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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末世守护_-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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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打算,过些日子我来接你们。”苏锦华对他二姨说。
  “你们不吃了饭再走啊,中午了。”二姨正要烧火做饭,看到苏锦华要走连忙站起来。
  “不吃了,我们路上有办法,先走了。”苏锦华不想再耽误时间了,不知道前面的路什么情况呢。
  二姨一家留不住他们,送他们到了大门口,苏锦华看他们关好大门才放心的开车离去,他并没有把村里的丧尸除干净,村里的丧尸没有完全变异的,撞不破他二姨家大门,现在正好用来当保镖。
  
  
        第十三章 异能者
  国道上的积雪差不多都融化了,苏锦华他们一路开得还算顺利,高速现在有军队把守着,社会车辆不让进。
  苏锦华中午的时候进空间里做了饭,然后端出来一口一口的喂叶启凡吃,其实两个人可以进空间踏踏实实的吃饭,可是叶启凡喜欢这样的感觉,苏锦华就随他了,两个人一路甜蜜着向前开。
  下午的时候他们通过了第一个经过的城市,碰上了一个变异丧尸,苏锦华像捡到宝一样,高兴地下车实验自己的五行术,然后这个倒霉的丧尸就成了实验品,身体被烧成了焦炭,脑袋却被冰锥刺穿了。
  苏锦华又收获了一小枚晶体,高兴地收在了他姥姥为他缝的小荷包里。
  出了市区,一辆同样改装过的越野车从另一条路上跟了上来,叶启凡和苏锦华没有太在意,天朝大国强人太多,苏锦华当初改车的时候,不少人都在排队改车,为了两个人插队的事情还差点儿打起来,最后还是汽修厂老板出来解决的。
  天黑以后,叶启凡有点累了,苏锦华让他在路边停车,打算等后边的车过去以后两个人回空间睡觉,谁知道后面的车也跟着停了下来,并且从车上下来一个健壮的男人。
  男人长得不错,穿的也不错,一件皮夹克没拉拉锁,显出里面健壮的肌肉,身材很高大。男人走到驾驶座一边敲了敲窗户,叶启凡把苏锦华的围巾向上拉了拉,然后才摇下窗户。
  “你们好,我们没有恶意,我就是想问问你们是不是也要在外面过夜,我想我们可以互相关照一下。”男人说。
  叶启凡知道天黑以后赶路在末世绝不是一个好主意,如果自己回答说不的话一定显得很怪异,于是看了一眼苏锦华,点了点头。
  “我叫马超伟,很高兴认识你们。”男人笑着自我介绍。
  叶启凡打开车门,跳下去和他握了握手,“叶启凡,里面是我爱人。”
  马超伟觉得眼前这人挺逗,高高壮壮的看着也就二十岁,说话却老气横秋的,小情人儿就说小情人儿呗,还爱人。
  “那好,我们还要搭帐篷,不打扰你们了,一会儿咱们商量一下晚上的值夜顺序,一会儿见。”
  “一会儿见。”
  那边车上满满的坐了五个人,三男两女,这时候都下车了,从后备箱里拿出帐篷、充气垫子和睡袋,两个帐篷很快就搭好了。
  苏锦华在车里看了一会儿,见人家搬出烧烤架开始做饭,自己也不情不愿的把一套野外炊具拿了出来。
  他不想委屈自己和叶启凡的胃,用高压锅闷了一锅排骨炖土豆,用车载电饭煲煮了一锅米饭,还烧了一个西红柿鸡蛋汤,香味把后边一群吃方便面的男女勾得口水直流。
  叶启凡帮他把做好的东西抬进车里,两个人坐在后座上开着灯开始吃饭。
  过了一会儿,马超伟走了过来,倚着车门笑呵呵的说:“小兄弟伙食不错,弟媳……”他想说‘弟媳真能干’,结果苏锦华抬起头来看着他,马超伟的下巴立刻掉了下来——‘弟媳’竟然是个男的,长得像妖精一样漂亮的男的!
