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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寻龙记 (vivibear版)-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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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的嘴唇和刘璃的手只有几厘米的时候,忽然有人插进来夺过了刘璃的手,笑嘻嘻的声音同时响起:“姐姐,我们该走了吧。我说行天同学,你还不快去开车?”

行天微微一笑,转身走了出去,上车,发动车子。

到达游乐园的时候,到处是人山人海。当刘璃提议要玩云霄飞车的时候,极其难得地看到两位帅哥同时变了脸色。

原来神仙也会怕云霄飞车,真是笑死人了,还有,行天那样的奇怪酷哥竟然也……

不行了,肚子笑抽了。

最后只有她一个人得意洋洋地登上了云霄飞车,在高高的座位上,看到那两位帅哥眼神偶有碰撞,又猛地弹开,互不理睬。坐云霄飞车,真是件有趣的事情啊。

云霄飞车开始慢慢转动起来了,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一圈又一圈,周围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刘璃紧紧抓着拉杆,闭上了眼睛,享受着这刺激的快感,就在这时,她忽然感到腰上一松,睁开眼睛,立刻大惊失色——安全带竟然裂开了!

还没等她多想,就感觉身子一轻,她已经被快速转动的云霄飞车甩了出去。

天哪,她可不要这样死!

手腕上的灼热感又袭来,那道熟悉的白光忽然从手腕处飞出,笼罩住了她的全身,让她感到奇怪的是,她竟然没有继续下坠,反而好像被什么轻轻托着在空中漂浮着,等她再次睁开眼睛时,无比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被笼罩在一团白光里,犹如降落伞般慢慢飘落。

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她安全地着了陆。

“看,看,就是这样的白光,在异时空出现过的白光!”她语无伦次地指给相柳看。

相柳对她的话充耳不闻,只是一把抓起了她的手,一道白色的带状图纹赫然出现在她的手腕上,他神色大变,喃喃道:“白泽,你终于还是……”

刘璃不解地抬头看了相柳一眼,目光无意中掠过了行天。只见行天也死死地盯着她的手腕,那绿色的眼眸中闪动着一种她从不曾见过的光芒。

怎么了?大家都怎么了?

好诡异哦……

刘璃望着手上的白色图纹,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好像在哪里看到过……

她的心里,莫名地涌起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不安。

仿佛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很快——将会发生。

寻龙记 第一部 第五卷 烈焰狂阳 历史资料

历史资料

隋炀帝杨广(569年—618年)是隋文帝杨坚的第二个儿子。小名阿麽,又名杨英。

 公元589年,年仅20岁的杨广被拜为隋朝兵马都讨大元帅,统领51万大军南下向富裕、强盛的陈朝发动进攻,并完成统一。公元600年,他使计陷害兄长,使其被废为庶人,夺得太子之位。公元604年7月,杨广谋杀其父文帝,夺取了皇位。史称炀帝。第二年改年号为“大业”。公元618年,杨广及其军队被农民起义军困于江都(今江苏扬州市),为部下宇文化及等发动兵变缢杀,终年50岁,葬于今江苏省扬州市西北15里的雷塘侧。

杨广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暴君。《隋书·炀帝本纪》中曾对炀帝作了如下评价:“淫荒无度,法令滋章,教绝四维,刑参五虐,锄诛骨肉,屠剿忠良,受赏者莫见其功,为戮者不知其罪……自肇有书契以迄于兹,宇宙崩离,生灵涂炭,丧身灭国,未有若期之盛也。”到了唐代甚至给他以“炀”为谥号,“炀”字是“好内远礼,逆天虐民,去礼远众”的意思,是谥号里的坏谥。

但我们不可否认杨广的诗文在中国文学、诗歌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的《饮马长城窟行》被人誉为千古名篇:“通首气体强大,颇有魏武之风。”他的另一首《春江花月夜》:“暮江平不动,春花满正开。流波将月去,潮水带星来。”足以显示他的文采,后人更是称其“能作雅正语,比陈后主胜之”。“隋炀诗文远宗潘、陆,一洗浮荡之言。惟录事研词,尚近南方之体。”

