样,迷失在一种类似于晕船的文化冲击里。我的肠胃早早地注意到了这种突如其来的环境变化,而我却直到专业课开始的第二周,始才发觉了这一点。我发现自己再也不是人群里的焦点了,从前那些让我引以为豪的东西也一下子变得微不足道。这个结论让我觉得失落、泄气、沮丧不已。我突然间意识到了自己与这个城市之间的那段距离。就好像,明明身在其中,却感觉像是看着对岸的风景,没有什么是我能够抓住的,没有什么是真正属于我的。
    我开始讨厌这里的天气,讨厌食堂的饭菜,讨厌北门外面那条破旧的马路,讨厌无聊的专业课,讨厌拥挤的地铁,讨厌在市场调查公司的兼职,讨厌自己消极的情绪,讨厌这种一成不变又无聊透顶的生活。总觉得似乎还没来得及做些什么,秋天就已经过了大半。
    唯一还能稍微期待一点的大概只有周一和周四下午的专业英语课——虽然现在我对这件事也差不多没了兴致。英语课我本来是可以免修的,当初之所以和夏安一起选了这门英国文学课,不过是慕了那位气质出众的牛津在读博士的才华和盛名。当然,也有一点小小的私心,就像其他选修这门课的女人一样。那天,当这位女生们口中的谦谦君子脸上带着温润如玉的笑容走进教室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大概是恋爱了。不过,也可能我只是太无聊了。
    这种不知是恋慕还是空虚的感觉同样只持续了两周。很快地,我就发现,比起讲台下面那些妆容精致、衣着光鲜的女人,这位宋陵老师的兴趣似乎永远都只停留在奥斯汀和艾略特身上,即便你故意穿了深V的连衣裙坐在他眼皮底下也是如此。于是我终于觉得索然无味,第一节的下课铃声一响便把上周的报告放在讲台上早退了。反正,这种男人不是柳下惠就是假正经——不管是哪一种,都让我觉得厌烦。
    周六,我依旧去了位于东单的那家市场调查公司做兼职。早上7点半从宿舍楼里出来的时候,隔壁寝室那个自称微胖界美女的王思萌依旧像往常一样在门口的草坪边上跳绳,不远处,播音主持系保送的那位大才女凌嘉也依然在一丝不苟地练习着发音。我有时还真佩服她们的毅力。
    八通线今天似乎格外地挤。我在站台上等了差不多20分钟,才终于被站务员像推货物一样地塞进了车厢里。车门关闭的一瞬间,我的后背紧紧地贴在了车门玻璃上,眼前是一张过分放大的陌生的脸:毛孔、胡渣、皱纹、粉刺,每一个细节都清晰的让人反感。原来人在这种距离看过去是这么的面目可憎,怪不得人们接吻时都要闭上眼睛。不过,若是让我亲吻这种人,还不如直接让我去死。车厢突然猛烈地晃动了一下,面前的男人向我俯身压来,一边有意无意地朝我的脸上扫了一眼。我心底突然涌起一股深深的厌恶感,下意识地想要逃走,不过我最终只是皱着眉头别过了脸去,一边扯了扯挡在胸前的包。在这班8点05分的地铁里,人没有任何尊严。
    我到公司的时候迟到了大约五分钟,那个疑似更年期的主管借题发挥地教训了我一顿便丢给我一堆乱七八糟的表格。正统计得头晕脑胀,唐文心就打来了电话,说是灭绝师太把夏安的旷课情况反映给了研究生院,如果她再不回来的话,研究方法课恐怕就要重修了,让我赶紧联系她。我有些烦躁地应了声便起身用办公室的座机给夏安打电话——果然还是关机状态。我于是又打开邮箱给她发了封邮件。
    临近中午时,夏安的回信终于发了过来,只有短短的一句话:能不能再帮我跟师太请一次假?我可能要下周末才能回去。
    我突然觉得莫名的火大,丢下盒饭在回复框里敲下了几个字:要请你自己请!