  “我是男的。”苏锦华笑着说。
  马超伟回过神,尴尬地抓抓后脑勺,“对不起啊,刚才我也没看清,不好意思。”刚才还以为叶启凡的媳妇是个模特呢,那么高,原来是个男的。
  “没关系,我不介意。”苏锦华好脾气的说,擦擦嘴吃完了。
  “再喝点汤,晚上冷。”叶启凡盛了一碗汤递给他。
  “不喝了,又不是王八汤,喝多了还得上厕所,你也少喝点。”苏锦华把碗接过来又倒了回去。
  马超伟看看两个人的饭桌,还剩了不少菜饭,暗自咽了一口口水,自己车上的人已经吃了好几天方便面了,两个女人加在一起还不如人家一个男媳妇。
  “马先生有事吗?是不是晚上值夜的事情,我们没什么意见,什么时间段都可以。”叶启凡一边收拾餐具一边说。
  “哦?啊,是的,我就是来和你们商量这事儿的,我那边有三个男人,你们就两个,那你们就值上半宿吧,12点以后我们来值。”马超伟说,这样的安排很公平,上半夜比较好熬。
  “那谢谢了。”叶启凡笑着说,比较满意马超伟的安排,正好睡不着做点运动。
  苏锦华关了灯,准备把剩汤倒掉。
  “别倒,能不能把汤给我们,我们已经很久没吃过蔬菜了。”马超伟终于忍不住开了口,这俩人太没有末世的自觉了,剩菜还倒掉。
  “可是,刚才那碗汤盛汤的碗是用过的。”苏锦华端着锅不好意思的说。
  “没事儿的,我不说没人知道。”
  这句台词是用在这里的吗?苏锦华囧了一下,让叶启凡把高压锅里的排骨也给他们端过去,过了一会儿,马超伟又跑回来一趟把剩米饭也端走了。
  苏锦华听见那边一阵欢呼,笑着给叶启凡削了一个苹果。
  不久,马超伟带着一个女人回来还锅,看见满地的苹果皮又心疼的肝儿也跟着疼,“什么年月了,你们还打皮吃,我们连苹果核都没见过!浪费啊!暴敛天物啊!”
  苏锦华一边吃苹果一边看了看锅,“你们太客气了,还把锅刷了,这不是舔的吧?”
  “你还别说,刷之前就很干净,汤渣儿都没剩!我们娟子是水系异能,攻击不行,刷锅洗碗倒是正好用。”马超伟笑着说,旁边叫娟子的女人不好意思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回去了。
  “水系异能?你们都是异能者?都有什么异能?我们家有个人是风系异能,我还见过一个火系异能。”苏锦华兴奋地说,叶启凡在旁边搂住他,对异能者也很好奇。
  “我们不都是异能者,我和大刚,就上那边胖一点的那个,我们俩是,我是火系异能,大刚是雷系异能,很厉害的!娟子是水系,没什么攻击力,剩下大明和燕子都是普通人。我们打算去B市的异能者基地,他们在电台里招人呢。”马超伟很健谈,三言两语就全说了。
  “异能者基地?他们把基地建在哪里了?普通人收吗?”苏锦华好奇地问,也许和异能者在一起会安全一点。
  “他们把紫禁城占了,现在过皇帝老子的日子呢。不收普通人,只允许一个异能者带一个普通人进去。”马超伟说。
  “把紫禁城占了?!”苏锦华和叶启凡惊讶的异口同声的问。
  “嗯,收音机里是那么说的。”马超伟心不在焉的盯着地上的苹果皮说。
  苏锦华和叶启凡对视了一眼没说话,三个人又聊了点儿别的,马超伟回去睡觉了。
  “他们这是要干什么?李自成进京?”苏锦华靠着叶启凡小声的说。
  “可能有些人觉得紫禁城围墙高吧,也许没别的意思。”叶启凡也觉得有点怪。
  “骗鬼都没人信!但愿不是像小说里那样觉得自己进化超出人类范围了,再强的异能也敌不过飞机大炮,而且部队里也有异能啊。不过躲在紫禁城里也许当局舍不得用大炮打他们,那可是博物馆,多少好东西呢!”作为古玩爱好者,苏锦华有些眼热。
  “上次老刘还拍卖了一个国外收回来的鸭嘴金壶呢,我看见了,挺漂亮的,比现在机器活还精致。”叶启凡说。
  “那是,过去要是做不好要砍头的……”