寻龙记 第一部 后记——梦在遥远的风中 Vivibear访谈

看过Vivibear作品的人,大都会为她那清澈动人的文字和悬念迭起的故事所折服,也很容易透过Vivi笔下编织的一个个故事,想像出她是个怎样的女孩子——一个喜欢用自己的视角去解读历史的、充满梦想的女生。

而且,她还有一支能把梦想化成文字的笔。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这本《寻龙记》……

有人说,Vivi的小说如此受大家的欢迎,是因为她笔下的故事总能满足所有女孩子的幻想。

女主角独身一人穿梭在时光的洪流里,主演一个个美丽的故事,遇见一位位精彩的帅哥,像用晶莹的线穿起一粒粒美丽的珍珠,穿成一串缤纷的项链。一幅幅历史烟云中的画卷被徐徐展开,妙笔细细勾勒,浮出清晰的轮廓。

在这样绮丽又浪漫的背景下,演绎出的故事焉能不扣人心弦,引人入胜。

近日,小编非常幸运地与Vivibear进行了一次访谈——

问:写文的缘起是?

Vivi:看多了别人写的,加上自己又有时间,也跟着大家一起yy了。

问:为什么会想到写《寻龙记》呢?

Vivi:被雅竺催出来的(请无视这句话),其实龙之九子这个题材以前也有想过,是在看中国神话传说时无意中得来的灵感,不过一直没动力写出来,结果雅竺一催,这个构思就正好用到了。

问:《寻龙记》中出现的第五条龙是隋炀帝杨广,貌似提到隋炀帝,第一反应就是暴君,为什么要把他写进龙之九子中?

Vivi:帅哥是王道啊,史书上记载杨广从小就是一个美男子,这么好的资源不用可惜啊。不过说真的,要用辩证的方法看人嘛,一个人的性格必定是多样化的,至少在杨广登基以前,他的功业在史书上也不是没有记载,就算是后来那条留下无数骂名的京杭大运河,不是现在还为我们所用吗?

问:传说中的龙之九子每个都有自己的特性,而且传说的版本也不同,Vivi在写的这九位帝王是不是也符合他们各自对应的龙子的特性呢?

Vivi:这个,我只能尽量啦。说实话,龙之九子,因为有很多版本,所以我自己也有点云里雾里的(后面这句话同样可以无视)。

问:呃,可不可以提前问一句,每次刘璃遇到危险的时候面前就会出现一道白光,而且在故事中经常会出现黄色杜鹃。这两样其实是?

Vivi:白光和黄色杜鹃,都是和刘璃有关滴。(说了等于没说,被拍飞中)

问:最初设定刘璃这个人物的时候,选择现在的年龄、背景、性格都有哪些原因呢?

Vivi:主要就是考虑设定她的背景是历史系高材生,这样穿来穿去的时候比较有说服力。

问:目前的五条龙中,在我们的读者中耶律隆绪的人气最高。Vivi最偏心的是哪一条?

Vivi:我自己也比较喜欢耶律隆绪多一点,因为我对异族帅哥有特别的爱好。

问:可以稍微地,小小地透露一下《寻龙记》中还会出现哪几位皇帝吗?看在我冒着被主编大人扔西瓜刀的勇气上。

Vivi:为了你的生命着想,我还是不说啦。不过小小透露下,还会再出现一位我所喜欢的异族皇帝帅哥。

问:穿越是个很受欢迎的题材,但是也有很多人在攻击穿越滥俗,就比如说Vivi的穿越,一个女一号在不同的时空中遇到了很多的帅哥,所有的帅哥都爱她,这种桥段有人很喜欢,也有人很不喜欢。Vivi怎么看这些喜欢和不喜欢?