    两分钟后,她回道:好吧,我尽量早点回,帮你们带了礼物。后面是一个小小的笑脸。
    我突然为自己方才的生硬态度感到些许抱歉,于是便又回了句:不管怎样还是在周三之前回来吧,不然期末真的会挂的,你也知道师太那脾气。旅行的话等到寒假也是可以的吧。
    这次她没有再回。
    夏安是个性格非常古怪的人。从18岁开始,她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用来旅行。如今,她的护照上已经盖满了十几个国家的签证,我曾问过她为什么要把旅行当作一种生活状态。她说,现在我每年差不多能去10个城市,假如我能活到70岁,那我这一生就去过500个不同的城市,看过500次不同的风景,你不觉得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吗?
    “不过,我大概活不到70岁吧。”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
    这话倒是没错。
    夏安与乐活主义的唐文心不同,她的生活完全是随性的,只要是喜欢的东西,她一定会去尝试,全然不管那些事物本身是不是存在潜在的风险。
    她经常熬夜写东西,从不按时吃饭,饿了的时候就订盒饭或者快餐。因为喝太多咖啡,她晚上经常会失眠,白天上课的时候为了提神又继续喝更多的咖啡。长此以往地恶性循环。
    好在她现在差不多已经戒了烟。听她说她高中时就开始抽烟了,我并不清楚当时是因了怎样的契机和理由,我大学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烟枪了。我那时因为太讨厌宿舍里的烟臭味,还曾跟她发生过几次冲突,也曾以宣布跟她绝交的方式威胁过她。后来,她便真的戒烟了。不过,大概并不是因为她多么在意我们之间的友情——大三那年,她得了很严重的咽炎,治疗了几次依然不断复发,在医院挂了三个星期的水之后,医生终于忍无可忍地对她说:你如果再不戒烟就等着你的嗓子彻底烂掉吧。于是,她就用咖啡代替了烟草。总有一种饮鸩止渴的感觉。
    我总觉得她对自己的未来没有任何清晰的打算。大二时,我因为向往媒体工作,便从英语系转到了新闻系,她也跟着一起转了过来。后来我发现比起报纸杂志,我更喜欢电视,便考取了广院电视艺术系的研究生,她居然也一起考了过来——虽然她既不喜欢新闻也不喜欢电视,她会跟我一起来广院读研不过是因为懒于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同时又需要一个借口将自己目前的生活方式继续下去罢了。
    她这种随性懒散的性格同她的家庭环境应该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父亲去了美国之后就音讯全无,她因为一些原因跟她那位前卫的性学家母亲好像关系也并不好。这么多年来,她的旅行费用完全都是她自己在文学网站兼职挣来的——虽然有时候我会怀疑,现在的网站编辑真的可以有那么高的薪金吗?我曾经试探着问过她这个问题,可她每次都是言辞含糊地搪塞过去,我于是也不再问了。想来每个人都有一些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吧。比如,我无论如何都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是自费生这件事,所以才瞒着父母去做了那份无聊的兼职。
    夏安终于在周二下午赶回了北京,还帮我们带了一堆丽江的手工艺品。林佩瑜也难得的回了趟宿舍——她开了家代购网店,为了发货方便就跟她那位摄影师男友方路扬在校外租了间公寓,平时宿舍里就只有我和夏安两个人。
    林佩瑜是台湾人,高中时她妈妈嫁给了一个北京商人,她也一起跟了过来,后来就在广院读了本科和研究生。神奇的是,这么多年来她的台湾口音居然一点没变。每次听她嗲声嗲气地讲“事情不是酱紫的,我汗他是用走的”,我和夏安都会有一种想要帮她捋直舌头的冲动。不过,总的来说我还是很喜欢她的,偶尔还会让她帮我代购国外的手提包和化妆品。况且,每次我们有什么体力活,她都会很仗义地差遣方路扬过来帮忙,这在我们这种总共只有四个男生并且其中两个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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