  两个人说着说着就跑题了,从古董说到了工艺演变,从工艺演变说到了刑罚种类,从刑罚种类说到了人权问题……半夜12点,马超伟睡醒一觉来接班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讨论完了乾隆到底是明君还是昏君的问题,正在就公主坟埋的到底是谁展开辩论。
  马超伟打着哈欠说,“你们俩还真是精力充沛,我们来接班了,你们去睡吧。你们就睡车里吗?你们俩这大个子够窝得慌的,要不睡我们帐篷里吧。”
  “不用了,谢谢,反正就一晚上不要紧的。”苏锦华窝在叶启凡怀里笑呵呵的道谢,叶启凡关上车门抱着苏锦华盖上了大被,马超伟在外边什么也看不见,回自己车里坐着去了。
  车门一关,两个人借着棉被的掩护就回了空间,在里面好好的休息了一天才在外面黎明时又回到了被子底下。
  苏锦华早上煮了一锅青菜肉丝面,还搁了四个荷包蛋,两个人热乎乎的吃了早饭。
  后面的人正在收帐篷,除了马超伟其余人昨晚都没看清苏锦华,只是听马超伟形容了一番什么妖孽啊、倾国倾城一类的字眼,现在天亮了,几个人包括马超伟在内都目不转睛的盯着苏锦华看。
  叶启凡不高兴了,把苏锦华推回车上,自己收拾了炊具,然后上车发动,和后面的人打了一声招呼就继续上路了。
  他们开出去好远,后面中那个没有异能的女人款款走到马超伟身边,“马哥,那两个人真不识好歹,你们保护了他们一晚上,连声谢谢都没有。”
  马超伟看了一眼这个女人,“白痴!敢两个人就上路,而且吃得那么好的人会是普通人吗?妈的,胸大无脑,就是多了两个肉球!”
  女人讪讪的,挨挨蹭蹭的想要靠近马超伟,马超伟冷冷的看了她一眼,“你他妈的还不去做饭,老子吃方便面还要等餐?!”
  
        第十四章 B市监狱
  叶启凡和苏锦华一路听着音乐向南开,他们今天要经过好几座城市,必须快点开,否则天黑弄不好还得碰上后边的人。
  叶启凡今年28岁,苏锦华也27岁了,并不像他们脸上显得那么年轻,毫无城府。事实上,由于苏锦华出色的外貌,两个人这些年碰到的人和事远比普通人多很多,上到高官下到流氓,两个人见得多了。
  叶启凡看起来一副冰山脸,可是绝对长了一颗七窍玲珑心,什么事儿都是一点就透;苏锦华平时迷迷糊糊的,可是大事儿也绝不含糊,而且从小身怀异宝,对陌生人戒心很重。
  这个马超伟看起来很健谈、很实在,但是自始至终不该说的一样没说,而且车上的人没有一个敢绕过他过来搭话,一定是他们那个车里的领头人物,绝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的。
  苏锦华和叶启凡都是怕麻烦的人,这些尔虞我诈的事情向来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修仙以后更是淡漠,除了血肉至亲还放不下,其他人和事儿真是一点儿不愿意多粘。
  普通人的一生不过匆匆百年,有些人活得那么累,他们俩不修仙的时候也想不通。
  两个人一路甜蜜着向南开,虽然路上的情景比当初苏锦华自己外出时艰难百倍,可是两个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舒心多了,苏锦华再也不觉得自己像威尔史密斯了。
  每通过一个城市都要费些力气,城市里的丧尸要比乡下多很多。这也难怪,城里一般人家最厉害的武器恐怕就是菜刀了,而且在末世到来之前就已经卖脱销了,普通的捆绑根本困不住进化后的丧尸,月圆之夜过后,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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