Vivi:怎么说呢,这种桥段偏偏就是我的恶趣味啊,不过我不怎么喜欢一上来就爱得死去活来那种,我比较喜欢那种暧昧的境界,暧昧是王道啊。而且,在《寻龙记》里,所有男主角和刘璃有暧昧也都是有原因的。

问:很少在Vivi的文中看到很抢戏的女二号呢。像《寻龙记》,至今是个没有女二号的故事。

Vivi:这个,呵呵,或许是因为我对描写帅哥更有动力吧。

问:Vivi最喜欢的漫画是哪一部。

Vivi:《尼罗河女儿》。

问:听说你看了《尼罗河女儿》后就爱上了埃及,前段时间还去了趟埃及旅行,是打算写一个关于埃及的故事吗?

Vivi:打算啊,因为这次埃及之行收集了很多的资料,而且也给了我许多的灵感。

问:  这个故事我们大概什么时候能看到呢?开始会先在网络上连载还是杂志上连载?

Vivi:这个还没有定,或许会先在网络上连载吧。

问:如果可以穿越的话,你会选择穿越到什么时代的什么地方?为什么呢?

Vivi:埃及,当然是最爱的古埃及,而且一定要是拉美西斯二世的时代。因为我是典型的埃及痴啊。

接着,聊到她最近一次的埃及行,  Vivi遗憾地叹出长气说:“可惜啊,居然没有穿越。”

小编汗了一下:“你,你还真想穿越啊!”

被Vivi反问:“如果是你你不想?”

这个……

在穿越机会从天而降之前,在存下足够的旅游费用之前,咱们还是先看Vivi的《入埃及记》权做免费旅游吧~

寻龙记 第一部 后记——梦在遥远的风中 入埃及记

Part  1

喝过尼罗河水的人,一定会再回到埃及。

很早就听说了这句埃及谚语。不知从何时起,埃及成为了我心中的一个梦。

二月三日的上午,我带着兴奋激动的心情踏上了从斯德哥尔摩直飞开罗的航班,在经过了四个小时的飞行后,终于来到了这片梦想中的土地。

一下飞机,感受到炽热的阳光,我的心情就不由激动起来。

埃及的阳光啊……

到了宾馆后,我联系上了在网上认识的几位朋友,她们也是和我同一天到达开罗。因为我这次是孤身一人来埃及,加上又很想去沙漠,所以觉得和她们组队一起去会比较安全,当然也会比较好玩。

我们决定第二天进沙漠!

而在我后来外出回宾馆的时候居然出了一件乌龙事——第一天,来埃及的第一天我就迷路了!

当时,出租车司机将我在所住宾馆的前一个路口放下了车,本来就有点路盲的我顿时傻了眼,往四周一看,正好看到一个埃及警察。

不是说“有困难,找警察”嘛,我立刻向埃及的警察叔叔打听回宾馆的路。

就在这时,走过来两位年轻的阿拉伯男人,他们说着一口流利的英文,热情地提议给我带路。我想自己目前所在的地方已经是市中心,应该不会有事,而且如果他们一直走大路,我就跟,一旦他们拐小路,我立刻就闪人。

我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跟着他们一直走……不过看来是我多虑了,他们将我送到了宾馆门口就礼貌地跟我说再见。

Part  2

今天我们出发去的巴哈利亚绿洲,位于开罗以西的撒哈拉沙漠中。车子大约开了四个多小时,才到了目的地。在那里,我们稍做休息,接着又换上越野车去了沙漠,打算在沙漠里露营。

绿洲上种了许多椰枣树,附近还有许多土砖砌成的平房,沙尘弥漫,古朴陈旧的村落仿佛还停留在一百年之前。

当我在一条小河边洗手时,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一抬头,好家伙,小河边围满了村民,大家正好奇地盯着我们一行人看,就好像在观看动物园里的稀有动物一样。

汗,居然莫名奇妙地被围观了一把。

村子里居住的都是当地的贝都因人,据说他们能凭着气味在沙漠里找人,所以当沙漠里有游客失踪时,政府也会请他们帮助救援。

村子里的人们十分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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